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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小純潔的我

    1、支付寶相互保保障範圍

    支付寶的相互保保障範圍包括惡性腫瘤在內的100種重大疾病,如果過了90天的等待期之後確診患有保障範圍內的疾病,經過稽核申請公示之後最高可以獲得30萬元或10萬元的保障金。

    1、支付寶相互保每期要交多少錢

    支付寶相互保每期要交的保費是根據出險案例累計總保障金來定的,如果當期沒有出險案例,那麼相互保成員不需要支付分攤的保障金,也不需要支付管理費。如果當期有出險案例,每期分攤的金額將按照這個公式來計算:(出險案例累計保障金+10%管理費)/公示時成員人數。

    3、支付寶相互保理賠申請資訊保安

    結語:綜合三個方面來看支付寶的相互保保障的範圍很廣,雖然根據每期出險案例累計保障金的數額成員需要支付一定的分攤金額,但是最高保障金額有30萬,有支付寶平臺保障相信相互保的保障金理賠和資訊保安都是比較靠譜的。

  • 2 # 財經領域優質博主

    其實大家都不排斥保險,都對保險有很大的意識,買保險其實最關心的是保險理不理賠,售後服務怎麼樣?其實只看一點,保險公司的實力和旗下有多少穩定的投資渠道,保險公司的資產就可以了。

    整體看下來支付寶推出的東西,還是有公信力的。支付寶也不需要在平臺上出售不良的商品來刷低自己的信譽。因此在平臺安全性上支付寶完全合格。

    所以好產品不是沒有,但是需要一雙火眼金睛才能從一堆保險裡面辨出好壞。可能這也是支付寶自身的定位吧,這是一個保險超市,只保證不是假貨,但是產品好壞與之無關,所有產品任君選擇。

  • 3 # 炒客看金融

    存在即是合理!

    相互保自推出以來,受到廣大人群的熱捧,可以看出這一新生事物具有巨大的生命力,符合了廣大群眾的期待。

    但是也有爭議的一面,畢竟是新生事物,人們對相互保的認識還需要一定的過程。

    受爭議的地方主要集中在投保跟理賠,賠付比例跟理賠依據等方面,相信隨著相互保的制度完善,有利於解決這類理賠難的問題。

    目前來看,相互保是很難取代同等額壽險的,壽險有完善的制度跟悠久的歷史,市場份額佔有率高,受眾知情度高,都是相互保無法取代的。

  • 4 # 信佛小花貓0816

    從“相互保”上線開始,就註定成為保險行業的攪局者。

    短短一個半月,已狂攬超過2000萬用戶,成為當之無愧的爆款。

    「相互保」改名為「相互寶」,從一款團體重疾險變成了一個純粹的互助計劃。

    升級之後的相互寶,不再由信美人壽相互保險社承保,由螞蟻金服來接盤。

    新使用者可以繼續加入,老使用者保障不變。

    在保障不變的基礎上,進行了三大升級。

    一是使用者在2019年的總分攤金額不超過188元,如有超出部分由螞蟻金服承擔,迴應了此前有市場對分攤費用過高的擔憂。

    二是將管理費由10%降低到8%,分攤費用將更多用到互助計劃上。

    三是未來如果參與人數低於330萬人,計劃也不會立即解散。

    只要在2018年加入,2019年1月31日前的分攤費用全免,算是一個福利了。

    相互寶從保險變為互助計劃,使用者所享有的保障沒有變,甚至更好,好事嗎?

    不一定,相互寶的內涵變了,退出保險圈轉為網路互助計劃。

    相互保作為保險行業的重大變革,一直爭議不斷。

    這次退出,無非是動了一部分人的利益乳酪。

    傳統的保險公司,都不太喜歡這個攪局者。

    相互寶,先加入後分攤保費的模式一旦普及,會從根本上衝擊傳統保險的盈利。

    而且,類似相互寶模式的產品,在網際網路巨頭流量的優勢下。

    勢必會帶來保險市場的利益重新分配,這會打破現有的保險格局。

    有人看不下去,打不過你,就踢你出局。

    相互寶現在轉變為互助計劃,跟水滴籌、輕鬆籌已經差別不大。

    不再受到保監會監管,不再會有保險保障基金兜底。

    保險,有保險公司承保,有保障基金兜底,有保監會來撐腰。

    相互寶從保險轉為互助計劃,雖說分攤超出部分由螞蟻金服承擔。

    但如果真出了問題,再大的企業,沒有保監會做後盾也是脆弱的。

    而且將來發生理賠鬧糾紛的話,投訴都沒有負責的部門。

    這個娃太過囂張,保監會親媽不要了,野孩子能走多遠,不好說...

    相互寶無論是改了名字,還是變了性質,不影響我們的購買。

    作為重疾險短期的過度,或者長期重疾的補充,都是蠻好的。

    但如果依靠相互寶,不配置必要的長期重疾險,那就等同於裸奔了。

    先不說在沒有保監會支援的情況下,相互寶會不會被相關政策弄得中道崩殂。

    單就互助期限與互助額度來說,就遠遠不夠。

    相互保在39歲以下互助金為30萬,40歲到59歲互助金為10萬,60歲後就不互助了。

    60歲之後作為重疾病症高發期,沒有保險,是要生扛嗎?

    重疾疾病治療費用動不動都要三四十萬的,這點金額,太過杯水車薪。

    而且,相互寶只提供一次互助,但重大疾病的復發機率很大,復發的話是要自己解決的。

    重疾險的作用,不僅僅只是提供醫療費用,還是對疾病治療期間經濟的一種補充。

    對於有車貸房貸壓力,而且上有老下有小的老鐵來說。

    重疾險是標配,真不能省。

    保險作為人生的一把傘,帶了不一定用,但用時一定要有。

  • 5 # 華夏黃氏

    沒法替代,畢竟只是搭建了個平臺!靠的是收入管理費,到理賠時是需要舉行聽證的!得大病時是搶時間和速度的,專業的事交給專業的人去做才能得到專業服務!

  • 6 # 最好保

    一、不管是原始保險,還是新型眾籌。要問相互保好嗎?相互保靠譜不靠譜?

    1、相互保的健康告知問題,缺乏監管。 相互保的健康告知本身已經很寬鬆:增生,良性結節都可以投保。傳統的健康告知作為保險公司一種風險過濾手段,在相互保的作用十分薄弱,因為相互保的賠償不是由保險公司進行的,而是由參保的人員均攤。不是自己賠償,信美的相互保難免會在健康告知稽核上把控不嚴。

     2、加入成本較低,風控難以把握。 與重疾險相比,加入相互保的成本很低。這也就造成了犯錯誤的很低,不用擔心拒賠帶來的巨大損失。重疾險隱瞞健康告知可能造成是拒賠加十幾萬的保費血本無歸,所以大多數投保人都對重疾險的健康告知很謹慎。而相互保不同,保費非常的低,健康告知可能沒有加以關注。這兩點加在一起,很容易使相互保成為一個高風險的聚集地,聚集很多患重疾風險很高的人參保,患重疾的人越多等於理賠越多,理賠的增加會增加均攤的費用,這樣勢必會造成每期保險費的升高。

    二、相互保可以替代重疾險嗎 與重疾險大幾千的保費相比,相互保的保費簡直不要太便宜!但是重疾險和壽險的作用也是相互保無法代替的。

    有下面幾點理由: 1、相互保保額低,無法覆蓋高額的醫療費用,存在因病致貧的可能性。 2、相互保只關注重大疾病本身,不包含輕症責任。重大疾病的理賠條件非常的嚴苛,多數均為疾病的終末期。相互保沒有輕症責任,更不包含輕症豁免保費。

     3、相互保的保單不具有現金價值,重疾險的保單具有現金價值多數可以進行保單貸款。

    4、50歲後保額下降,60歲後無保障。患大病的機率是隨著年齡上升的,相互保的保障不符合這一點,60歲後很難配置重疾險,容易出現晚年沒有保障。

    相互保雖然看起來很美好,但是實際上只能錦上添花,而重疾險和壽險才能雪中送炭,建議大家優先配置保險,不要依靠這一類眾籌互保。

  • 7 # 泰康老楊

    講個故事吧,這個故事發生在古代的一個小漁村裡,俗話說,靠海吃海嘛,所有人都是靠著出海捕魚為生,那個時候的漁船都特別簡單,根本經不起大的海浪,很多漁民在出海過程中,不幸葬身海底,留下家裡孤兒寡母的,生活都成了問題,這樣的情況,造成了很多的民眾不敢出海打魚,民眾生活非常貧苦!在很多人心裡,不是因為害怕吃苦,而是擔心萬一真的回不來了,家裡剩下的人該怎麼生活,後顧之憂都沒解決!後來這個村裡來了一個智者,想了一個辦法,就是組建了一個團體,讓願意出海的人加入,約定,每次誰出海前,自願拿出一些魚乾放在村裡,萬一他真的遭遇不測,由村裡人統一負責這個家庭留下的人的生活起居,沒有遭遇不測的話,就把這些東西存起來,哪天參加的人裡面萬一有人出事了,就從存起來的部分去支出給不幸的家庭!就這樣,村裡的人都參加了這個計劃,大家只要不是非常惡劣的天氣,更願意出海打魚了,因為打魚能讓他們現在的生活過得更好,也因為少了後顧之憂,真的不幸遭遇不測,家庭也有人照顧,在這樣的激勵下,這個村子慢慢的發展起來,大家生活越過越好,中間有一部分人遭遇不測,也因為得到了補助能解決生活問題!

    這個故事提現的就是一個互助的核心,我為人人,人人為我!沒有人強行要求,也可以隨時退出,後來隨著科技的發展,有一些商人就把這個模式拿來做對賭生意,只要你給我一定的資金,我就相對性的在約定的範圍內進行補償,就變成了今天的保險,

    回到話題本身,相互寶也不是國內的第一個互助組織,本人加入的康愛公社成立應該都快10年了,只是因為這次是藉助了支付寶的平臺,本來人就比較多而已,個人認為互助是一種自發性的組織,提現的是人的大愛,只要這個平臺能一直存續,就是功德無量的事情!但是任何平臺都需要維護,這就需要平臺有一定的賺錢能力,要不維持不住,倒閉了就沒人帶頭嘍商業保險,其實就是互助的升級版,明著告訴你,我是盈利性機構,我就根據人的平均壽命,人患病的年紀比例,花費等等測算出平均費用,來跟每個投保者簽訂一個合約,合約內寫明賠款的條件,金額,相對性的所要繳納的保費,用市場經濟的方式去解決人民對未來的一些擔憂!用法律去監督這份合同的履行!

    互助是保險的雛形,保險是互助的昇華,兩者可以互補,沒有衝突

  • 8 # 晨曦60387325

    相互寶相當於包含一百種重大疾病的重疾險,但它並不包含壽險責任。舉個例子,某位加入了相互寶的人,因為急性心梗或突發意外在很短的時間內就去世,相互寶很難作出互助動作。如果這個人在某保險公司投保了壽險,那他是基本能得到理賠。所以說相互寶和等額的壽險還是有本質區別的。

  • 9 # bolinx

    透過現象看本質。保單保一輩子,相互寶管一陣子,一個是保險,一個是互助,都是幫助病人看病,解決醫療費用問題。雖然都是解決同樣一個問題,但是,本質不同:

    1.保險。自願原則,購買門檻較高(健康條件,可持續經濟條件),具備法律保障,具備金融屬性,屬於家庭資產,市場成熟,管理機制成熟,監管機制逐步成熟,服務網點成熟,市場競爭激烈,保險合同具備傳承特性,保障週期更長,當之無愧的現金傳承之王,是世界發達國家和發展中國家公認的通用的風險保障工具,作為社會進步和經濟發展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2.互助。自願原則,加入門檻較高(健康條件),國內近年來逐步興起的一種互助機制,法律欠缺,監管欠缺,服務欠缺,市場競爭激烈,屬於摸索中的一種救助工具,不具備傳承特性,不屬於家庭資產,只能解決暫時性問題。

    兩者都需要防範道德風險,都存在騙保騙助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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