市交管局發話:這六種情形的違章不能網上自助處理!
今天上午,市交管局對“公安部新增自助處理非本人名下機動車交通違法”的規定進行了解讀。
市交管局稱,駕駛人辦理繫結備案非本人機動車業務後,對於適用簡易程式處理,且發生在繫結備案日期後的電子監控違法記錄,可以透過網際網路交通安全綜合服務管理平臺、“交管12123”手機APP和自助處理終端處理。
六種情形不能網上自助處理
市交管局表示,新規將更方便市民在網上處理交通違法,防範“黃牛”非法牟利。據瞭解,此次自助處理交通違法的範圍是“適用簡易程式處理”,它意味著,“單一違法行為的罰款金額在200元及以下,且累計記分不滿12分”的情況。交管部門表示,電子監控記錄的違法行為需要發生在繫結備案日期之後。
存在以下六種情形之一的,不允許或中止駕駛人自助處理,需駕駛人到違法行為發生地或車輛登記地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門交通違法處理視窗處理:
一是對交通違法行為記錄有異議的;
二是駕駛人不具備處理被繫結車輛違法記錄準駕資格的;
三是駕駛人透過自助處理交通違法行為,記分可能達到12分及以上的;
四是駕駛人或被繫結的機動車屬於重點備案、限制處理等情形的;
五是交通違法記錄不在自助平臺、終端傳輸範圍內或無法透過自助平臺、終端處理的;
六是其它不允許自助處理的情形。
此次交管部門所指的自助處理渠道,主要包括全市各交通支、大隊和工商銀行對外視窗設定的自助執法終端、公安部網際網路交通安全綜合服務管理平臺以及 “交管12123”手機APP、工商銀行網上(手機)銀行。
目前,各交通支、大隊和工商銀行對外視窗設定的自助執法終端,僅適用北京駕駛人使用者處理北京號牌機動車的交通違法記錄,且需有牡丹交通卡。
為防分蟲繫結規則極嚴格
近幾日,由於“3月1日實施新政策”的說法廣泛傳播,各個執法站湧來大量前來處理交通違法的市民。交管部門介紹說,為了遏制“持有駕照者出售記分為他人處理違法”的情況,繫結駕照進行自助處理的規則也非常細緻。它包括:
1、同一使用者同時繫結具備相應駕駛資格的機動車不得超過3輛;
2、同一使用者累計繫結非本人名下機動車所有人不超過5個;
3、同一機動車同時繫結的使用者不超過3人。
警方解釋說,第一項和第三項屬於舊有的規則,即一張駕照不能給三輛以上車輛銷分;同一輛車不能使用超過三張駕照銷分。
但是第二項需要多加註意,市民如果現在綁定了三輛車,過段時間後將其中幾輛解除繫結,然後再繫結其他車輛,雖然這種操作是許可的,但是累計繫結的機動車所有人,總共不能超過5人。
警方稱,這樣的規定,是為了防止“分蟲”從中漁利,購買駕駛人的分數為他人銷分。因此,請駕駛人本著如實繫結、如實處理的原則,謹慎辦理非本人機動車繫結備案業務,避免盲目代替他人繫結。
辦理繫結需提交多項材料
繫結備案非本人名下機動車,駕駛人本人可前往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網際網路業務受理視窗,提交相關證件材料進行辦理。目前指定在北京市交管局車管分所及各交通支、大隊車管站辦理。
申請辦理繫結備案非本人機動車的業務,需要填寫《網際網路個人使用者註冊/變更申請表》,並提交相關材料:
委託書(車主委託繫結授權);
被繫結機動車所有人(個人)的身份證件;
被繫結機動車的行駛證;
駕駛人的身份證件;
駕駛人的機動車駕駛證;
被繫結機動車所有人為單位的提供組織機構程式碼證(或含統一社會信用程式碼的營業執照)。
使用者接受交通違法行為處理後,提交繳款申請,透過在網路平臺或自助裝置跳轉、提示的繳款渠道完成繳款。在規定時間內仍未繳款成功的,處理將不予生效。如需處罰決定書,持身份證、駕駛證、行駛證等有效證件,到作出處罰決定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門交通執法視窗列印;如需繳款憑證,到繳款銀行營業廳索取。由於網路資料傳輸延遲,可能導致駕駛證或機動車的相關交通違法資訊更新不及時,請稍等待。如果繳款後交通違法記錄仍未解除,請持有效身份證明及相關繳款憑證到作出處罰的交管部門違法處理視窗核實處理。
針對一些不法分子非法買賣記分,造成實際違法行為人得不到應有的處罰,影響了公安交管部門的執法效果和駕駛人的自我約束的情況,還將採取多項措施予以整治,特別是將重點加大對倒分、買分、賣分違法行為的打擊防控力度。
一是自助違法處理僅限處理繫結備案日期後發生的交通違法,擠壓不法分子的操作空間;
二是加強交通違法處理的資料監測,將涉嫌買分賣分人員列入重點人員,不允許其透過自助渠道處理;
三是聯合相關部門加大對買分賣分違法行為的查處,依法追究責任。
交管部門最後還提醒廣大市民群眾,此次推行交通違法自助處理新舉措,是北京交管部門按照公安部部署對我市自助處理範圍的適度放寬。未辦理繫結備案業務的,仍可到執法站處理交通違法行為。
市交管局發話:這六種情形的違章不能網上自助處理!
今天上午,市交管局對“公安部新增自助處理非本人名下機動車交通違法”的規定進行了解讀。
市交管局稱,駕駛人辦理繫結備案非本人機動車業務後,對於適用簡易程式處理,且發生在繫結備案日期後的電子監控違法記錄,可以透過網際網路交通安全綜合服務管理平臺、“交管12123”手機APP和自助處理終端處理。
六種情形不能網上自助處理
市交管局表示,新規將更方便市民在網上處理交通違法,防範“黃牛”非法牟利。據瞭解,此次自助處理交通違法的範圍是“適用簡易程式處理”,它意味著,“單一違法行為的罰款金額在200元及以下,且累計記分不滿12分”的情況。交管部門表示,電子監控記錄的違法行為需要發生在繫結備案日期之後。
存在以下六種情形之一的,不允許或中止駕駛人自助處理,需駕駛人到違法行為發生地或車輛登記地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門交通違法處理視窗處理:
一是對交通違法行為記錄有異議的;
二是駕駛人不具備處理被繫結車輛違法記錄準駕資格的;
三是駕駛人透過自助處理交通違法行為,記分可能達到12分及以上的;
四是駕駛人或被繫結的機動車屬於重點備案、限制處理等情形的;
五是交通違法記錄不在自助平臺、終端傳輸範圍內或無法透過自助平臺、終端處理的;
六是其它不允許自助處理的情形。
此次交管部門所指的自助處理渠道,主要包括全市各交通支、大隊和工商銀行對外視窗設定的自助執法終端、公安部網際網路交通安全綜合服務管理平臺以及 “交管12123”手機APP、工商銀行網上(手機)銀行。
目前,各交通支、大隊和工商銀行對外視窗設定的自助執法終端,僅適用北京駕駛人使用者處理北京號牌機動車的交通違法記錄,且需有牡丹交通卡。
為防分蟲繫結規則極嚴格
近幾日,由於“3月1日實施新政策”的說法廣泛傳播,各個執法站湧來大量前來處理交通違法的市民。交管部門介紹說,為了遏制“持有駕照者出售記分為他人處理違法”的情況,繫結駕照進行自助處理的規則也非常細緻。它包括:
1、同一使用者同時繫結具備相應駕駛資格的機動車不得超過3輛;
2、同一使用者累計繫結非本人名下機動車所有人不超過5個;
3、同一機動車同時繫結的使用者不超過3人。
警方解釋說,第一項和第三項屬於舊有的規則,即一張駕照不能給三輛以上車輛銷分;同一輛車不能使用超過三張駕照銷分。
但是第二項需要多加註意,市民如果現在綁定了三輛車,過段時間後將其中幾輛解除繫結,然後再繫結其他車輛,雖然這種操作是許可的,但是累計繫結的機動車所有人,總共不能超過5人。
警方稱,這樣的規定,是為了防止“分蟲”從中漁利,購買駕駛人的分數為他人銷分。因此,請駕駛人本著如實繫結、如實處理的原則,謹慎辦理非本人機動車繫結備案業務,避免盲目代替他人繫結。
辦理繫結需提交多項材料
繫結備案非本人名下機動車,駕駛人本人可前往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網際網路業務受理視窗,提交相關證件材料進行辦理。目前指定在北京市交管局車管分所及各交通支、大隊車管站辦理。
申請辦理繫結備案非本人機動車的業務,需要填寫《網際網路個人使用者註冊/變更申請表》,並提交相關材料:
委託書(車主委託繫結授權);
被繫結機動車所有人(個人)的身份證件;
被繫結機動車的行駛證;
駕駛人的身份證件;
駕駛人的機動車駕駛證;
被繫結機動車所有人為單位的提供組織機構程式碼證(或含統一社會信用程式碼的營業執照)。
使用者接受交通違法行為處理後,提交繳款申請,透過在網路平臺或自助裝置跳轉、提示的繳款渠道完成繳款。在規定時間內仍未繳款成功的,處理將不予生效。如需處罰決定書,持身份證、駕駛證、行駛證等有效證件,到作出處罰決定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門交通執法視窗列印;如需繳款憑證,到繳款銀行營業廳索取。由於網路資料傳輸延遲,可能導致駕駛證或機動車的相關交通違法資訊更新不及時,請稍等待。如果繳款後交通違法記錄仍未解除,請持有效身份證明及相關繳款憑證到作出處罰的交管部門違法處理視窗核實處理。
針對一些不法分子非法買賣記分,造成實際違法行為人得不到應有的處罰,影響了公安交管部門的執法效果和駕駛人的自我約束的情況,還將採取多項措施予以整治,特別是將重點加大對倒分、買分、賣分違法行為的打擊防控力度。
一是自助違法處理僅限處理繫結備案日期後發生的交通違法,擠壓不法分子的操作空間;
二是加強交通違法處理的資料監測,將涉嫌買分賣分人員列入重點人員,不允許其透過自助渠道處理;
三是聯合相關部門加大對買分賣分違法行為的查處,依法追究責任。
交管部門最後還提醒廣大市民群眾,此次推行交通違法自助處理新舉措,是北京交管部門按照公安部部署對我市自助處理範圍的適度放寬。未辦理繫結備案業務的,仍可到執法站處理交通違法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