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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安居樂業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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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陽光下風的呼喚
60,70年代沒房子可以結婚,現在有房子也不結婚有幾個原因。
第一,時代不同了。60,70年代沒有吃的,也沒有穿的,女人在那個年代也沒有說話的權利,可以說是女人不算人吧!哪家生個女兒,是吃不上飯的,那時候的婆婆都非常強勢,男人也都聽他母親的,所以有個女兒,只要到了結婚的年齡,有提親的,父母看著可以,兩邊父母見面一說就行了,不想嫁也不行,父母說出去的話就是聖旨,只要父母說行,誰也改變不了。也不像現在,什麼情了,愛了的。
第二,現在社會進步了,生活好了,現在的女人也都獨立了,在不像以前沒有說話的份,錢可以自己掙,一個人可以養父母,養自己,一個人可以買車買房。結婚後,有一個愛自己的老公還行,如果碰上一個渣男,還不如不結婚呢!現在的男人都是吃著碗裡的,看著鍋裡的,沒有錢的時候百依百順,一旦有錢了,就忘本,在外邊養小三,小四的。回到家看老婆那都不順眼,挑三揀四的,不但不體諒老婆的辛苦,還嫌老婆不漂亮,不溫柔,沒有外邊的女人關心他,可是男人們有幾個看到女人的付出,洗衣服,做飯,帶孩子,還要去掙錢,作為一個男人除了上班,就是出去應酬,吃喝,玩,婚姻給女人除了帶來困難和眼淚,還能有什麼。
第三,就是婆媳關係,有的婆婆就是那麼強勢,兒子什麼都是對的,也不能看見媳婦花錢,總是在兒子和媳婦之間攪東攪西的。老家有一個鄰居,男人在外面有小三,被媳婦發現了,去找婆婆,想讓婆婆勸勸,可婆婆說,是你自己沒有本事,是你自己留不住他,自己無能,不要來找我,三個小姑子說都願她,妹夫還打了她,我們作為鄰居都看不下去。最後只好離婚。如果碰上這樣的家庭不如不結婚,結了婚就是一場災難。所以現在都不願意結婚,一旦結婚就失去了自由,失去了自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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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一方亭苑
60-70年代沒有房子,有的住父母房子,拉個簾就結婚,現在沒有房子不結婚的原因有三點:一、人們對生活質量的要求隨著物質水平的提高而提高,房子成為商品。二、從眾心理和攀比心態,房子成為婚姻中最不可缺的物質條件。三、父母輩和子女之間的包容性降低,時代的進步讓房子成為必需品。
01
六七十年代物資極度匱乏,房子只能是單位分配,一大家子住在一起6是常態,年輕人結婚如果單位論資排輩分不上房,只能和父母住一起,本身不大的孩房子,家裡又是幾個孩子,能騰出一個大床的位置,拉個簾子,就算婚房了。
而且,那個年代人們的感情生活沒有加入太多的物質條件,或者說條件好的是個別,多數普遍家庭都還在最基本的溫飽線上,沒有什麼物質條件。
半個世紀後的現在,各方面已經不能和當時相提並論了。溫飽解決了以後,更高的物質要求自然而生。而且房改之後,單位分配變成自由買賣,房子成為商品,走向市場,逐漸成為生活中的標配和必需品。
所以面臨結婚的男女,基本的物質條件從有張床到腳踏車手錶再到電視洗衣機再到汽車商品房,是時代的發展也是必然的提高。
02
多數人喜歡拿著別人的生活來衡量自己的生活。別人結婚都有房,你沒房,即使結婚了,也覺得婚姻關係搖搖欲墜。租來的房子沒有歸屬感,看著同學朋友都有自己的房,你沒有房都不好意思開口提結婚。
作為女孩子,如果找一個沒有房子的男朋友,別人一定會認為此男沒本事沒出息或者家庭窮困,周圍的人看你的眼神都包含看不起。所以越來越多的女孩子不願意嫁沒房的男人。這種現象被大眾化,常態化,逐漸成為一種風氣。
我們都是群居人群,從眾心理不可避免。攀比心隨著時代的進步也越來越強烈,誰都希望自己的生活不落後餘別人,也都害怕被別人笑話。在這個笑貧的社會環境裡,想要獨樹一幟,需要很強大的內心和非常獨立的性格以及對未來充滿的信心。
03
現在的婚齡青年基本都是獨生子女,因為家家只有一個孩子,孩子的個性鮮明,包容性比較差。六七十年代的家庭每家都有幾個孩子,大孩子帶小孩子多的不僅僅是兄弟姐妹的情感,更多了一份包容。父母與孩子之間也沒有那麼敏感,粗糙的物質生活練就了粗糙的神經。
而今社會,敏感度的提高,自我意識的提高,父母與子女之間的包容性也降低,彼此之間相處的壓力也大了。如果結婚,再住進來另外一個陌生人,本來已經習慣三人的生活環境,突然間被改變,不習慣的是這個屋子裡所有的人。幸福指數急劇下降,兩個人的矛盾有時候會因為房子引起兩個家庭的矛盾。
房子在變大,可人心在變小,以前是房子小,人心大,即使有矛盾,也都能彼此謙讓一下。當下社會,浮躁的性情和快節奏的生活節奏已經成為多數人的壓力。而房子成為人們在工作之餘放鬆自己的重要場所,所以,房子成為了現在婚姻的必需品。
當下社會的婚姻隨著經濟的發展,已經離不開單獨住房的基本要求,所以沒有房子結婚已經成為少數。
雖然婚房給很多家庭帶來了不少的壓力,但沒有房子不結婚也成為大眾規則,其根本原因是個人、家庭及社會綜合的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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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類社會進步,時代的發展總是向前的,人們的思維觀念也隨著社會的進步程度而進步,隨著物質文明上升程度,人們對生活追求也隨之提升,這是符合歷史發展規律的。
過去處於生產力低下,人們連溫飽問題都還沒有解決的情況下,要求住大房子根本不可能,那時一家住在簡漏的30一50㎡房子也已經不錯,拉起布簾就是結婚新房太多太多,困難戶三代人住30㎡房內內,吃飯桌子吊在上面,兒媳、女兒換衣服擦澡等,……其他人出門排隊,那時什麼講究都沒有,新婚合影一張二寸黑白照片畄作紀念就不錯了。
現在不同了,隨看會發展,黨的富民政策落實,改革開放深入,國富民強,人們生活得到極大改善,要求結婚有房有車,也是客觀要求,說明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社會已經到來,也是社會發展進步的必然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