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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教育擔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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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士心教育
體罰這個問題很敏感。
對於體罰我的觀點是需要一定的體罰。
教育是一個嚴肅的話題,教育對一個孩子的成長非常重要。我也已經教過很多孩子了,各種各樣的性格,對各種各樣的孩子有不同的方法,切忌千篇一律,教育是需要用心的。
中國的戒尺傳了上千年,我相信是有它的道理的,戒尺代表著威嚴,代表著規矩,要讓孩子知道什麼是不能做的,現在的孩子大多家裡還是隻有一個孩子,所以全家的注意力都在一個孩子身上,難免會有嬌慣的習氣,如果在學校老師再縱容的話只會害了孩子,現在老師最大的問題是沒有了威嚴,這是很可怕的,近年來發生了很多事,比如老師教育孩子,然後家長就告到教育局,然後老師受處罰,這件事誰都是失敗者,因為那位老師自此之後便不再“管教”學生,學生也不再敬畏老師,因為他覺得只有有事就去告老師就行,如此陷入死迴圈。有一次我看到一個影片:講述的是一位老師因為孩子沒寫作業拿棍條打了學生的手,家長就告到教育局還請了記者去學校,然後讓老師道歉,老師道歉我倒覺得可以,畢竟是老師的錯,最讓我不能理解的是竟然那位記者在教老師如何教育孩子,這讓我很吃驚,術業有專攻,哎……
其實我在平時上課時也會體罰,但我有一點就是絕不碰頭和臉,因為臉是孩子的尊嚴,這是不容觸碰的,我只會打孩子的背,掌握力度,不打是不行的,孩子需要督促,如果任由孩子,那他將來怎麼辦。
我最反對一個觀點就是老師和孩子做朋友,在教育階段是不可能成為朋友的,只有當學生離開老師才有可能成為朋友。孩子和老師是一對對立體,怎麼可能成為朋友,老師需要的是親而難犯,有親和力但也要讓學生知道什麼是不能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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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巴士底獄3
義務教育法教師法都有規定。你的吃飯家伙你都不熟悉好意思問別人。問這個問題前你是否問一下你們校長我們有校規校紀嗎?如果有。你好歹也看兩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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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六和麥田
整體風氣不改,絕對難以接受!
兩側案例的啟示。
張三,嘴巴里經常出一些不好聽的話;李四,喜歡動手教訓人,但是,也不會過重,不會讓人受傷,只是當時有些疼痛。
一次,上課的時候,張三非常積極的參與課堂發言,都是自由的發言,這時,邊上的同學李四就說他吵死,張三便迴應說他才吵死,下課後李四記恨在心,便動手去拍打了張三。接著,張三就打電話告訴家長,說自己在學校被李四打了,很傷心,老師都管不了。家長一聽很生氣,覺得這樣的事情發生過多次,也跟老師反映過,難道老師都沒有幫自己的孩子處理好這樣的事情?因此就自己到學校親自處理,張三的爸爸動手打了李四。
可見,如果是老師教訓了張三,張三的父親肯定也不讓老師安寧的。
小伍,是一位嘴巴極壞的孩子,並且經常會與同學發生肢體衝突。一次,老師給同學們安排座位,這時,小柔就跟老師說,小伍很會罵人也會打人,不願意與他同桌。就這樣,老師滿足了小柔的要求。
可是,這事過去了一年了,小柔被小伍的家長碰到了,被小伍的家長訓訴了一番。就說小柔跟老師說的話,影響了自己的孩子在班級裡沒有好朋友,老師也不能信任小伍了,最後讓小伍越來越差,現在都到了後進生的組別了去了。家長為了自己的孩子出了這一口氣。
可見,如果老師批評了孩子的不是,那麼家長也是會牢記很久的,甚至在恰當的時間,還是會向老師發難的。
兩則同學之間的案例足以給老師一個啟示,我們對孩子的懲罰教育,在沒有形成良好的教育氛圍的時候,我們是會受到很大的阻力的,不僅是孩子的,更重要的還是家長的。如果家長與孩子一旦出現對老師的恨,那麼這個孩子的發展,基本上也就會倒退了。
阿俊同學,幾年過去了,我現在還記憶猶新,因為他的脾氣,動不動就會與同學鬧矛盾,矛盾的起因都是他的情緒過激,另外的同學倒是好說,有的被他打了,被他罵了,吃了一些虧都能接受,就他還在鬧,然後經常找他聊一聊,教他學會管理自己的情緒,都沒有實施過懲罰。
後來,有一天他的情緒過激,家長也來了,沒有想到,他當著自己家長的面說:“老師,兩年來都沒有把自己當人看,不管什麼事情,都是批評我。”一句話完全把老師給弄傻了,原來,平時教他學會管理情緒,都被認為是批評他,因為都是跟他講,另外的同學都沒有講。當時,他的父親在場,也完全認同了自己孩子的說法。老師對他的教育完全是被理解為懲罰,最後還要成為吃力不討好的老師。
這些例子,時刻都在提醒著我們,我們沒有良好的教育氛圍,教育的懲罰是很難推進的,否則老師就整日應對那些狀告,就夠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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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身在高空不是仙
不是有人說,而是你自己無中生有說的,國家都有法律法規保護未成年學生,明知故問,你敢暴力教育嗎?你想以身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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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做過的事從來沒有後悔
真正有水平的人都去考清華北大復旦,劍橋哈弗了,只有那些素質差能力差學習差的的人只好去考一個師範出來做個老師,個別自恃清高高高在上忘乎所以的老師該清醒一下,擺正位置端正態度認真教學才是你們還做的,有的老師一開口就暴露了及其低下的素質像流氓一樣不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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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1號老爺子
不同的家長接受不同的方法,不同的家長接受不同程度的處理。明智的教師應作明智的處理。管得來管,管不來把矛盾拋學校,他應再不會以身試“法"。當然,如果教育行政部門作他們有力的堅強後盾時另作別論。任何教師絕對是為學生學習好的,這我深信不疑。那些對學生報復施暴殘害的教師,除了是瘋子之外皆為子虛烏有。當然,有缺師德者,但還未到這個地步。損人不利己的應不在這個行業出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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懲戒權不是萬能的,教育懲戒權被廣大教師所熱議,似乎懲戒權一出,熊孩子便落荒而逃。實際上,教育懲戒勸是保護教師的法律武器,絕不是懲治熊孩子的法寶。教師要善用、慎用。要因人因事因時因地合理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