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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淼鑫MA

    1、在你懷孕之後,快生之前,也就是懷孕在7-9個月之間,到你所交保險“的社保局”(社會保險事業管理局)備案,他們會給你一個“生育保險登記介紹信”上面有蓋章,在你生完孩子之後,拿著“生育保險登記介紹信”讓醫院蓋章。

    (需要注意:介紹信中的資訊一定要準確,要到介紹信中的醫院去生孩子

    介紹信在報銷時應該有2個章)

    2、要到你要給孩子上戶口的戶口所在地的計生部門去登記(我們地區是到戶口所在地的社群開),然後開一個“生育指標單”,此“生育指標單”給孩子落戶口的時候也需要用。

    3、結婚證原件及影印件,最好將夫妻雙方的結婚證都影印一下帶去。

    4、醫院開具的“診斷書”在你生完孩子出院時,醫院會給你一個“診斷書”要有蓋章。

    5、在你出院後,醫院會給你"住院的收據、門診收據"原件(包括產檢檢查收據),要有蓋章。

    6、在你生完孩子後醫院會提供給你“住院費用清單”原件,要有蓋章。

    7、生完孩子後,根據醫院的不同,會讓後1周左右去列印“住院病志”,也需要蓋章。

    8、寶寶出生後,醫院會給你開具一個“嬰兒出生醫學證明”原件及影印件。

    (注意:開證明前要把寶寶的名字想好。)

    9、各個地區的政策不同,可能需要準備的材料有所出入,根據各地區的標準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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