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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唯家至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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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獅子貓她爹
結婚證是指結婚了,民政部門發給結婚雙方的合法證件。沒有結婚證,何來離婚?只能叫同居關係,法律不保護這種不合法的關係。至於彩禮,自己協商。法律也沒有規定結婚必須有彩禮一說,彩禮是民俗。沒有法律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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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砥水聆法
一,1994年2月1日之後,法律不承認事實婚姻了,沒有結婚證就是沒結婚,沒結婚還離什麼婚?
二、如果是1994年2月1日之前形成的事實婚姻,雖然不可以離婚,但是可以按照離婚的法律規定分割財產,這種情況下,彩禮錢已經成為夫妻共同財產了,最多要回來一半!
2、沒有結婚證的,可以要求返還彩禮!
3、婚前給付導致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但是必須以離婚為條件,才可以要求返還。
注意,這裡的困難,不是指相對困難,而是指絕對困難,就是說為了給彩禮,弄的自己都快吃不飽飯的那種才算!
所以,題目中沒有結婚證的情況下,可以要求返還!但是還需要注意以下細節:
1、如果彩禮被用於男女之間共同的花銷:比如半酒席(這種情況農村很常見,沒領證,先辦婚宴),雙方出去旅遊,雙方買衣服,雙方雙排吃雞買外掛等等等,這些是不能要求返還的!
2、戀愛關係中,男方出於求偶的本能,向女方示愛,發個紅包,送個禮物之類的,不能視為已結婚為目的的贈予,不是彩禮,不能要求返還!當然,數額超出愛情可以承受之重範圍的,並且男方發紅包寫上“咱們結婚吧”之類備註的,司法實踐中也有同意返還的判例,這個看法官的自由裁量啦!
3、沒領結婚證,但是已經同居,為了保護婦女權益(人家都跟你睡了,你再翻臉,解除同居關係加返還彩禮,太不地道了),根據雙方同居期間彩禮的實際用途作區別對待。如果被女方全部帶回了孃家(也就是所謂的賣了女兒,用彩禮給兒子娶老婆這種農村落後地區的可悲套路),這種情況下,酌情減少返還數額;如果彩禮用於雙方同居生活的,那麼可以不返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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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好省小喵團隊
個人觀點闡述:
沒有結婚證何來離婚之說,如果只擺了酒席沒有領證,在我看來算不上真正結婚,只能算同居。
個人事件分析:如果沒有領證,就沒有結婚之說,在法律上是不具備夫妻關係的。如果兩個人感覺不合適不能再繼續生活下去,可以選擇離開對方,尋找自己真正的愛情。但是至於是否能夠要回彩禮錢,主要取決於兩點:
①當初給彩禮錢的初衷是為了什麼,是女方要求的硬性指標,還是自家的一點心意,對於彩禮錢數量有多少,目的是什麼,決定了離開對方後怎麼分配問題,因為正常情況彩禮錢是歸你們雙方共同擁用的。
②你們兩個人為何要分開,是因為你自己原因還是對方的。如果是自己問題,那麼你要回的可能性很小,畢竟人家女兒跟你在一起,你現在又要離開,對方父母也不會同意的。如果是對方原因,相信他們還是願意把彩禮錢退給你的,畢竟是自己的錯誤。
個人事件點評:兩個人既然選擇了在一起,就必須要領結婚證,不管兩人情感有多深受,因為結婚證是對雙方的保護,也是法律的程式,愛她就領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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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陶醉之夢
在婚姻法上沒有登記結婚就不算結婚,以前那種傳統結婚只在家裡辦酒席沒有去登記領結婚證的都不受法律保護的,也不算真正意義的結婚,所以你沒有登記結婚何來離婚?在你們那裡都結婚了彩禮都給了為什麼反悔?結婚是一輩子的大事不能馬虎,不知道你為什麼這麼草率又反悔了!不知道其中原因不多說這個問題。
至於彩禮能不能拿回來要看你們交往到那一步了?如果對方懷孕了又或者跟你好多年了,你一句話離婚還彩禮也太狠了吧?如果你們只是交往並沒有什麼特殊情況,現在想退婚要彩禮得雙方好好商量。總之錯方是你,人家姑娘在別人眼中都跟你結婚的了,你現在後悔還想要彩禮,別人名聲怎麼辦?你有沒有想過別人?你都說結婚了還好意思要彩禮?如果人人都像你這樣結婚後又離婚還叫別人還彩禮是什麼世道?把女人當什麼了呼之即來揮之即去嗎?
如果是我就算沒有結婚證在你們那邊也算是結婚了,彩禮想拿回去兩個字----面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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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叔聊股
感謝邀請,沒有結婚證可以離婚嗎?我可以很負責任的恭喜你,你並沒有真正結過婚,就不用發愁離婚的問題。因為你所謂的結婚只不過就是舉辦了婚禮,置辦了酒席,活在人們意識形態中的婚姻而已,並不受法律認可,所以你所謂的離婚就是做好兩個人的思想工作,別發生不應有的糾紛,好聚好散就可以啦。至於你所說的彩禮能不能收回,這個是個難題,所謂清官難斷家務事,法律上並沒有明確規定這個彩禮退還的細節,如果對方不是騙婚,很難界定這個錢到底應不應該歸還。還有人家大姑娘跟你過了這麼久,再找老公的時候多少是會受到一些影響的,所以咱們作為男人大度一些,儘量謙讓一下吧,別到最後走到大打出手或者對簿公堂的地步,還是友好協商為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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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二十六畫叔哥
沒有結婚證,等同於沒有結婚,是不受法律保護的婚姻,不存在離婚的說法。
如果事實上已經在一塊同居了,也是沒有領取結婚證,就是屬於非法同居。自行協商分手就行了。法院也好民政局也罷,是不會受理這種無證的投訴。至於彩禮的事情,法律好像也不支援這一塊,私下協商比較穩妥。
法律對事實婚姻,對這種型別的婚姻也是不予認可的。說點題外話,題主說的這男方,太不厚道了,領完證,又想離婚,還想要回彩禮,這人是誰呀,這麼厲害?換位思考一下,別人對你這樣你願意接受嗎?成常有理的主。想離婚,又想要回彩禮,就看自己的能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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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結婚證,也就意味著你們兩個不是婚姻關係,沒有婚姻關係自然不需要離婚。
因為你們沒有形成婚姻關係。所以彩禮錢可以要回,但如果女方不給,那麼你就需要透過法律手段,過程很難會艱難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