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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使用者n9654321k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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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瀟軒
光傳得遠,主要依靠的是光的功率,功率越大亮度越大,我們在遠處就越能看到。原則上這與光的波長沒有特別的關係。當然對於人類來說,我們只能看到可見光,也就是波長在400奈米到900奈米之間的電磁波。其他的光我們是看不到的,比如x射線或伽馬射線,以及無線電,我們都看不見。
那麼,為什麼恆星都能發出可見光呢?
這個問題就比較深邃了。我們知道,恆星內部進行的是核聚變,核聚變的典型能量是兆電子伏特——這個能量對應的電磁波是伽馬射線。所以,原則上原子核聚變一開始發出的是伽馬射線,而不是可見光。
那麼,問題來了,為什麼我們能看到太陽發光?
這個是因為伽馬射線產生在太陽內部,它要從太陽裡面出來,就好像是一個明星去超市,被圍得結實,需要經歷很多碰撞。伽馬射線在碰撞過程中不斷損失能量,到了太陽表面的時候,就成了可見光。
其他恆星也與太陽是一個道理。
流動是作用的表現。而作用是因二點的差異,謂之能量。而運近是對距離的度量描述。不消耗能量(即對作用不起阻礙)的距離,本身對流動無任何意義(所以有牛頓的慣性定律)。再人觀的宏觀連續流動(運動)本質上是一份份微觀的量子躍動(即微觀作用,可視作粒,也可視為波)。綜上二點所述,不難可以推得所謂光傳播運近,及其微觀組成的究竟真義所在。一是人觀的距離沒有絕對真實義。二是粒子的性,相無絕對真實義。三是普遍的相對作用 是遍宇宙的,謂之一體。而人只能知人所知的作用現象。結論:光流向哪裡,只是因著那裡而流。當代科學家可以否認以太的存在,也應否定那些不距離的距離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