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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費燈照夜

    我覺得:

    “不想做什麼就不做什麼”是比“想做什麼就做什麼”更高層次的自由,是句討巧的話。

    事實是“想做什麼就做什麼”是比“不想做什麼就不做什麼”更高層次的自由。

    1、不想做什麼就不做什麼是一種退縮和對這種退縮的妥協,這種選擇反映了一種外界的強迫性。這件事往往有不得不做的理由,而不做會有不同程度的損失,尤其是對自己。自己首先產生了退縮,別人也往往見不得你在做這件事上得到的好處,因此往往會揣摩你的心思,投其所好的這樣勸慰:“不要做了,既然不想做,何必勉強呢?勉強也做不好,做事一定要跟從自己的內心,才能有意義。”你一聽:哎,有道理。於是放棄了,也因此失掉了某種進階的機會。拿別人勸慰你的話當作藉口,咬著牙對自己說:“我不後悔。”

    事實上,世界充斥著你不想做,而必須要做的事。任何事情只要當個事業來做的時候,都會出現不同程度的困難,而很難再當作娛樂。如果這時候知難而退,就會有這種不想再做下去的想法。特別是當前途不甚明朗的時候,很容易放棄。

    或者因為事情非常枯燥,難以忍受下去,但是大多數事情都是非常平凡的,在這種平凡中才能保證生活。而且在通向成功的過程中也往往是非常枯燥的,而你選擇這條路的時候,就不是你想不做就不做的問題,而是你必須要做下去。

    如果信心不足,很容易動搖,再加上別人在一邊扇風點火,自己就會想:何必那麼勉強自己呢?這不是我的事業,我做不下去了,轉投別的吧,我不行。這樣對自己產生放棄的心理暗示之後,本來有希望成功的事就真的不行了。

    不想做什麼就不做什麼,要有這麼做的資本,有可選擇的別的途徑,有真心想做的事,並且有條件做,有信心排除萬難一定達成的目標,如果一味任性,跟隨自己不定的心飄搖,沒有定性,就很容易一事無成。

    應該理智的判斷一件事是該做還是不該做,而不是想做不想做。不想做什麼就不做什麼,只是一句任性的話而已,如果說這是一種自由,那這種自由不止要有資本,更是要付出代價的。

    2、想做什麼就做什麼是一種相對積極的進階和對這種進階的鼓勵,反應了一種自主性,這種事往往代表了個人理想和積極實踐。人生在世,一定要做點兒什麼,如果有條件做自己想做的事,那當然是一種美好的自由體現。如果這話出自別人之口,也是一種鼓勵。

    但是這種自由,也是有條件限制的,也是要有資本,要用理智判斷,用堅強的信心保證想做的事切實可行,並達到目標,否則就只是一句討巧的話而已。尤其是當別人認為你不可能達成時,這更是一句討巧的便宜話了。

    有人說:做一件事,做好它。只有這樣,想做什麼就做什麼才有意義。如果今天想做這個,明天想做那個,這樣飄搖不定,也必將一事無成,這不是一種自由而僅僅是一種討巧的說法而已。

    如果真的有事可做,並切實做了。那麼“想做什麼就做什麼”是比“不想做什麼就不做什麼”更高層次的自由,因為前者代表了一種更積極廣泛的進取,更符合生命不息,奮鬥不止的人的必然理想和追求。

  • 2 # 小慄科技

    我認為,“不想做什麼就不做什麼”是比“想做什麼就做什麼更高層次的自由”。

    理由如下:

    1.想做的事能做,說明領導比較看中你,給你自由。

    假如你在一個公司,為了這個公司你奉獻了很多,這個時候,你想做什麼,可能上司會比較考慮你得感受,讓你自由去做。這時,你可能會體會到自由帶來的快樂。但是,假設領導有一個專案需要你去做,但是你不想做,你就會感受到什麼是冷落和排擠。

    2.不想做的事就不做,才是真正的自由。

    如果你能達到不想做的事就不做,那才是真正的自由,因為這樣的情況除非自己說了算,別人不能左右你的想法,才有可能達到這種情況。

    3.只有在否定的事情面前,才能體會一個人的權利有多大。

    在社會中,想要看自己的位置是什麼樣,只需要看看是否有反對的權力就行了。只有在否定的事情面前,你說了算,才是真正的位高權重。

  • 3 # 艾米Whisky

    ”凡是不該做的,就不要去做。凡是不真實的,就不要談論。“——《沉思錄》

    我引用《沉思錄》這句話是想說明”不想做什麼就不做什麼“具備哲學思想,以下內容是我的分析:

    一、深度思考

    ”不想做什麼“的前提是思考判斷得出的結論,也就是說必須具備辨別的能力,比如”我不想吃飯就不吃飯,吃多了會胖“這裡是一種思考的結果,因為擔心吃飯會發胖所以不想做;“想做什麼”是一種慾望需求,比如”我餓了,我想吃飯,我想躺著吃飯“這裡就是一種單純的目的,有了想法就直接去做不需要深度思考躺著吃飯的害處。

    二、自由意志

    ”不想做什麼“沒有”想做什麼“自由,前者理性限制了主觀思維,後者完全放任主觀思維。

  • 4 # 碉樓裡的燈

    文字遊戲而已,在我看來都一樣。不想做的事也是你想要不做,本質上沒有區別,都是想的賓語,不論你想(什麼),想(不想什麼)邏輯也說的通,但是文字就是有這個魔力,你說的似是而非的貌似違背常言常規的別人會覺得耳目一新,然後說的人真就覺得自己真的一新了。我給你舉個例子你就明白了,經典語錄:不掃一屋何以掃天下,這是我們作為無知孩童的時候聽到的,並信以為真(主觀),客觀上其實就是這樣,直到我們青春期叛逆期聽到,不掃一屋未必不可以掃天下,我們又信了,因為我們從來沒有聽過這樣的邏輯和刺耳或者叫驚醒的語句,然而每個人定義的天下不同,錢?權?資源?誰知道呢。反正他能舉出例子(其實都是特例),再等我們成熟了,才真正理解不掃一屋何以掃天下說的的確經典,因為我們是經過思考,經過生活歷練後得出的,而前面兩個階段都是聽別人說的,沒有經過思考,或者親身經歷的論斷,我們的回答都是片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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