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深化基礎教育課程改革,全面推進素質教育,促進我校的素質教育,提高我校的教育教學質量,對學生行為進行正確的引導和評價,使學生的素質得到正常、全面的發展,特制定以下評價方案。
一、評價物件
1、學生。
2、學校各個班級。
二、評價方法
1、自評
學生根據本人平時表現,依據綜合素質評價各個方面的要求,寫出自我評語。
2、互評
依據綜合素質評價各個方面的要求,結合學生平時表現,學生本人自評,班級同學之間進行互評,寫出評價意見。
3、班級評價小組評價
在學生自評與互評基礎上,班級評價小組以學生的日常表現為依據,透過觀察、訪談和調閱學生的成長記錄袋等方法,參照互評結果確定等級,完成《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分項評定表》
對學生的綜合素質評價應從學生的整體表現入手,將日常的片斷事實和記錄作為評價依據時應慎重,避免以偏概全。
對於評價小組成員之間的分歧,要透過集體研究,按照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做出評價結 論。
對於原則性的重大分歧,應提交學校評價委員會研究決定。
評價結果報學校評價委員會稽核確認。
三、評價內容。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包括道德品質、公民素養、學習能力、交流與合作、運動與健康、審美與表現等六個方面。
1.道德品質。愛祖國、愛人民、愛勞動、愛科學、愛社會主義;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維護公德、關心集體、保護環境。
2.公民素養。自信、自尊、自強、自律、勤奮;對個人的行為負責;積極參加公益活動;具有社會責任感。
3.學習能力。有學習的願望與興趣,能運用各種學習方式來提高學習水平,有對自己的學習過程和學習結果進行反思的習慣;能夠完成規定的物理、化學、生物等學科的實驗操作;能夠結合所學不同學科的知識,運用已有的經驗和技能,獨立分析並解決問題;具有初步的研究與創新能力。
4.交流與合作。能與他人一起確立目標並努力去實現目標,尊重並理解他人的觀點與處境,能評價和約束自己的行為;能綜合地運用各種交流和溝通的方法進行合作。
5.運動與健康。熱愛體育運動,養成體育鍛煉的習慣,具備鍛鍊健身的能力、一定的運動技能和強健的體魄,形成健康的生活方式。
6.審美與表現。能感受並欣賞生活、自然、藝術和科學中的美,具有健康的審美情趣;積極參加藝術活動,用多種方式進行藝術表現。
四、評價時間。
每學年至少自評一次。每學年由段長組織一次互評或抽評。
五、組織實施。
學校成立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領導小組,校長任領導小組組長,成員名單報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學校領導小組負責制定本校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細則,具體組織實施評價工作,審定評價結果,受理諮詢、申訴和複議申請。
1、 各項評價由各負責人負責。政教處在每個月末將獎懲情況用書面形式直接通知班主任一次。
2、 學期末,由班主任實施對學生的總體評價,並將評價結果作為填寫通知書的依據且通知家長。
3、 期末由班主任將該生本學期獎懲情況在通知書上註明。
六、指導思想
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是貫徹國家的教育方針,全面實施素質教育的基本要求。在對普通高中學生實施綜合素質評價時,應力求內容全面、客觀,程式科學、規範,關注學生全面協調發展,關注學生的特長和潛能。評價要遵循導向性、可操作性、公平性和發展性原則。
附:評分標準表
1、 思想品德(11分)
(1) 政治態度:熱愛祖國、家鄉、學校;擁護黨的方針政策(3分)
(2) 文明行為:尊敬父母,尊敬師長,團結同學,待人禮貌,樂於助人,有集體榮譽感。(4分)
(3) 遵紀守法:遵守國家法令和校紀,遵守公共秩序。(4分)
2、 學習能力(45分)
(1) 文字課成績:按百分制填寫,再以5%小計。(文字課指語文、數學、外語、物理、化學、生物、政治、歷史、地理)
(2) 基本能力:注意力,觀察力,記憶力,想象力,思維能力(5分)
(3) 創造能力:學習方法和效果;自學習慣和創新精神(5分)
(1) 體育成績達到大綱要求:成績按5%折算。(體育教師評價)
(2) 健康水平:發育正常,體質好,有抵抗疾病的能力。(3分)
(3) 衛生習慣:積極參加衛生活動,講究個人和環境衛生。(3分)
4、 審美意識(11分)
(1) 審美知識:音樂、美術成績按4%折算。
(2) 審美能力:自覺做到行為美、語言美、儀表美;能對社會生活中的美與醜現象進行正確的分析和評價。(3分)
5、 勞動素養(11分)
(1) 勞動觀念:積極參加勞動,不怕髒和累;愛惜勞動成果,勤儉節約;養成生活自理習慣。(5分)
(2) 勞動技能:勞動技術、資訊科技成績按3%折算。
6、 個性發展(11分)
(1) 興趣和特長:學習興趣廣泛,已形成個人的愛好和特長。(5分)
(2) 意志和性格:有自控力,克服困難的行動和毅力,競爭意識和一定的交往能力;做事有始有終,開朗活潑進取。(6分)
為進一步深化基礎教育課程改革,全面推進素質教育,促進我校的素質教育,提高我校的教育教學質量,對學生行為進行正確的引導和評價,使學生的素質得到正常、全面的發展,特制定以下評價方案。
一、評價物件
1、學生。
2、學校各個班級。
二、評價方法
1、自評
學生根據本人平時表現,依據綜合素質評價各個方面的要求,寫出自我評語。
2、互評
依據綜合素質評價各個方面的要求,結合學生平時表現,學生本人自評,班級同學之間進行互評,寫出評價意見。
3、班級評價小組評價
在學生自評與互評基礎上,班級評價小組以學生的日常表現為依據,透過觀察、訪談和調閱學生的成長記錄袋等方法,參照互評結果確定等級,完成《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分項評定表》
對學生的綜合素質評價應從學生的整體表現入手,將日常的片斷事實和記錄作為評價依據時應慎重,避免以偏概全。
對於評價小組成員之間的分歧,要透過集體研究,按照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做出評價結 論。
對於原則性的重大分歧,應提交學校評價委員會研究決定。
評價結果報學校評價委員會稽核確認。
三、評價內容。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包括道德品質、公民素養、學習能力、交流與合作、運動與健康、審美與表現等六個方面。
1.道德品質。愛祖國、愛人民、愛勞動、愛科學、愛社會主義;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維護公德、關心集體、保護環境。
2.公民素養。自信、自尊、自強、自律、勤奮;對個人的行為負責;積極參加公益活動;具有社會責任感。
3.學習能力。有學習的願望與興趣,能運用各種學習方式來提高學習水平,有對自己的學習過程和學習結果進行反思的習慣;能夠完成規定的物理、化學、生物等學科的實驗操作;能夠結合所學不同學科的知識,運用已有的經驗和技能,獨立分析並解決問題;具有初步的研究與創新能力。
4.交流與合作。能與他人一起確立目標並努力去實現目標,尊重並理解他人的觀點與處境,能評價和約束自己的行為;能綜合地運用各種交流和溝通的方法進行合作。
5.運動與健康。熱愛體育運動,養成體育鍛煉的習慣,具備鍛鍊健身的能力、一定的運動技能和強健的體魄,形成健康的生活方式。
6.審美與表現。能感受並欣賞生活、自然、藝術和科學中的美,具有健康的審美情趣;積極參加藝術活動,用多種方式進行藝術表現。
四、評價時間。
每學年至少自評一次。每學年由段長組織一次互評或抽評。
五、組織實施。
學校成立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領導小組,校長任領導小組組長,成員名單報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學校領導小組負責制定本校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細則,具體組織實施評價工作,審定評價結果,受理諮詢、申訴和複議申請。
1、 各項評價由各負責人負責。政教處在每個月末將獎懲情況用書面形式直接通知班主任一次。
2、 學期末,由班主任實施對學生的總體評價,並將評價結果作為填寫通知書的依據且通知家長。
3、 期末由班主任將該生本學期獎懲情況在通知書上註明。
六、指導思想
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是貫徹國家的教育方針,全面實施素質教育的基本要求。在對普通高中學生實施綜合素質評價時,應力求內容全面、客觀,程式科學、規範,關注學生全面協調發展,關注學生的特長和潛能。評價要遵循導向性、可操作性、公平性和發展性原則。
附:評分標準表
1、 思想品德(11分)
(1) 政治態度:熱愛祖國、家鄉、學校;擁護黨的方針政策(3分)
(2) 文明行為:尊敬父母,尊敬師長,團結同學,待人禮貌,樂於助人,有集體榮譽感。(4分)
(3) 遵紀守法:遵守國家法令和校紀,遵守公共秩序。(4分)
2、 學習能力(45分)
(1) 文字課成績:按百分制填寫,再以5%小計。(文字課指語文、數學、外語、物理、化學、生物、政治、歷史、地理)
(2) 基本能力:注意力,觀察力,記憶力,想象力,思維能力(5分)
(3) 創造能力:學習方法和效果;自學習慣和創新精神(5分)
(1) 體育成績達到大綱要求:成績按5%折算。(體育教師評價)
(2) 健康水平:發育正常,體質好,有抵抗疾病的能力。(3分)
(3) 衛生習慣:積極參加衛生活動,講究個人和環境衛生。(3分)
4、 審美意識(11分)
(1) 審美知識:音樂、美術成績按4%折算。
(2) 審美能力:自覺做到行為美、語言美、儀表美;能對社會生活中的美與醜現象進行正確的分析和評價。(3分)
5、 勞動素養(11分)
(1) 勞動觀念:積極參加勞動,不怕髒和累;愛惜勞動成果,勤儉節約;養成生活自理習慣。(5分)
(2) 勞動技能:勞動技術、資訊科技成績按3%折算。
6、 個性發展(11分)
(1) 興趣和特長:學習興趣廣泛,已形成個人的愛好和特長。(5分)
(2) 意志和性格:有自控力,克服困難的行動和毅力,競爭意識和一定的交往能力;做事有始有終,開朗活潑進取。(6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