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檀香刑》是莫言所創作的一部中篇舊社會小說,以1900年德國修建膠濟鐵路的真實歷史為背景,描述了在國窮體弱的大局勢下,高密縣百姓的苦難生活,而其中以資深劊子手、“姥姥”趙甲為代表,寫滿了那個時代為虎作倀,又喜好逐臭的小人物冷漠、自私的形象。
在趙甲四十年的行刑生涯中,透過他的嘴裡,給讀者們講述了劊子手這個令人痛恨且懼怕的行業裡很多不為人知的一面,那些最為人“津津樂道”的死刑刑罰,其實在歷史上都是有其原型存在的,甚至於比小說中記載得更加詳細,也更加駭人聽聞。
閻王閂:又名二龍戲珠,趙甲前輩餘姥姥用來懲治太監小蟲子的酷刑
趙甲還是“外甥”的時候,一次咸豐皇帝的心腹太監小蟲子,偷了俄羅斯進貢來的七星鳥槍,拿出去換錢,咸豐知道後龍顏大怒,要殺一儆百,立立威,於是把行刑的重擔交給了趙甲所在的刑部處理,要求“用刑新穎,持續時間要長”,才能達到皇帝的目的,餘姥姥思來想去,想起了一種名叫“閻王閂”的酷刑。
這刑具製造過程十分麻煩,必須要用上等熟鐵,千錘百煉之後才能達到效果,先打造一個寬度匹配腦門的頭箍,然後箍在小蟲子的腦門,兩邊用牛皮繩子緊松拉扯,慢慢地把小蟲子的腦門壓碎,眼珠凸出,過程緩慢且痛苦,此刑在餘姥姥和趙甲兩個經驗豐富的劊子手裡,足足執行了一個時辰,完美地完成了咸豐交代的任務,只是中途嚇倒了不少嬌柔美豔的妃子娘娘,和沒見過世面的紅頂大官而已。
閻王閂原型:宋代腦箍,此刑多用於逼供所用,而不以處死犯人為目的,是屬於法外刑罰,以繩子綁住受刑人腦門,加以木楔,行刑時以錘撞木楔,繩子收緊,緊勒腦門,犯人苦不堪言,自然招供,《西遊記》裡觀音菩薩的三箍,其原型大概也是來源於此的。除此之外,以壓強懲治的還有我們熟知的夾手指(夾邦),以及武則天時期的鳳凰曬翅等。
腰斬:趙甲十七歲時,協助餘姥姥處死偷庫銀的庫丁
按趙甲的說法,清朝最殘酷的兩大刑罰,一是凌遲,二是腰斬,凌遲後面說,先說腰斬,在行刑的前一天晚上,餘姥姥磨了一夜的宣花大斧,鋒利無比,行刑當天,幾個劊子手將庫丁按在行刑的木墩子上,餘姥姥一斧砍下,卻只砍斷了半邊身子,還因用力過猛,把大斧砍入了木墩,一時半會還拔不出來。
庫丁的慘叫聲、圍觀百姓的歡呼聲,讓在場的行刑人和監斬官嚇出了一身冷汗,十七歲的趙甲見狀,立刻舉起大砍刀,砍斷了庫丁的另外半邊身子,才算是結束了行刑。庫丁一截兩段,可前半身還活著,還有意識,硬撐著立了起來,腸子、內臟混雜著血液流了一地,直到一袋煙功夫後才斷氣。
腰斬原型:自春秋時期就流傳下來的一種酷刑,為三種重刑之一(腰斬、斬首、車裂),像書中所描述的那樣,“腰斬之後還可支援一袋煙的功夫”,這也是確實存在的,因為人體的神經中樞都在上半身,所以腰斬之後,前半身還保留著一定的清醒,腰斬之刑在清朝雍正時期就被廢除了,原因是當時受刑的高官俞鴻圖,在被腰斬後久不斷氣,以血在地下連寫七個“慘”字後才痛苦死去,驚嚇到了雍正皇帝,才決定廢除這一酷刑。
凌遲:趙甲親自操刀,用來處死刺殺袁世凱的軍官錢雄飛
錢雄飛乃高密縣令錢丁的弟弟,早年曾留學日本,回國後加入袁世凱的武衛右軍,因能左右手雙射,深得袁世凱器重,授予兩把德國黃金槍,後因看穿袁世凱狼子野心而對其實行刺殺,可惜失敗被擒,被判處五百刀凌遲極刑。
行刑一開始,趙甲先一掌猛拍錢雄飛的心窩,這是這行業留下來的經驗之談,先封閉犯人的血脈,阻止血液流通,如此一來才能切夠刀數,也不使犯人因失血過多而死,違背了旨意,趙甲以其精巧熟練的手法,連割了錢雄飛四百九十九刀,最後一刀直戳心臟,五百刀,一刀不多,一刀不少。
凌遲:和腰斬一樣都是古代的重刑,但存在時間比腰斬要斷,春秋時期有所謂的“肉刑”,但最多就是割去鼻子,打屁股等,把一個大活人身上的肉一片片割下來的凌遲,可能要到唐宋時期才有,稱為“臠割”,五代時期才開始有“凌遲”這個稱呼,且花樣越來越多。凌遲作為最具震懾力的極刑,雖然在光緒年間就已經明令廢除,但直到新中國成立後,一些偏遠地區還保留著這一酷刑。
檀香刑:趙甲用來處決孫丙的酷刑,全書的主旨
檀香刑是趙甲從餘姥姥那裡聽來的,做法已經很殘缺了,只是說以一根檀香木棍子,從犯人的穀道中釘打進去,避開內臟等器官,最後從脖子處破出來,受刑人必須忍受三到五天的身體、精神折磨,才會在極度的痛苦中死去,這個刑罰很對袁世凱胃口,他需要在德國鐵路通路那一天,以造反作亂的孫丙的死亡來作為通車典禮。
雖然檀香刑的做法流傳缺失,但趙甲畢竟是做了四十年的行當,殺了九百八十七人的熟手,他帶著兒子趙小甲,將檀香刑安排得穩穩當當,在行刑時,原本要和孫丙一起執行檀香刑的小山子還沒動刑,就已經被嚇得屎尿盡出,最後改判為斬首了事,足見檀香刑的威力了,如果不是知縣錢丁槍殺孫丙,破壞了袁世凱的計劃,趙甲的檀香刑也已經是完美執行了。
檀香刑原型:這種有點惡趣味的刑罰,其實在中外都有,武則天時期有所謂的“棍刑”,以木棍插入犯人的穀道或口中,令其痛苦至死,以及騎木驢刑罰,《水滸傳》中的王婆,就是以這種刑罰遊街處死的,而在外國則有著名的刺刑,這是有“刺刑魔”之稱的弗拉德三世(德古拉原型)的專屬刑罰,據說在其執政期間,共執行了數萬次的刺刑。
《檀香刑》是莫言所創作的一部中篇舊社會小說,以1900年德國修建膠濟鐵路的真實歷史為背景,描述了在國窮體弱的大局勢下,高密縣百姓的苦難生活,而其中以資深劊子手、“姥姥”趙甲為代表,寫滿了那個時代為虎作倀,又喜好逐臭的小人物冷漠、自私的形象。
在趙甲四十年的行刑生涯中,透過他的嘴裡,給讀者們講述了劊子手這個令人痛恨且懼怕的行業裡很多不為人知的一面,那些最為人“津津樂道”的死刑刑罰,其實在歷史上都是有其原型存在的,甚至於比小說中記載得更加詳細,也更加駭人聽聞。
閻王閂:又名二龍戲珠,趙甲前輩餘姥姥用來懲治太監小蟲子的酷刑
趙甲還是“外甥”的時候,一次咸豐皇帝的心腹太監小蟲子,偷了俄羅斯進貢來的七星鳥槍,拿出去換錢,咸豐知道後龍顏大怒,要殺一儆百,立立威,於是把行刑的重擔交給了趙甲所在的刑部處理,要求“用刑新穎,持續時間要長”,才能達到皇帝的目的,餘姥姥思來想去,想起了一種名叫“閻王閂”的酷刑。
這刑具製造過程十分麻煩,必須要用上等熟鐵,千錘百煉之後才能達到效果,先打造一個寬度匹配腦門的頭箍,然後箍在小蟲子的腦門,兩邊用牛皮繩子緊松拉扯,慢慢地把小蟲子的腦門壓碎,眼珠凸出,過程緩慢且痛苦,此刑在餘姥姥和趙甲兩個經驗豐富的劊子手裡,足足執行了一個時辰,完美地完成了咸豐交代的任務,只是中途嚇倒了不少嬌柔美豔的妃子娘娘,和沒見過世面的紅頂大官而已。
閻王閂原型:宋代腦箍,此刑多用於逼供所用,而不以處死犯人為目的,是屬於法外刑罰,以繩子綁住受刑人腦門,加以木楔,行刑時以錘撞木楔,繩子收緊,緊勒腦門,犯人苦不堪言,自然招供,《西遊記》裡觀音菩薩的三箍,其原型大概也是來源於此的。除此之外,以壓強懲治的還有我們熟知的夾手指(夾邦),以及武則天時期的鳳凰曬翅等。
腰斬:趙甲十七歲時,協助餘姥姥處死偷庫銀的庫丁
按趙甲的說法,清朝最殘酷的兩大刑罰,一是凌遲,二是腰斬,凌遲後面說,先說腰斬,在行刑的前一天晚上,餘姥姥磨了一夜的宣花大斧,鋒利無比,行刑當天,幾個劊子手將庫丁按在行刑的木墩子上,餘姥姥一斧砍下,卻只砍斷了半邊身子,還因用力過猛,把大斧砍入了木墩,一時半會還拔不出來。
庫丁的慘叫聲、圍觀百姓的歡呼聲,讓在場的行刑人和監斬官嚇出了一身冷汗,十七歲的趙甲見狀,立刻舉起大砍刀,砍斷了庫丁的另外半邊身子,才算是結束了行刑。庫丁一截兩段,可前半身還活著,還有意識,硬撐著立了起來,腸子、內臟混雜著血液流了一地,直到一袋煙功夫後才斷氣。
腰斬原型:自春秋時期就流傳下來的一種酷刑,為三種重刑之一(腰斬、斬首、車裂),像書中所描述的那樣,“腰斬之後還可支援一袋煙的功夫”,這也是確實存在的,因為人體的神經中樞都在上半身,所以腰斬之後,前半身還保留著一定的清醒,腰斬之刑在清朝雍正時期就被廢除了,原因是當時受刑的高官俞鴻圖,在被腰斬後久不斷氣,以血在地下連寫七個“慘”字後才痛苦死去,驚嚇到了雍正皇帝,才決定廢除這一酷刑。
凌遲:趙甲親自操刀,用來處死刺殺袁世凱的軍官錢雄飛
錢雄飛乃高密縣令錢丁的弟弟,早年曾留學日本,回國後加入袁世凱的武衛右軍,因能左右手雙射,深得袁世凱器重,授予兩把德國黃金槍,後因看穿袁世凱狼子野心而對其實行刺殺,可惜失敗被擒,被判處五百刀凌遲極刑。
行刑一開始,趙甲先一掌猛拍錢雄飛的心窩,這是這行業留下來的經驗之談,先封閉犯人的血脈,阻止血液流通,如此一來才能切夠刀數,也不使犯人因失血過多而死,違背了旨意,趙甲以其精巧熟練的手法,連割了錢雄飛四百九十九刀,最後一刀直戳心臟,五百刀,一刀不多,一刀不少。
凌遲:和腰斬一樣都是古代的重刑,但存在時間比腰斬要斷,春秋時期有所謂的“肉刑”,但最多就是割去鼻子,打屁股等,把一個大活人身上的肉一片片割下來的凌遲,可能要到唐宋時期才有,稱為“臠割”,五代時期才開始有“凌遲”這個稱呼,且花樣越來越多。凌遲作為最具震懾力的極刑,雖然在光緒年間就已經明令廢除,但直到新中國成立後,一些偏遠地區還保留著這一酷刑。
檀香刑:趙甲用來處決孫丙的酷刑,全書的主旨
檀香刑是趙甲從餘姥姥那裡聽來的,做法已經很殘缺了,只是說以一根檀香木棍子,從犯人的穀道中釘打進去,避開內臟等器官,最後從脖子處破出來,受刑人必須忍受三到五天的身體、精神折磨,才會在極度的痛苦中死去,這個刑罰很對袁世凱胃口,他需要在德國鐵路通路那一天,以造反作亂的孫丙的死亡來作為通車典禮。
雖然檀香刑的做法流傳缺失,但趙甲畢竟是做了四十年的行當,殺了九百八十七人的熟手,他帶著兒子趙小甲,將檀香刑安排得穩穩當當,在行刑時,原本要和孫丙一起執行檀香刑的小山子還沒動刑,就已經被嚇得屎尿盡出,最後改判為斬首了事,足見檀香刑的威力了,如果不是知縣錢丁槍殺孫丙,破壞了袁世凱的計劃,趙甲的檀香刑也已經是完美執行了。
檀香刑原型:這種有點惡趣味的刑罰,其實在中外都有,武則天時期有所謂的“棍刑”,以木棍插入犯人的穀道或口中,令其痛苦至死,以及騎木驢刑罰,《水滸傳》中的王婆,就是以這種刑罰遊街處死的,而在外國則有著名的刺刑,這是有“刺刑魔”之稱的弗拉德三世(德古拉原型)的專屬刑罰,據說在其執政期間,共執行了數萬次的刺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