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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進階中的法律民工

    借貸屬於民事行為,遵循的原則是意思自治。借款給別人,打不打借條不存在合不合適,只是根據實際情況自己判斷需不需要。

    為什麼要打借條,因為在民間借貸中借條是最能夠最完整最真實證明雙方當事人借貸合意及借貸事實的依據,包括了關於還款期限的約定,利息的約定等等,這些對於法院法官判斷借款真實性,有效性,訴訟時效期限,借款利息如何計算等最直接的依據。借條在民間借貸中,可以稱為“證據之王”。

    既然借條那麼有用,為什麼還會不打借條,民間借貸中當事人雙方往往是親朋好友。礙於情面因素往往不打借條。大部分情況下,還是建議打借條的,畢竟打借條在追償借款以及訴訟中可以省卻不少麻煩。但是合不合適,還是最要看實際情況,打個比方,如果借款人也多次借錢給你,從來沒要你打過借條。在金額對等的情況下,現在人家問你借錢,你真的好意思叫人家打借條麼。或者親戚朋友偶然的情況下,問你借個百把的,你能叫人出具借條麼。所以合不合適還是看實際情況吧,沒辦法評價。

    即使真的礙於情面無法出具借條,也要預留些證據。比如說,不要現金借款,借出款項都採取銀行轉賬方式,並備註借款,這樣也不會在面子上抹不開了。留下關於借款的完整的微信對話記錄,款項借出時有第三人在場證明。等等這些,只要能證明有真實的借款合意及借款事實就可以了。留好這些證據,即使沒有借條,將來在法庭上,也不至於被動。

  • 2 # A五一

    如果打了借條,當然是有用的了,借貸關係不僅是陌生人之間存在,朋友之間存在,親戚之間也存在,父母兄弟姐妹之間也存在.

    只要有借條存在,就說明您的姐姐欠您錢的事實存在,如果有一天需要走法律程式,這個借條是最有效力的法律證據.

  • 3 # 孫記情感

    2017年5月25日晚上8點鐘左右,江蘇省南京市民羅女士報警,說自己的家門被人撬開,家裡也被砸得一塌糊塗。接警後,警察不久趕到了現場,看到羅女士情緒很激動,說來砸東西的是他自己的弟弟,也是小孩的舅舅。原因是一年前小孩在外開公司需要錢,就和他舅舅商量借錢,但給2.5的利息,當初他舅舅確實不想借,羅女士自己也在給他弟弟做工作,說你害怕什麼,自己有兩套房子呢,這下他舅舅就願意借了,一共170萬,一開始利息都是正常給的,結果後來他兒子被人騙了,因債務問題已被抓起來了,所以後來連利息錢都還不上了,這下他弟弟就不樂意了,一直過來催款沒有結果。今天晚上就生氣過來撬開門鎖,並把家裡面砸了,現場看到地上亂七八糟,電視,地板,花盆都被砸壞。引沿這段舊聞,是有現實的警示作用,發生的事情是姐姐勸親弟弟借款給自己的兒子做出意,也就是借款給債權人的小舅子,而產生的債務糾紛。因為是親戚關係,往往忽視履行必要的全同或借款協議,一旦發生債務人,生意失敗或是羅士兒子一樣錢款被騙的情況。合同或借款沒有履行任何手續的話,是難以維權,挽回自己損失的。無奈之下,羅女士的親弟第,在追債無望的情況下,釆用了,撬門,砸東西的過激手段,早知現在,何必當初。如果羅女士的弟弟有借款協議和借條的話,那麼他完全可以走法律程式,追回自己170萬的借款,不需要以這種過激的手段。使得自己姐姐報警,造成姐弟關係反目鬧疆的尷尬局面。所以,借錢給親朋好友,都得要打借條。俗話說得好,先小人後君子。

  • 4 # 易將學財

    借款給別人,不打借條,這種方式還適合嗎?

    有沒有打借條的必要,我們來試著分析一下。

    1.打借條的情況

    (1)金額數較大。金額大,你不能承受這個損失,有一紙借條法律約束還是可以降低風險的,而且還能讓你心安一點。

    (2)不是特別熟的人。不那麼熟,礙於情面不得不借,但是你對他的還款能力不清楚,信譽水平也不清楚那最好還是打一個。

    (3)借錢的人或者你自己記性不好。這種情況下還能有證據證明,免得到時候忘記了導致一些不必要的麻煩。

    (4)信譽不好的朋友親戚。同第二條,礙於情面要借,但是有個約束還是挺好的。

    2.不打借條

    (1)金額小。在你損失承受範圍,不打就不打吧。反正就算不還也不會對你的生活造成什麼嚴重的影響。

    (2)信的過得人。其實信的過得人就算你不提打借條的事,別人也會主動要給你寫的(特別是金額還比較大的時候)。反正不管我找誰借錢,我就一定會想辦法儘快的還錢給別人,同時至少還要請別人吃頓大餐。

    其實打不打借條沒必要問別人,看看你自己要借給什麼人,如果你要借給他有這個想法那就打吧!說明你不是很信的過這個人。

  • 5 # 陳景軍律師

    借款給別人,最好打借條。

    至於是否還適合,很難回答。什麼叫適合,什麼叫不適合?首先考慮你的權益能夠得到保護,借款能如期償還,從這個方面講,這不就是“適合”嗎?對你適合。再者,您可能考慮親情、友情等因素,如果確實抹不開面子,又有一定的經濟基礎,可以不寫借條,但有潛在的風險。

    總之,我的建議是寫一份借條,或者簽訂一份借款合同。具體內容可參考如下:

    借條應該具體明確地約定以下內容:

    1.首部~借條、借據或者借款合同(依據相關法律歸納);

    2.借款人(債務人)姓名(曾用名)、性別、年齡、籍貫、住址、身份證號、聯絡方式等,配偶的基本資訊;

    3.出借人(債權人)姓名(曾用名)、性別、年齡、籍貫、身份證號、聯絡方式等,配偶的基本資訊;

    4.借款數額、用途及利率;

    5.借款期限、借款已支付的宣告及支付方式(如轉第三方最好由第三方宣告);

    6.還款期限及方式;

    7.借款地點(履行地),爭議解決;

    8.借貸雙方簽字蓋章;

    9.簽約時間;

    10.其他需要說明的情況。

  • 6 # 魔法師達西1n5

    我認為借錢這事,不是那是人不是人都往外借,必須看人。必須符合這人不管有錢沒錢,他(她)對你是否有恩有過幫助?那種如果在你有困難的時候,人家沒有絲毫給你幫助的人,當初沒有打擾你。那如今他(她)有困難要求你幫助的話,我也一樣不可能去打擾他(她)。。。

    再說借錢打不打借條之事,我認為借錢就應該打借條,必須打,並且是借錢方主動打借條為宜。寫好借條的各項後,對利息我是絕對不會要的,我會計算還我欠你的那份情誼。人情債比金錢債難還。。。

  • 7 # 葉落枯黃

    自然不合適,但也要看人跟借錢的多少吧,人的品性可以跟借的不多可以不打借條,但還是不要現金借款,轉賬寫明是借款就可以了,但是還是少借錢出去的好。

  • 8 # 龍哥99999

    如果你打算借給一個人錢就要做好要不回來的準備,如果感覺這些借出去的錢日後不影響自己的正常生活便可借,其次要知道對方借錢幹嘛,有無違法可能,如有違法行為你的錢是不受法律保護的;然後不打條是礙於面子和信任,但最好是透過銀行卡轉賬,以備將來萬一出現懶帳的可能,用作借款的事實證據。

  • 9 # 手機使用者劉有才

    而今眼目下,借款給別人,那個所謂的借條寫與不寫又有甚麼區別呢?

    誠信的人,一諾千金,一言九鼎!

    癩皮狗,按指紋、按腳紋,啥子紋都不作數!

    況且法律亦奈之不何!

    君不見,敗訴者洋洋得意,我賴我有理。勝訴者,權益得不到保障,徒喚奈何!

    愚見:要借錢出去就不要到想收回,不是親朋之間彼此不會借錢的。真正誠信之人,早遲都會兌現的,借條?多餘了!而且債主絕不會圖甚麼回報,純粹就是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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