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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笑呵呵-0863

    不負賠償責任。但是你家應當給點補償,這是人情和道德方面的事了。

    老師本來就不明白,賠償是有過錯的情況下,本事件,你沒有過錯,籃球運動是有一定風險的,防守是該項運動所必須的。如果進入司法程式(訴訟),法院最多也是調解,給予適當補償,不會像你所說的對半,那是絕對不公平的。否則,要想當後衛,就得先準備點賠償金了。

    你看看以下這個案例。

    案例:

    幾個中學生在午休時到操場上踢球,甲帶著球到了乙的球門禁區,準備進攻。甲一腳射門,乙不但沒有撲到球,而且在手上彈了一下,正好打在自己的眼睛上,眼部嚴重受傷幾乎失明。乙的家長把甲告上法庭,以向甲索賠損失。

    一種意見認為,甲的踢球行為造成守門員乙的損害,對於損害的發生雙方都沒有過錯,此時應適用公平分擔損失規則,由雙方分擔損失。

    另一種意見認為,儘管這個行為造成這個損失完全符合公平分擔損失規則,但是這種案件如果確定雙方分擔損失的話,對踢球的這一方是不公平的,踢球本來就存在風險,甲不存在過錯,不應該由甲承擔一定的責任。

    最後,一審法院駁回乙的訴訟請求。理由是:足球運動是充滿風險的運動,受害人自願參加足球運動,就應該視為他願意接受風險,造成損害不應該讓他人來承擔賠償責任。

    分析:

    體育是有風險的,既然知道這個活動是有風險的,還自願去參加,對於造成的損害任何人都不負責任。足球是有風險的活動,乙既然參加了,就是自甘風險。造成損害是意料之中,賠償是不合適的,這個案件不賠更公平。

    下面做一下法理解釋:

    公平分擔損失規則及其適用

    (1)含義

    公平分擔損失規則並不是一個歸責原則,而是獨立於過錯責任與無過錯責任原則之外、在兩原則不足以公平調整某些利益關係時的補充性法律規則。所以在性質上,此時的責任性質不是“賠償”,而是“補償”。

    (2)適用物件

    ——不適用於適用無過錯責任的情形

    ——雙方皆無過錯

    (3)公平分擔損失歸責所調整的範圍非常狹窄

    別多想了,,將來考個好一點的大學,當個法律專家,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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