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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覺醒1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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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靜靜聽淺淺笑
原科長晉升為四級調研員,只是一種轉為非領導職務的職級享受待遇,按道理說不是領導職務了,那當然不能對單位的其他工作人員進行隨意安排和指揮了,自己應該擺正自己的位置,單位既然有了新任科長,當然必須聽從新任科長的管理。
組織原則上也是有要求的,下級服從上級,無論是年紀大小,這在體制內還是體制外,企業還是機關事業單位都是這個道理。
有些人由於身體或者能力的原因,不適合擔任領導職務,組織也會根據工作需要安排其他崗位,充分體現了幹部能上能下的一種狀態,前些年可能這種情況還是很多人心裡不太能接受的,現在都已經成了常態了,就是不擔任領導,只要自己調整好心態,其實也沒有什麼難為情的。
過去在單位上班時,朋友說到自己單位的情況就是如此,組織選拔了一個年輕幹部到他們單位擔任主管領導,單位也同時有個資歷比較老一些的同志轉任非領導職務,職級待遇雖然高,卻總會時常有一種失落感,也許是以前擔任領導崗位時給下屬說話有些太盛氣凌人了,後來的下屬也是眼看他大勢已去,大家見面都心知肚明的,下屬們再沒有以往對待領導的那種熱情相待,他自己也是有些不知趣,會裝著不經意在背後說些新任領導的風涼話,時間長了,有些話就傳到了新任領導的耳朵了,最後單位安排派駐村人選時,新任領導就直接把這位老同志給安排了,還美其名曰負責單位駐村的負責人。
在單位的其他同事說來,這位老同志就叫不會做人做事,結果把自己的處境搞成那樣,畢竟年紀也大了,基層條件艱苦,最後落得個身體患了病住院,還好組織照顧他讓病退了。
我們單位中就有職級也挺高的人,那可是特別會做人,無論是年輕的還是跟他年紀差不多的,都表現得特別尊重和服從,單位裡艱苦一線的活從未派過他,每次先進都還得的多,關鍵就是人家特別能擺正自己的位置,從不越位。
任何單位和部門都有一個規矩,就是下級服從上級,單位和部門任的領導現在年輕化了,做為單位的工作人員必須按照工作要求服從領導的管理和調遣,這應該是一種正常的工作狀態,當然對於一些特別無情無理的工作安排,下屬可以透過其他方式進行申述,但還是以服從為大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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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職抒胸意
一般情況下,科長晉升為四級調研員之後,如果不再擔任科長職務,還在所在的科室,那麼就要聽從新任科長的管理和調遣,但可能有一種情況是例外。
科長一般是市一級機關才有的職務,在縣級以下和省級以上機關是一般是沒有的,屬於市直機關的中層領導幹部。在2019年6月《公務員法》施行之後,公務員存在職務和職級兩個序列。科長可以透過晉升一級主任科員,再晉升四級調研員的方式來提高工資待遇。按照《公務員職務與職級並行規定》,公務員晉升職級,不改變工作職位和領導指揮關係,不享受相應職務層次的政治待遇、工作待遇。而不擔任領導職務的職級公務員一般由所在機關進行日常管理。公務員晉升至所在機關領導成員職務對應的職級,不作為該機關領導成員管理。因此,科長晉升到四級調研員之後,如果沒有再兼任其他領導職務,仍在科室工作,就要受新任科長的管理和領導,完成自己份內的工作,但可以享受四級調研員的工資待遇。
但原任科長如果是在2019年6月《公務員法》施行前晉升到副調研員,然後在之後套改為四級調研員,那麼就不屬,原所在科室,不接受新任科長的領導和調遣。因為之前的副調研員屬於單位的領導層,也享受副處級幹部的政治待遇、工作待遇,屬於市委管理的幹部,而不是由單位日常管理。副調研員可以分管或協管單位部分工作,受單位領導班子的管理,不受新任科長的管理,甚至可能可以管理或指揮新任科長。在套改為四級調研員之後,保留原副調研員所享受的政治待遇、工作待遇等,仍然延續以前的工作,作為市管幹部管理。
綜上所述,原科長如果是在2019年6月後晉升的四級調研員,必定要受新任科長的領導和管理;但如果是2019年6月之前晉升副調研員、再由副調研員套改而來的四級調研員,則屬於市管幹部,屬於單位領導層,不受科長的領導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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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青楓秋帆遠
這個職位比較特殊,原則上來說,現在的四級調研員是崗位職級,不是職務,只是享受了比正科級高的待遇,不是實職的副縣級。因此,如果留在原單位,必須聽從新任科長的管理和調遣,這是規則。
但是,各個單位,有各個單位的安排。
如果在我們單位,會有以下幾種選擇:
1、繼續兼任科長,負責科室工作(目前就有);
2、繼續留在科室,聽從新任科長工作安排(原則上不這麼安排,影響積極性,不利於新科長開展工作);
3、兼任黨委成員,單獨分管幾個科室(需要上級組織部門考察任用);
4、不兼任黨委成員,但分工給他單獨分管幾項工作(黨委可以安排分工);
5、協助主要領導開展工作。
不過,如果在一個一把手就是正科級的單位晉級4調研員後,原則上繼續擔任正科級職務的。
如果實在局級單位晉升的,以上5中可能都存在,但一般領導不會讓其繼續兼任正科級的科長職務,也不會兼任局黨組成員,也不會繼續留在原部門聽從新任科長工作安排;一般情況,都會由領導為其安排具體的工作,最主要嗯嗯是協助副職開展工作,這樣安排,不會顯得尷尬和突兀,大家都能接受,也就是說裡子和麵子都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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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一心唯公
按照慣例,原來的科長晉升為四級調研員之後,如果實職職務沒有免,還是繼續擔任科長,分工當然就沒有什麼變化,只是個人職級待遇提升而已。如果晉升四級調研員的條件,是免去實職,那麼會有兩種情況:一種是原在這個科室,另一種是參與班子分工,或者輔助班子成員分工。
在市一級,單位是處級,科長晉升為四級調研員,免去實職後,如果單位領導管理比較人性化,原科長年齡也不大,工作能力也還可以,一般會把單位班子成員的分工,調整出來一塊兒來,將晉升四級調研員後的科長,按處級幹部對待,給予相應的分工,只不過分量比班子成員輕一些而已。
如果單位班子成員,或者處級領導多,工作職責單純,沒有那麼多的工作量,或者是原科長年齡過大,或者是工作能力不強,或者是工作態度有問題,或者是單位領導對職級人員不是那麼重視,繼續當作科長一類看待,那麼就不會有分工這回事了。分工不分工,完全看領導的個人意願,或者是單位的習慣,沒有什麼一定之規。
這種情況下,該四調依然在科室工作,當然就要聽從科室負責人的調遣,要服從其工作安排。雖然級別比科長高,但單位、科室,都實行的是一把手負責制,實職人員有其職務、職責分工,並不是誰的職級高,就要聽誰的。這一方面,是有法律法規和制度明文規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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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80後小公
公務員職務與職級並行規定實施後,原來的非領導職務全部改由職級替代,比如原來是主任科員,套改職級後變為二級主任科員,這兩個概念最大的區別是原來的非領導職務儘管不是實職,但除了不享受實職崗位津貼和相應職權外,其他各方面單位實際上還是按領導來對待,給予必要的分工和政治待遇,只不過職權相對虛一點,以前的非領導職務也有“虛職”的叫法。而職級公務員更多體現在“員”字上,即除了可以享受相應級別的經濟待遇,其他各方面職級公務員與普通幹部沒什麼區別,既不享受工作待遇,也沒有過去非領導那樣的政治待遇。說白了,職級公務員就是一個享受高級別收入的普通公務員而已。
比如題主說的科長晉升四級調研員後被免去了科長職務,如果仍安排在科室,那麼他就是科室的幹部,自然要接受新任科長的指揮。這在理論上沒有問題。
不過體制內有句話“做人留一線,日後好相見”,聰明的人都會給自己留後路,而不會把事情做絕,因此現實中碰到這種情況新任科長只要不是傻子一般不會管得太多,因為他們都清楚這不好管,很多時候也不能管。原因很簡單:
第一,一個科長晉升四調,不是想升就能升的,背後必然有領導的支援,因此如果新任科長僅僅因為對方晉升四調被免了職務而把他當普通幹部來對待,毫不客氣地說這位科長的政商情商有點堪憂了。
第二,科長晉升四調後雖然被免去了實職,可他的級別畢竟上去了,而按照公務員職務與職級並行規定,四級調研員在有崗位空缺的情況下可以隨時轉崗副處實職,符合任職年限甚至可以直接提拔正處實職。換言之,科長晉升四調後隨時可能成為自己的領導,對於這樣一個潛力股,繼任者巴結討好都來不及,一般不會傻到把自己當領導來對待而隨便給對方安排工作得罪對方,為自己以後晉升挖坑。
第三,科長晉升四調後卸任實職,怎麼說也是老前輩老資格,考慮到對方的資歷,繼任者犯不著為了一點工作的事得罪對方,一來顯得不講人情,二來其實也蘊含著巨大的風險,畢竟對方已經退二線了,與一個二線同志計較無數經驗已經證明往往都是當領導的吃虧,正所謂光腳的不怕穿鞋的說的就是這個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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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初民話語
這種情況,只有在公務員隊伍中才會出現。因為現在只有在公務員隊伍中才實行職務與職級並行制度。
一、科長晉升為四級調研員一般出現在市直部門。
科長是在地級市的市直部門的職務,地級市的市直部門(一般為縣處級)的內設機構稱為某某科,其負責人就稱之為科長(正科職)。四級調研員是職級,相當於副處級。以前,科長要提拔只能晉升副處級職務。實行職務與職級並行制度後,科長(正科職)不需要晉升到副處級領導職務也能晉升了,只要達到一定條件可以晉升到四級調研員。晉升後,就相當於從正科級晉升到了副處級,其工資待遇也提高到相當於副處的標準了。
二、科長晉升為四級調研員後,是要聽從新任科長的管理和調遣的。
如果科長晉升為四級調研員後,繼續擔任科長,這個問題就不會存在了,因為他還是科長,他還管理科裡的工作。如果科長晉升為四級調研員後,不再擔任科長了,但繼續留在科裡工作,那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公務員職務與職級並行規定》中明確規定,“不擔任領導職務的職級公務員一般由所在機關進行日常管理。公務員晉升至所在機關領導成員職務對應的職級,不作為該機關領導成員管理”,“公務員晉升職級,不改變工作職位和領導指揮關係,不享受相應職務層次的政治待遇、工作待遇”。
這就很明確的告訴我們,晉升到了一定的職級,並不能作為機關的領導成員進行管理。沒有擔任領導職務的職級公務員一般由所在機關進行日常管理。由科長晉升為四級調研員且不再擔任科長後,既不能作為該市直部門的領導成員,也不是該科室的領導成員,就是科室的一般工作人員,由該科室進行日常管理。既然由科室進行日常管理,科室的最高領導就是科長,那麼,職級為四級調研員的公務員在這個科裡,肯定就要聽從科長的管理和調遣了。
但是,《公務員職務與職級並行規定》還規定:“公務員根據所任職級執行相應的工資標準,享受所在地區(部門)相應職務層次的住房、醫療、交通補貼、社會保險等待遇。”。也就是說,沒有擔任領導職務的四級調研員,在科室時雖然要聽從科長的管理和調遣,但其工資待遇還是要享受副處級的待遇的,其住房、醫療、交通補貼、社會保險等待遇也是要執行副處級的待遇。比如說,領導他的科長是正科級,公務用車補貼是750元,但由科室管理的四級調研員享受的公務用車補貼是副處級的補貼1200元。
三、事實上,科長對四級調研員的管理和調遣是有難度的。
在機關是按資排輩的,從科長晉升到四級調研員的公務員一般都是資歷深、經驗豐富的老同志了,新任的科長要麼原來就是他的手下,要麼是資歷比他淺、年紀比他小的人,最多也就是與他資歷相近的人。讓這些資歷比他淺的人去管理和調遣他,難度是很大的。這些晉升到了四級調研員的人,估計也就是將近退休的人了,只要他們不在科裡給新領導添麻煩、不影響新任科長的威信就不錯了,新任的科長估計是很難對其進行實質上的管理和調遣的。他們一般也不會安排其從事繁重的工作,如果真要安排其工作,一般也是以商量的語氣進行安排,儘可能讓他心裡感到被尊重。
以上是個人的見解,如有不當之處,請批評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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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畫堂雅宴
正兒八經的科長是一個神奇的存在,它只在市直機關中存在。在省、部級單位沒有這個職務,在縣以下單位,很多單位有科長,但都是沒有級別的職務。
在很多地方,職務和職級是同時享有的。比如科長兼任一級主任科員,科長兼任四級調研員,同時享有實職崗位和職級待遇。
但有的地方要求職級和實職不能共享,只能佔有一個。要職級就不能要實職,要實職就不能要職級。
在職級並行規定中,三、四級調研員,一至四級主任科員,只享受工資待遇,不屬於領導崗位,不分管工作,沒有相應級別的工作待遇和政治待遇。
如果科長晉升四級調研員後,沒有了科長實職,那就變成了四調級普通科員,要受本科室領導管理。
可能有以前的資歷影響,會被新任科長客氣對待,但是自己要擺正位置,不要為難新任科長,這樣才能受到尊敬,反之會被人人討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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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瑛傑小豬
理論上,老科長晉升四級調研員、辭去職務之後,要接受新科長的管理;但實際上,新科長管不了、也不會去管老科長。
先講理論上的情況。2019年公務員法修訂之後,現行的職級取代了之前的非領導職務。但是,二者並非是一脈相承的,是完全不同的兩個概念。
以市直機關為例,2019年以前的副調研員屬於市管幹部,屬於局領導班子成員,享受類似於副局長的政治待遇、工作待遇,可以分管科室,向科長佈置工作。
但是,現在晉升的四級調研員大不一樣,除了改變生活待遇外,其它變化基本沒有:
第一,晉升四級調研員後,不改變幹部管理許可權,仍舊只是局管幹部。
第二,晉升四級調研員後,不具有領導職責,不屬於局領導班子成員,不享受之前副調研員的政治待遇、工作待遇,不能分管科室。
第三,晉升四級調研員後,不改變領導指揮關係,原有的隸屬關係保持不變。
因此,僅從理論上來說,老科長晉升四級調研員、免去科長職務後,就變成了科室內的一名普通幹部,自然需要接受新任科長的管理和調遣。
再講實際情況。現實生活中,只要是情商線上的新任科長,面對辭去科長職務的四級調研員,絕對不會把他們當成普通幹部進行管理,而是會把他們供起來。
第一,能夠晉升四級調研員的老科長一般都是局裡的老同志、老前輩,資歷深。根據體制內尊重老幹部的傳統,新任科長根本不能隨意使喚、也使喚不動老科長,就算有事一定要老科長處理,通常也會採取有商有量的方式。
第二,老科長一般都在科室工作多年,經驗能力足、上下左右人脈廣,有些疑難雜症新任科長不一定能處理,老科長出面一個電話就能搞定。因此,新任科長都會態度很好地將老科長供著,有時還能向他們進行請教。
第三,在市直機關,四級調研員的名額並不算多,能夠晉升的老科長一般都有局領導的支援。新任科長沒有必要為了一點小事得罪老科長,從而在領導那留下不好的印象。畢竟,老科長辭去職務後,很多顧慮就會消失,能夠更大膽地發表聲音。
第四,四級調研員畢竟享受副處級的生活待遇,高於新任科長,見面至少也是“張處、王處”的稱呼,抬轎子、戴帽子又不需要付出什麼成本,還能落得尊重老同志的美名。
第五,俗話說“己所不欲、勿施於人”,由己及人,每個人都有老去的時候,也都不希望臨近退休的時候仍舊被人呼來喝去。
因此,在市直機關,一般只有局長、副局長才會給四級調研員佈置工作,新任科長面對科室內的老科長通常都採取放任不管的態度,見面也會客客氣氣。
當然,老科長也要牢記自身的定位,不在其位、不謀其政,不能插手新任科長的工作,不能發表太多意見,否則鬧僵了對雙方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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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職言職覺
第一種情形、如果科長晉升為四級調研員後,參加局班子分工或協助局領導分工,那麼此時,四級調研員一定程度上可以領導科長,科長應當聽從四級調研員調遣。以我們中部地級市為例,科長晉升四級調研員後,一般都參加局班子分工,或者協助局領導分管1至2個科室,但在稱呼上還是科長。此時的四級調研員,雖然稱呼沒有變化,但一定程度上就是擔任局領導角色,因為他參與了班子分工。若副局長有空缺,四級調研員首當其衝會及時補位;或者需要補充黨組成員,四級調研員都是排在首位的。我們市直單位,就有一位四級調研員擔任本局黨組擔任黨組成員。這種情況,肯定是由四級調研員調遣新來的科長,新來的科長是沒有資格調遣四級調研員。
第二種情形、如果科長晉升四級調研員,沒有參與局班子任何分工,還是編在普通科室裡,那麼此時,新來的科長理論上是可以調遣四級調研員的!南方某省組織部就是這樣規定的:職級並行後,新晉升的四級調研員原則上不能參與據班子分工,也不能搞形式上的“協管”,應當編在普通科室裡。此時的四級調研員,雖然工資待遇享受副處級,但沒有任何職務,沒有任何權力,說白了就是普普通通的個“副處級科員”。這種情況,新來的科長,理論上是可以有權調遣四級調研員的!但這僅限於理論上。實際工作中,一方面,新來的科長對此類四級調研員,都比較客氣,工作安排上,都是很客套、很尊敬地與四級調研員商量,徵求他們意見建議,請求他們傳授經驗方法。畢竟由科長晉升的四級調研員,工作上輕車熟路,經驗上比新科長豐富很多。另一方面,出於對老同志的體諒和尊敬,有點頭腦、懂點規矩的新科長,一般都不會理直氣壯給四級調研員部署工作,更不會在四級調研員面前耍起官僚主義。若真要這樣做,只能說新來的科長是個不懂事、不懂職場、不懂規矩。玩官僚、玩硬的,新科長根本不是看科長的對手,畢竟老科長處事經歷、人生閱歷可能都比新科長強很多。再說,誰都有老去的那一天,誰都有退居二線的那一天。當然,工作上需要老科長有些分工,或者有些配合,這都是理所當然的,新科長應該主動與四級調研員協商,大多數四級調研員都會給予配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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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自由雲朵m7
答:不當科長了,改為四級調研員明確到那個部門就應該服從該科長的管理和調遣,這是有明文規定。
表面看起來四級調研員比科長大,但政策非常明確,非領導職級均無政治待遇,不論職級多高也是普通一兵,而科長是正兒八經的部門領導。但現實有些地方也把非領導人員視為領導分工去協助管理工作,嚴格意義上來說是不合適的,既然不是領導也無政治待遇,讓這些人去指揮當領導的是不是有些尷尬呢!華人講的還是個面子問題,也存在過去的老習慣,呵呵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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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米成6
那是自然。
機關事業單位實行職務職級並行後,原有的管理體系並沒有發生任何改變,領導與下屬的關係仍然是上下級關係。必須明確一點,科長是實職領導,調研員是非實職領導。職責和待遇有少許差別。科長晉升為四級調研員後,如科長職務已經免除,則應該接受科長領導,聽從新任科長的管理和調遣,完成科長佈置的工作任務。也就是說,科長與調研員是上下級關係。實際執行中,也有的科長晉升四級調研員、三級調研員後,單位並未免除其領導職務,可繼續擔任科長。
通常情況下,組織上會安排調研員協助科長工作,完成科長或上一級領導佈置的專項任務。自從實行職務職級並行後,職務升遷和職級晉升渠道進一步拓寬,許多人看到希望和前途,一般不會計較誰領導誰的問題,都會循規蹈矩,踏踏實實的努力工作,爭取得到進一步的提升。無論科長、科員、調研員都會遵守機關潛規則,不會惹是生非,跟同事留下壞印象。
但也有極少數晉升了職級的調研員,沒有擺正自己的位置,有些飄飄然,有點自以為是,把自己當成部門領導,不服調遣,日常工作中刁難實職領導。這是很不應該的,很不理智的,也是自己給自己挖坑,埋下仇恨的種子,要想再晉升更高一級難上加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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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談笑閣
當然要受新科長的領導。
在部委機關排序,即使貴為正處員,排名依然在副處長之後,需要受到副處長領導。
我們體制內,“長”是領導職務,“員”是非領導職務。在工作中,“員”是必須聽“長”的。
四級調研員是按照《公務員職務與職級並行規定》晉升職級,不改變工作職位和領導指揮關係,不享受相應職務層次的政治待遇、工作待遇。也就是說,四級調研員雖然名義上級別比科長高,但是工作中是必須聽從科室領導——也就是科長指揮的。在會議排次方面,也是科長在主要位置。
但在具體工作中,一般來說,四級調研員往往資歷比較高,所以大多數科長都不會直接佈置工作,多半是以商量的口吻,希望四調能夠協助分擔一部分工作。
四調往往自己心裡也都有數,既然已經讓出科長職務享受職級,一般來說都會主動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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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洪洞縣衙役蘇三
在體制內,對於公務員個人的成長可以分為兩個方面,一方面就是按照個人的職務進行提升,也就是大眾所說的“官”的路線,另一方面,就是按照非領導職務晉升,這個在沒有改革之前稱之為“非領導職務”,在改革以後則稱之為職級,那麼,對於單位科室來說,在科長成為四級調研員之後,其需要聽從新任科長的工作安排嗎?
首先,在科長成為四級調研員以後,如果該四級調研員是在職級並行以後,按照政策由副調研員套改過來的,那麼按照幹部的管理許可權,新任科長是沒有權力安排四級調研員工作的。在職級並行之前,副調研員屬於非領導職務而且在很多單位,對於副調研員也是有職務分工的,也就是說副調研員也是領導之一。
同時,副調研員的政治待遇也是參照副處級幹部給予的,屬於市管幹部,即使是退休待遇的安排上來說,副調研員也是由老幹部局負責其退休後的待遇安排,而非由本單位的老幹部科,從這些都可以看出來,職級並行之前的副調研員本身也是領導幹部之一,無論在經濟待遇還是政治待遇上都屬於副處級幹部。
其次,在科長成為四級調研員以後,如果這種情況是發生在職級並行實施以後,那麼,按照新的政策規定,新任科長是有權力安排四級調研員的工作。按照職級並行的相關規定,職級並不代表個人的職務,僅僅是提升個人的工資福利待遇,不改變幹部的管理關係,也就是說即使是四級調研員,其仍然歸單位管理,屬於科員的一份子。
而科長屬於職務安排,在單位裡邊屬於中層領導,按照單位的管理要求,作為中層領導是有權力安排科室內部各人員的工作,即使被安排的人是四級調研員,只要其編制在該科室,那麼,科長就可以對其的工作進行安排。
最後,雖然在理論上新任科長可以安排其工作,但是在實際的工作當中,這種情況則比較複雜。一方面,老科長雖然已經轉為四級調研員,但對於新任科長而言,最好的處理方式還是不要隨意安排其工作,畢竟,尊敬老同志還是需要的而且也不一定可以安排下去。另一方面,隨意安排四級調研員工作任務,最後吃虧的還是新任科長,即使單位領導知道,被批評的也會是新任科長,畢竟,每個領導都有轉非的時候,誰也不想讓新進的科長來安排自己工作。
回覆列表
四調為職級,不是職務。如果晉升四調,免去科長職務,已屬於科裡的非領導職務了,當然得聽從新任科長的管理和調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