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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使用者2066061083427

    名字是可以改的,他們沒有權利不同意: 1、法律依據:根據《戶口登記條例》第十八條的規定: 公民變更姓名,依照下列規定辦理:一、未滿十八週歲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養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二、十八週歲以上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成年人有權由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姓名。 2、“有什麼辦法能讓公安批下來嗎”:   (1)多去幾次、多磨磨他們,纏得他們不耐煩了可能就給你辦了。   (2)如果2、3次下來還不給辦:就去找公安局的領導或是紀檢部門、督察反映情況,說他們不履行職務。   (3)如果以上辦法不能解決:你可以向公安所屬的縣給政府或是上一級公安申請行政複議、或是直接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告公安行政不作為:先向他們要書面的不予辦理更改姓名的通知中是決定等,也可以將你幾次去請求更改姓名、公安就是不給改的情況錄音作為證據。   建議你能找領導解決先找領導、不行就直接起訴:現實中已經有過不少真實判例,一起訴公安就會趕緊辦理改名,因為他們違法。

  • 2 # 捕日說

    想改名可以耐心和派出所協商:

    一定可以改名的兩種情況;

    1. 自己因為名字在日常生活中遇到了很多麻煩,比如一個公司或小區有多個重名,難以區分辨認,或者自己名字類似“李狗蛋”“王鐵柱”這種經常遭到嘲笑,嚴重損害了自己的尊嚴的情況。

    2. 母親改嫁,想重新跟繼父姓氏。

    對於以上兩種情況改名,在法律上是受到保護的,但如果是由於別的無可厚非的原因,派出所有權拒絕,因為改名後,公安系統各個資料庫的內容都要更新,涉及範圍太廣。

    如果執意要改名,可以跟派出所合理溝通,深刻闡述出自己改名的強烈意願,長期以往派出所還是會同意的。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你相信人與人之間的緣分都是註定的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