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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際案例求教,概述: 老多層小區兩千戶左右,小區業委會自治,無須交物業費,小區公共收益年近兩百萬,(公示資料),前兩屆從未召開業主大會,且平均年齡70左右,(街道辦工作人員明確表示之前為非選舉產生業委會)現於4月到期換屆,第一二次換屆社群“積極”參與,內定原班人馬為候選人,受到不少業主積極反對滿90天而失敗,前業委會自封過度期而繼續覆職! 現由小區熱心業主發動聯名簽署10%到街道申請備案成功,(前業委會成員及利益相關人無一人簽名和交房產證,並在小區釋出謠言說熱心業主會拿房產證去貸款)! 備案成功後,現組建籌備組報名則“積極”參與,其中不乏父女關係,子妹關係和物業從業人員(受前業委會直接工資福利管理),更有多名低價租小區公共產權的人(租金低於市場價近一倍,且從未公開招標)!之上人員均與前業委會成員有直接利益關聯! 街道辦工作人員明確表示,採用首次成立業主大會和選舉業委會程式! 請問各位大神: 上述與前業委會(現實際自治管理人員)有利益關係者是否可以進入籌備組?業主該如何反對? 謝謝大家支援![抱拳][抱拳][抱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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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列表
  • 1 # 房壇法菜

    1、能否成立業主大會,要看當地關於成立業主大會的條件規定。如小區符合成立業主大會條件,應當成立業主大會。

    2、一般程式:業主向區、縣人民政府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街道辦、鄉鎮人民政府遞交籌備成立業主大會的申請,相關部門收到申請60日內(各地區時限規定可能會有差異),負責組織、指導成立首次業主大會會議籌備組。籌備組由業主代表、建設單位代表、街道辦代表、鄉鎮人民政府代表、社群代表組成,籌備組總人數應為單數,且業主代表人數不低於籌備組總人數的一半,籌備組組長由街道辦、鄉鎮人民政府代表擔任。

    3、進入籌備組的業主如何產生?沒有指導性規定,可以參照最新物業管理條例第16條2款,關於業委會委員任職的規定,應當由熱心公益、責任心強、具有一定組織能力的業主擔任。也可以看看當地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有無指導性規定。

    4、注意理解學習: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於印發“業主大會和業主委員會指導規則”的通知(2009)274號檔案,以及各省、市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關於“業主大會議事規則”示範文字內容。

    最後,熱心公益是好的,積極參與也是好的,但要注意保護好自己,嚴格遵守規則,能推進則推進,不要為了大家,把小家搭進去。

  • 2 # 小區正能量

    細讀規則,瞭然於胸!腳踏實地,細心謹慎!

    1.小區業主人數眾多,難免眾口難調!只有在實際行動中才能看清一些人和事情!兩面三刀、八面玲瓏的人不在少數!抱著各種目的參與其中的更是正常現象!敢於站出來維權的人,就要做好當烈士的準備!不然就乾脆別做!你註定做不到你想象中的一切!如果你被這幾句話嚇到了,那就更加證明你不是做這個事情的人!不要自尋煩惱還拖累別人,好心也會辦壞事兒!

    2.如果你做好了前面的準備!你可以邁步去做了!

    首先,建立以自己為核心的業主維權團隊!這個團隊建立初期,可以人數眾多、良莠不齊、各色人等均來者不拒!如能精簡甄別當然最好!也可以反其道而行之,從幾個人的核心團隊開始滾雪球壯大!但是,這幾個核心人物的必須精誠團結的,類似於劉關張的極度信任的人!這個真的是太難得了!

    4.優先順序排序:肯做事的人>願意做事的人>有能力做事的人和偶爾做些事的人都放在最後考慮,儘量不去動用最後兩種人,一個不好,你會發現:能力越大,破壞力驚人!

    5.注意要有冷靜的頭腦,不要受到鼓動和刺激!絕對不能做出格的事情和過激的言論!堅守原則為:堅持黨的領導,相信政府,相信組織!不做違法行為,不說過激言論!如確需集會和大量人群參與活動,必須事先向街道辦事處和居委會及公安局報備,按政府部門和公安機關指導開展工作!並請求派員幫助維持秩序!

    6.業委會籌備組成員可以不限報名人數,召開候選人釋出會,讓每位候選人介紹自己的參選理念等有關情況!讓全體業主投票表決確定當選成員名單!以得票多寡排名,獲得雙過半票數的候選人成為籌備組成員,需要幾個就選幾個!其他候選人在徵得當事人意見後作為補位成員,以得票多寡排序,正式成員出缺後補位遞進!業委會成立後也可參考此辦法!

    7.以上如能做到,應該可以解決您目前遇到問題!

    8.發動群眾,團結大多數!自古以來就是最有效的也是最困難的辦法!要有超出常人的毅力堅持下去✊

    要有曠日持久、堅持不懈的心理準備!

    要面對形形色色的鄰居們的不同訴求和參差不齊的素質、文化、談吐等各種困難!

    先說這些吧!希望可以幫到你!

  • 3 # 金陵訟師

    一戶一般只能報一個名,而且必須是房產證上的業主。

    可以查一下你們當地的住宅物業管理條例,市或者省的,一般都有相應的規定,什麼樣的程式,符合什麼樣的條件。

    如果之前的組織反對,肯定會加大目前業委會成立的難度。

    關鍵就看這個小區業主心齊不齊,有沒有人真心實意願意做業委會這個事情,只要有足夠多的的業主積極參與這個事情,成立業委會也不是什麼難事。從趨勢上來講,政府是比較支援小區正規化的,成立業委會一般也有利於減少矛盾。

    比如我們這邊《南京市住宅物業管理條例》的規定,也可以參考一下。

    第十條 符合業主大會成立條件的,街道辦事處(鎮人民政府)應當在收到建設單位或者十人以上的業主聯名提出籌備業主大會書面申請後六十日內,組織成立業主大會籌備組。

    籌備組人數應當為五至十三人的單數。籌備組可以由業主成員以及街道辦事處(鎮人民政府)、建設單位、社群居(村)民委員會等派員組成。籌備組組長由街道辦事處(鎮人民政府)指定人員擔任。業主成員由街道辦事處(鎮人民政府)組織業主推薦產生,業主成員不少於籌備組成員的百分之六十。

    籌備組中業主成員的推薦辦法由街道辦事處(鎮人民政府)確定,並事先告知全體業主。籌備組應當自成立之日起七日內,將成員名單在物業管理區域內顯著位置公示。業主對籌備組成員有異議的,由街道辦事處(鎮人民政府)協調解決。

    籌備組正式開展籌備工作前,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街道辦事處(鎮人民政府)應當對籌備組成員進行物業管理相關知識的培訓。

    第十一條 籌備組成員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二)本人及其配偶、直系親屬未在同一物業管理區域提供物業服務的企業任職;

    (三)無索取、非法收受建設單位、物業服務企業的利益或者報酬的行為;

    (四)無不宜擔任的其他情形。

    籌備組中的業主成員還應當履行及時交納物業服務費用、公共水電分攤費用、汽車停放費用和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等義務,不得有損壞房屋承重結構、違法建設、破壞房屋外貌或者擅自改變物業使用性質等物業不當使用的行為;本人及其配偶、直系親屬未在本住宅小區開發建設單位任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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