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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種花家的史料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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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大雅視界
觀察何濤不直接到東溪村捉拿晁蓋而是先去向鄆城縣衙彙報,結果導致走漏訊息,宋江秘密通知晁蓋轉移,致使生辰綱一案功敗垂成。
那麼問題來了,放何何濤多此一舉先去縣衙呢?其實我們都錯怪何觀察了,他此行是奉了濟州知府公文,親自帶領二十個公人,徑去鄆城縣投下,著落本縣,立等要捉晁蓋等人。
因為晁蓋是鄆城縣人,他犯了官司,自然著落鄆城縣知縣辦理此事。
一來是強龍不壓地頭蛇,鄆城縣雖然該濟州府管轄,但現官不如現管,鄆城知縣及其屬下在此盤踞多年,道路纖陌熟稔於心,有地利之便。
二來如果越過鄆城直接拿人,鄆城知縣麵皮上須不好看,都是官場上混吃喝的,涉及到臉面問題,總得顧及一二。
三來生辰綱一案牽連甚廣,說是通天大案也不為過,辦案之時保不齊會出點意外。濟州知府總要為自己留條後路,將此案移交鄆城,一旦朝廷怪罪,也可以拿鄆城知縣頂缸。
四來此案鐵證如山,人證物證具在,白勝經不住拷打供出了晁蓋。晁蓋及三阮等人尚蒙在鼓中,一旦動手拿人定可手到擒來。
第五如果從濟州調集兵馬定然聲勢浩大,難免走漏風聲。
本以為這樣可以確保萬無一失,卻不料鄆城縣衙內就有官匪勾結的“敗類”,何濤一到鄆城,宋江便把機密洩露給了晁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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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北門猿
我來試著胡謅兩句。不一定靠譜,諸位看官輕拍……
何濤之所以不直接抓人,而是去鄆城縣向縣令彙報,其實是奉了太守的命令。我們看原文:
(知府)隨即押一紙公文,就差何濤親自帶領二十個眼明手快的公人逕去鄆城縣投下,著落本縣立等要捉晁保正並不知姓名六個正賊;就帶原解生辰綱的兩個虞候作眼拿人。所以說,知府的命令,並不是要何濤去鄆城縣抓人,而是給鄆城縣縣令下了一道公文,命令當地抓人。
題目問了,抓安樂村白勝是直接抓,為什麼抓東溪村晁蓋,就要給鄆城縣發公文呢?其實這裡的區別,就在安樂村和東溪村的不同上。
安樂村就在濟州城旁邊:
何清道:“不瞞哥哥說∶兄弟前日為賭博輸了,沒一文盤纏;有一般賭博的引兄弟去北門外十五里,地名安樂村,有個王客店內,湊此碎賭。”既然只有十五里,可見安樂村按行政劃分,應該是在濟州府城的管轄之下。
而東溪村顯然是在鄆城縣的管轄之下。
所以市裡的幹警到縣裡抓人,屬於跨區執法……在此情況下,當然要先尋求當地公安部門配合。否則大家各有各的負責範圍,你到我地盤上隨便抓人,那不是亂套了?
因此太守要先發公文,把這件事知會鄆城縣當地公安部門(古代分工沒那麼細,就是直接知會縣令了)。這樣兩家才好配合。
同時,由於這畢竟是濟州府的案子,因此何濤帶了二十人前往,準備抓人。
P.S.
按書中說法,東溪村離濟州城挺遠的。
因為晁蓋等人商量如何打劫生辰綱時曾說過,安樂村離黃泥岡只有十里地,而黃泥岡離東溪村卻很遠。
安樂村離黃泥岡十里,濟州城十五里。而黃泥岡離東溪村很遠。那麼安樂村和濟州城離東溪村也應該很遠。
另外,何濤等人去抓白勝,是三更天到地頭,五更天回到城裡。也就是走了兩個更次。
而去鄆城縣呢?
星夜來到鄆城縣,先把一行公人並兩個虞候都藏在客店裡,只帶一兩個跟著來下公文,逕奔鄆城縣衙門前來。當下已牌坊時分。能用“星夜”兩字,一般來說路程不會短。
同時,何濤是早上到的,他肯定是連夜趕來的,否則沒必要用“星夜”二字。也就是說,從濟州城到鄆城縣,至少得走一夜。如果他出發得早,沒準得走大半天時間。
而宋江從鄆城縣趕到東溪村報信,用極限速度快馬趕路,只用了不到半個時辰。
可見東溪村的距離比安樂村遠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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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川仔哥
問這個問題的人,可能是沒有常識。
首先何濤是一個人,不可能直接去抓,再者何濤濟州府來到鄆城縣,不可能不經過鄆城縣知府直接去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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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青衫素人
第一,何濤是奉濟州府的命令去拿人,而且何濤走之前只帶了二十個人,這點兵力不足以捉拿晁蓋。所以何濤必須帶著公文去鄆城縣搬救兵。
第二,晁蓋是鄆城縣人,請鄆城本縣的兵去捉拿晁蓋可以佔據地利、人和(實際上並沒有達到人和)。而且本縣的兵熟悉地形,這是濟州府的兵遠遠比不上的。
第三,從濟州府調兵,必然打草驚蛇。
按說何濤是上一級衙門裡的人啊,況且他們也直接抓了安樂村的白勝,生辰綱丟失又是一個通天的大案,他為何不直接帶人去東溪村實施抓捕,而是選擇先去鄆城縣衙彙報給知縣後再派人去,這也直接導致了宋江給晁蓋通風報信的機會,然後逃上梁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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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濤這麼做是有原因的,當時社會雖然是封建社會,但並不是說它體制不完善,相反的,在當時社會已經形成了一套完善的治理體系,除非是特殊的戰亂時期,否則是沒有人敢違法亂紀的,因為當時稍不注意就是殺頭的死罪。
當時的縣令擁有一個縣的統轄權利,就算你是京城來的,但只要你沒有足夠的證據證明,縣令一樣可以拿你問罪。這完全不是電視劇裡說的那樣,你說幾句你是哪裡哪裡的,縣令就對你俯首帖耳,當時任縣令的都是科舉出身,都是進士,這些人都是國家的人才,誰也不知道他們日後會不會成為一朝重臣。何濤只是一介武夫,他雖然來自州府,但他卻只是上面人的下屬,和縣令沒有辦法比較,就算縣令殺了他,州府老爺也不會為了他得罪一個將來的棟樑。
丟失的是生辰綱,但只是一個大臣的禮物,這就不屬於國事,天下賀禮那麼多,皇帝家也不在乎那點禮物,只是看臣子的心意。所以何濤如果直接拿人,人雖然拿下了,但何濤也不會有好果子吃,畢竟上頭要的已經找到了,就算縣令把何濤按法令斬了,上頭也不會為他出頭。
還有一個原因就是當時資訊傳達落後,何濤從州府也不會帶多少人,而除了縣令,底下人先是不認識他,就算認識也不會冒著得罪自己上司的危險聽他調遣,所以何濤要得到縣衙的支援,他就必須透過縣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