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城市低保申領條件
2、領取失業救濟金或失業救濟期滿仍未能重新就業,家庭人均收入低於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居民。
3、在職人員和下崗人員在領取工資或最低工資、基本生活費後以及退休人員領取退休金後,其家庭收入仍低於保障標準的居民。
根據國家有關規定享受特殊優待的,其撫卹金、定補款不計入家庭收入。
二、農村低保申領條件
1、持有本縣農業居民戶口。
2、居住在農村村組,家庭承包土地的農村居民。
3、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人均年純收入和實際生活水平低於當地農村低保標準(具體詢問當地民政部門)。
申請農村低保所需的材料
1、書面申請書。
2、家庭成員的戶口簿。
3、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的合影。
4、土地、山林、水面承包合同或證明。5、外出務工人員收入證明。
6、離異家庭涉及有贍、扶、撫養關係的應提供離婚證明。
7、非農戶人員的家庭,應提供非農戶口人員的收入證明。
8、對勞動能力有爭議的,需提供有效健康證明。
9、殘疾人提供殘疾證。
10、審批管理機關要求提供的其他有關材料。
辦理低保所需證件如下:
1、申請書(由民政部門統一印製)。
2、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3、收人證明: ①在職人員收入證明,由其所在單位的勞資人事部門按照市民政局統一規定的格式填寫,並加蓋本單位公章。
②享受失業保險待遇的失業人員,需提供由管理部門出具的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限、標準的證明。其它有關收入的證明。
4、相關證明材料:
①在勞動就業年齡(男16一60週歲,女16—50週歲)內、有勞動能力的無業人員,需提供就業(求職)狀況證明。
②殘疾人需提供殘疾證。
④夫妻離婚的需提供離婚證或者離婚判決(調解)書。
⑤民政部門認為需要提供的其它有關證明和材料。
街道辦事處對居(家)委會上報的申請材料進行稽核,調查後報區縣民政局。
對符合城市低保待遇條件的家庭,由區縣民政局負責審批,於申請30日內,核發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
針對低保戶的醫藥費,除去自費部分,經新農合或者城鎮醫保報銷後所剩部分,可以再次報銷65%,封頂線為3。5萬元。患者所承擔的醫藥費就是經兩次報銷後所剩費用加上自費部分費用。
一、城市低保申領條件
2、領取失業救濟金或失業救濟期滿仍未能重新就業,家庭人均收入低於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居民。
3、在職人員和下崗人員在領取工資或最低工資、基本生活費後以及退休人員領取退休金後,其家庭收入仍低於保障標準的居民。
根據國家有關規定享受特殊優待的,其撫卹金、定補款不計入家庭收入。
二、農村低保申領條件
1、持有本縣農業居民戶口。
2、居住在農村村組,家庭承包土地的農村居民。
3、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人均年純收入和實際生活水平低於當地農村低保標準(具體詢問當地民政部門)。
申請農村低保所需的材料
1、書面申請書。
2、家庭成員的戶口簿。
3、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的合影。
4、土地、山林、水面承包合同或證明。5、外出務工人員收入證明。
6、離異家庭涉及有贍、扶、撫養關係的應提供離婚證明。
7、非農戶人員的家庭,應提供非農戶口人員的收入證明。
8、對勞動能力有爭議的,需提供有效健康證明。
9、殘疾人提供殘疾證。
10、審批管理機關要求提供的其他有關材料。
辦理低保所需證件如下:
1、申請書(由民政部門統一印製)。
2、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3、收人證明: ①在職人員收入證明,由其所在單位的勞資人事部門按照市民政局統一規定的格式填寫,並加蓋本單位公章。
②享受失業保險待遇的失業人員,需提供由管理部門出具的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限、標準的證明。其它有關收入的證明。
4、相關證明材料:
①在勞動就業年齡(男16一60週歲,女16—50週歲)內、有勞動能力的無業人員,需提供就業(求職)狀況證明。
②殘疾人需提供殘疾證。
④夫妻離婚的需提供離婚證或者離婚判決(調解)書。
⑤民政部門認為需要提供的其它有關證明和材料。
街道辦事處對居(家)委會上報的申請材料進行稽核,調查後報區縣民政局。
對符合城市低保待遇條件的家庭,由區縣民政局負責審批,於申請30日內,核發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
針對低保戶的醫藥費,除去自費部分,經新農合或者城鎮醫保報銷後所剩部分,可以再次報銷65%,封頂線為3。5萬元。患者所承擔的醫藥費就是經兩次報銷後所剩費用加上自費部分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