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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九天牧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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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大漢世界
這要根據借條裡幾個關鍵詞語的情況來判定是否還有效:
(一)、如果打的借條上沒有明確寫上“借條 今借到”這幾個字,而寫的是“欠條 今欠”等字樣,這樣的借條已經沒有效力了。
(二)、雖然寫的是“欠條 今欠”字樣,但又約定“4年內給付清”等字樣,這樣的“借條”仍然有效。因為民法保護的訴訟時效是三年,尚未失效。
(三)、如果打的借條上明確寫有“借條 今借到”等這樣,這樣的借條長期有效。
(四)、如果借條上寫有“三年內歸還清”等字樣,則借條仍然有效,但訴訟時效已過,可能要不回了。
(五)、還有一些情況,借條上沒寫上“到”字,借款人的名字寫錯,沒有寫上借款日期,等等,這樣的借條很可能會沒有效力。
別人借你的錢打有借條,現在已經六年了他沒有還,這個借條永遠有效,但是你的錢,你並不一定能要回來,如果借錢的人他願意還你,一切都好說,如果這個人想賴賬不還,這件事情就有些麻煩了。
按過去舊的《民法通則》,如果你在兩年之內,你沒有一次找過借錢的人,也沒有通過其它的途徑找過借錢的人要這筆錢,在這兩年之內借錢人也沒有還過你一分錢,也沒有通過其他途徑或者別的人代還過你一分錢,按照舊的《民法通則》,這種經濟糾紛案件,法院是不予受理的,只能由自己和借錢的協商解決。
在你和他借貸關係存續之間,六年之內你每年或兩年之內都找過借貸人要過這筆賬,他一直沒有還過一分錢,雖然很少見到他本人,但是去過他家見到過他的家人和親戚、鄰居,你現在拿著借條可以去法院起訴他,法院是會受理的。
現在新的《民法通則》出來了,我又不是律師,不曉得具體啥章程,你最好找個律師去諮詢一下,把自己的實際情況告訴他,律師一定會為你解答釋疑的,也會告訴你應該怎麼辦。這個借條是永遠有效的,千萬不能把它丟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