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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木屋跨境小姐姐

    判斷相同的原則:

    物品相同和設計相同,判斷為相同。所謂物品相同,是指產品的用途和功能完全相同。如機械手錶和電子手錶,儘管它們的結構不同,但它們的用途和功能相同,故它們是相同的產品。所謂設計相同,是指形狀、圖案、色彩(或者結合),三個要素相同。一般產品的設計內容表現為以下幾個方面:單純的形狀或圖案設計;形狀和圖案二者結合的設計;圖案和色彩二者結合的設計;形狀、圖案、色彩三者結合的設計。對於兩種以上要素結合的設計,必須兩種以上要素完全相同時,才能判斷為相同的設計。

    判斷相近似的原則:

    物品相同,設計相近似,判斷為相近似;物品相近似,設計相同,判斷為相近似;物品相近似,設計相近似,判斷為相近似。所謂物品相近似,是指同一類的產品,即是指用途相同、功能不同的物品。如鋼筆與圓珠筆都是書寫工具,其作用相同,但二者的功能不同,故二者屬相近似的物品。

    判斷被控產品與外觀設計專利產品是否相同或者相近似,除按照上述原則進行判斷外,在判斷過程中還要注意運用以下判斷方法:

    以市場上一般購買者的水平判斷。這是因為某些相近似產品的細微差別,一般購買者往往會忽略掉,而專家或者專業人員很容易分辨出來。現在許多侵權者在仿他人外觀設計專利時,往往會作一些小的改動,故而給人一種似象非象的感覺。以間接對比與直接對比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判斷。判斷被控產品是否與原告外觀設計專利產品相近似,應根據視覺觀察到的方式進行比較判斷,對視覺觀察不到的,不能借助儀器或化學手段進行分析比較。在比較時,應注意採用間接對比的方法,即把原告外觀設計專利產品與被告的被控產品分別擺放,進行比較,觀察時在時間上、空間上要有一定的間隔。對審判人員來講,此種方法就是讓你有對兩種產品第一眼的感覺,若產生混同,二者就是相近似。此外,審判人員還需要運用直接對比的方法進行判斷。要進一步直接對比、分析、判斷,以描述二者的相同點和不同點,最終得出二者是否近似的結論。

    從產品的外部和易見部位進行觀察判斷。外觀設計專利,顧名思義是保護產品的外觀。因此,審判人員在判斷被控產品與外觀設計專利是否相同、相近似時,應以產品的外觀作為被判斷的客體,透過視覺對產品的形狀、圖案、色彩進行觀察。觀察時應以產品易見部位的異同作為判斷的依據。

    從整體、綜合方面進行觀察判斷。整體觀察、綜合判斷是相輔相成的。對被控產品的外觀與外觀設計專利產品外觀是否相同、相近似,不應僅從一件設計的區域性出發,或把一件設計的各個部分分割開來,而應從其整體出發,從一件設計的整體或其主要構成上來比較判斷二者是否相同、相近似。新穎點或創新點就越多。

    綜合判斷是在整體觀察的基礎上,對被控產品、外觀設計專利產品的主要構成、重要新穎點進行判斷。圖案的外觀設計,一般是由基地題材、構圖方法、花樣大小及色彩幾個要素變換而成。對變化狀態的物品的外觀設計來講,應以其使用狀態作為基本狀態進行綜合判斷。對於請求色彩保護的外觀設計來講,判斷色彩是否相同、相近似,應根據顏色的三個屬性、即色相、純度和明度進行綜合判斷。形狀、圖案是外觀設計的基礎,色彩是附著在形狀、圖案之上的,疫有形狀、圖案,單純的色彩不能成國外觀設計。

    從這個意義上講,色彩保護具有從屬性。因此,請求色彩保護的外觀設計專利相同、相近似的判斷,一般應先對被控產品與外觀設計專利產品的形狀、圖案是否相同、相近似進行判斷,如果判斷為相同或相近似,再對色彩是否相同、相近似進行判斷。與色彩有關可判斷為相近似的外觀設計,主要有以下幾種情況:物品相同,形狀、圖案、色彩相似;物品相同,圖案、色彩相似;物品相同,形狀、圖案、色彩相似;物品相似,形狀、圖案、色彩相同;物品相似,形狀、色彩相似;物品相似,圖案、色彩相似;物品相似,形狀、圖案、色彩相似。

    判斷被控產品與外觀設計專利產品是否相同、相近似是一項技術性、法律性很強的工作,判斷過程中既要掌握運用好各項原則,又要掌握運用好各種方法,唯有這樣,才能使判斷結論客觀、公正和合理。

  • 2 # 旺標wowmark

    可以從對方的產品圖、公司資訊等多個方面去檢索查詢專利,從而確認是否對方是否持有該產品的專利。但這種檢索方式專業要求較高、檢索也比較耗時、效益卻不高,很少有人願意免費幫你查詢。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兩年前得了腦梗塞,現在恢復得不錯,還需要吃阿司匹林腸溶片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