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醉嫵音
-
2 # 山川河流熱情
你說合理嗎,假如你孃家徵收補償你們家,你孃家分了錢給你,你什麼感覺,沒有分給你什麼感覺,其實在父母親眼裡手背手心都是肉,所以不論男女孩都是父母親的孩子,一樣親,那麼做為子女拿了這份錢,是有責任的,為照顧上了年紀的父母親,給他們一份責任,一份擔當,讓老年人安享其樂,難道不重要嗎,你說這理由合理嗎,親愛的朋友,親情濃於血。
-
3 # 海邊的姑娘111
怎麼說呢 看關係處的如何 ……要是特別好 給就給 如果是胡攪蠻纏的 不給也行看看家庭情況如何 要是姑姐家條件特別好 也許就不要了呢
-
4 # 祁姐豆腐房
現在都男女平等了,給10萬合理,看來你的婆婆很明白事理。
將來老人有災有病的雙方都有義務。
現在看10萬塊錢是錢,以後花錢的地方多著呢。
這樣以後有什麼風吹草動的,兩人擔著,也輕鬆不少。
合情,合理,合法。
-
5 # yumenglong
這怎麼說呢,從法律的角度來看非常合理。從家庭倫理來看,父母一碗水端平,也合理。但從傳統來看,一般都是嫁出去的女兒出嫁時父母給了嫁妝,以後父母家的財產都會留給兒子,養老送終也是兒子的事,但現實生活中,有些兒子媳婦不孝,父母的財產要的,父母卻不盡心照顧,倒是出嫁的女兒照顧父母居多,所以現在的父母也開明瞭,兒子女兒都一樣,有錢也是兒子女兒一樣平分,故而文中的父母給大姑姐分10萬也在情理之中,將來給父母養老送終大姑姐也會出一份力,所以沒什麼可以質疑的。
-
6 # 91金剛巨無霸
不論從法律還是人倫,我覺得都是合理的。這是得看開些。同樣生為女性。如果同樣的事落在自己身上自己希望是什麼樣的結局呢?同樣的生為女性。並沒有說嫁出門後就對家中父母不聞不問吧。所以我覺得得自己看開就一切都不為過了。
-
7 # 喜過人生1
這個當然合理了,兒子也是自己的孩子,閨女也是自己的孩子,等你婆婆老了,要照顧的時候,他分了家產,他也有一起分擔的義務,這樣你婆婆做的非常好,也很公平,這個本來就是白得的,您就偷著樂吧?
-
8 # 青雲大世界
你婆婆分10萬塊錢給你出嫁姑姐,肯定是合理的。因為政府徵收補償裡的地有你姑姐一份。以前農村分地是按人頭來分,想必那時你姑姐也是有一份地的。村裡的地分完之後,家裡添的人口就沒地分了。你家姑姐已經出嫁,你婆婆可以因為自己家裡困難不把這錢給你姑姐,理由是她已經出嫁到別人家了;但是因為你姑姐家困難,你婆婆可以說出正當理由把這錢給你出嫁的姑姐。也許當時你姑姐出嫁時你婆婆對她有所虧欠,拿不出多少嫁妝,或者讀書時家裡困難沒有盡到父母的職責。總之,婆婆不是拿你的或者你丈夫的錢給你姑姐,做媳婦的不應該有意見。父母生了兒子還有女兒,不能一切好處都給兒子 也不能認為如果這10萬元不給出嫁的姑姐就是你丈夫的。原本就是土地補償費。再說,父母若要給誰錢肯定有理由,沒有理由也可以找出理由的。只有一雙兒女,補償款對半分,也就是父母的那一份也對半分了。
-
9 # 吉祥善良2
兒女都一樣,分與不分由父母做主,誰都有孝順父母的責任,父母給是合理的,再是姑姐困難幫一幫,有這種心態人活著輕鬆,幸福!
-
10 # 英文Jever
合理!有種說法是:對於生了一男一女的父母,湊成了“好”字的家庭來說,是父母覺得好,兒女心裡往往卻不這樣認為:做女兒的或多或少都覺得自己的父母更偏愛哥哥或者弟弟,無論是在金錢還是帶孩子方面都更偏向男孩,家裡的財產理所應當全歸兒子所有,大多數女兒雖有委屈,但為了父母能安享晚年寧願服從父母的安排,“重男輕女”的思想在農村很難改變,這對女兒來說是不公平的!所以我覺得兒子女兒都一樣,父母應該要一碗水端平,一視同仁,到了晚年需要女兒照顧,贍養時,才不會導致不必要的矛盾和糾紛!當然如果平分了父母的財產,那贍養父母的一切也都該平攤!
-
11 # 小瓶蓋3325
當然合理了,華人的傳統思想,就是覺得女兒出嫁了就是外人了,那父母年老生病的時候為什麼這個外人又必須伺候贍養呢?就拿我自己來說,出嫁11年了,但是之前村裡給分的地是70年不變,所以我的地一直在孃家,相反的,嫂子嫁過來13年,但是地一直在她孃家……所以,徵地補償,分給女兒一半,有啥不合理的呢?
-
12 # 憶念誘意年
婆婆分10萬給姑娘,說明婆婆是明白人,這樣才能說兒子,姑娘都一樣,男女平等。等你公婆年紀大了需要你們照顧時,你姑姐就沒有理由不幫你分擔。
-
13 # 仰望SHIJIA
合理,做父母手心手背都是肉,作為媽媽兒女都是自己的孩子,平分有何不妥!人心不足蛇吞象!要懂得感恩!再說農村分地,多少年才動一次,說不定你姑姐的地出嫁後還有沒動,賠償土地裡就有她的!
反過來說,如果公婆以後需要錢或養老你們自己承擔不需要姑姐嗎?
-
14 # 芳草萋萋鸚鵡洲日暮
沒有什麼合不合理,根據家庭情況具體對待,如果閨女條件很好,也許不要呢,況且現在男女平等,將來女孩一樣會孝敬父母的,何樂而不為呢
回覆列表
不但合理,而且合法!兒女擁有同樣繼承權,公婆的財產,也有自由處置的權利。10萬塊錢,在當今社會,根本算不了什麼,自己自立自強,無非一年二年的事,眼光放長遠一些,格局大一些,不論男女,跟隨時代,接受一些合理公平的事,非常有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