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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眾和法律

    如果分居的原因確實是因為夫妻感情不和,婚姻已經走到了盡頭,那麼我認為離婚也未必不是一條對雙方都好的路。畢竟強行生活在一起也不會幸福,婚姻需要的是雙方相互理解和經營的,一方無止境的付出,最終只能導致婚姻破裂。

    還有沒有感情具體是一個什麼情況?是雙方都沒有感情了,還是單方面沒有感情了。這一點在離婚上也是十分重要的,如果雙方都沒有感情了,那我認為這段婚姻也沒有必要繼續維持下去了,可以雙方找個時間協商一下,商量如何協議離婚。

    如果是一方單方面沒有感情了,另一方還有感情,這種情況在生活中是最常見的。遇到這種情況,一般情況下是不可能直接離婚的。雙方也可以坐下來談談,是什麼原因造成了現在這種狀況和結果,還有沒有挽回的可能。如果有,那就朝著這個方向去努力,去修復雙方的感情。如果沒有,那麼也可以先協議離婚,協議不成再起訴。

    其實雙方有沒有必要在一起,最主要看你自己的意願,在中國婚姻法中,提倡的是婚姻自由的,這是你與生俱來的權利,任何人都不可以剝奪。所以如果你自己認為沒有必要在生活在一起了,那麼就大膽去結束這一段婚姻,去追尋自己下一段幸福吧。

  • 2 # 喵蛋說

    現代人有時因為工作需要和生活上的需要,夫妻不得已兩地分居。

    如果夫妻兩人有心想在在一起,可以一邊工作生活一邊創造條件。相信經過一段時間兩人共同努力,一定會解決這掉這個分居問題。

    有時是兩人在一起共同語言太少,同頻很少,會影響關係的親密。那就要儘可能創造兩人共事的時間空間,如一起做家務,一起做飯,一起鍛練身體。一起參加活動。

    一起養花養草,因為共同參與一件事情,就會對同一樣事情有共同感受。給機會相互表達的機會也會增加親密感。

    有時是與伴侶或者是與伴侶的父母親或兄弟姐妹們過往的糾結拉扯衝突恩怨沒有消化消融掉,伴侶在一起常常舊事重提抱怨傷害彼此。

    有時候分居只是為了緩解不愉快,短時間的分居會感覺舒服,長久分居是要特別注意的,一旦分居時間久了,感情就會變淡。

    甚至有些的伴侶其中的一位會移情別戀,甚至有時兩個人都有外遇。更甚者跟外遇有了孩子,這樣的伴侶關係就變得複雜化,在親密關係裡就有了很大隱患,很難回到過往的單純關係裡。

    如果還想再次回到原來的關係裡,首先是伴侶共同有意願為關係努力。

    勇敢面對現狀,真誠真心相待,能夠原諒和寬恕過往的傷害彼此的人事物。重新建立信任感。狀大彼此的吸引力,當伴侶是新的朋友一樣在談一次戀愛。

    有時是小時候經驗過至愛的人離別的傷痛,每次關係親密到一個點,就不敢親密下去保有距離比較安全就不會經驗到傷痛。可以經過學習成長釋放傷痛,用各種方法療愈好傷痛。

    有時是在關係裡需要保有獨立的空間。伴侶深度溝通了解後相互尊重彼此可以獨居也可以同居,感覺幸福是最關鍵的。

  • 3 # 舟逝江寄餘生

    相戀七年之久,怎麼會沒有感情?只能說因為不經常見面,缺乏安全感和信任感。

    如果想改變局面,那就到一個地方工作。如果因為某些原因不能到一起工作,那就提起戀愛時的激情,經常打打電話,聊聊天,或去看看對方。如果連前面兩條都不願意做的話,那就是不想在一起了,只是在等一個可以說服自己的答案。

  • 4 # 伊春美食美客

    長期分居和沒有感情是一對孿生兄弟,這對兄弟自然而然的就會影響婚姻的幸福,就會影響婚姻的質量。所以說如果長期分居,還沒有感情的話。還不如就以一種快刀斬亂麻的方式,趕緊分手吧,別再讓對方飽受著折磨,別再讓自己忍受著有愛的人卻不在身邊,沒有感情的婚姻,卻還備受著感情的困擾。既然不能在一起朝夕相處,既然不能在一起去愛其美,那麼我覺得這樣的兩個人真的是相隔很遠,心也離得特別遠,這樣的婚姻真的也是維持就是一種痛苦,乾脆就分開算了。現在長期分居的人士大有人在的,因為人們都得有生存的方式,有的時候為了生存,每個人都不得不堅守在自己的崗位上,所以說有的人在異地他鄉默默的辛苦的勞作,而那個她愛的人卻在異地他鄉也是同樣的生活。兩個人就是這樣不能相見,慢慢的情感上的疏遠也就產生了,所以說如果沒有感情,如果也都不想問候對方了。對待曾經的愛人已經淡薄如同陌路人了,那麼這種關係就結束算了,還是順其自然最好不要強人所難的,還堅持著這段婚姻,這樣的話對誰來說都不是一種好的生活方式,只能是折磨你一生。

  • 5 # Hogman講情感

    如果有孩子的話

    離婚就不是一個人和一句話的事了

    而且你確定離婚之後再結婚你能捨得孩子

    讓孩子成為單親的家庭嘛

    所以不到迫不得已,不要輕易的去談離婚

    但是

    要是你沒有孩子的話,你就按照自己的心走,不想過就離婚,也不用擔心找下一家

    其實分居真的是導致離婚的頭號殺手,但是你們非得這樣長期的分居下去嘛

    如果可以的話,我建議你去找你的老公,在他身邊一起工作,一家人也要儘量團聚在一起,畢竟孩子也需要父愛

    要是真的非要離婚不可

    我想說離婚也不是不可以,不過,你要保證起碼比現在要過的好

    畢竟你還要再婚,你的小孩要是跟你一起生活的話,那孩子就要面對繼父,你敢保證孩子的繼父會像他親生父親一樣對他好麼

    孩子要是跟隨爸爸一起生活,那接下來就要面對後媽

    電視上面你也看到不少下吧,後媽虐待孩子致死的例子都屢見不鮮

    所以我建議

    開誠佈公地與你老公談談,告訴她你是一個女人,有正常的感情需求和生理需求

    如果實在談不攏

    你告訴他你不珍惜,就不要怪別人去珍惜了

    我是Hogman

  • 6 # 張燈的迷茫

    中國的老百姓千百年來一直是受佛、道、儒思想的影響的,所以寧拆十座廟,不破一門婚的的觀念根深蒂固。但是,兩個人如果已沒有了感情,甚至形同陌路了,那還有必要在一起嗎?每當回答這種問題時,我都很惆悵和糾結,因為我也是中國的老百姓,打小也受上述思想的薰陶的。

    我們在分析問題時一定要抓住所給的條件,第一,長期兩地分居,是什麼原因造成的?多久能見一面?每次相聚能有多久呢?第二,沒有感情了。是雙方都沒有感情了,還是一方呢?第三,有孩子嗎?第四,分居的情況在將來會改變嗎?或者說你們雙方會為了改變而付出嗎?

    曾經讀過一篇文章,大意是這樣的:男人看著冷漠的妻子,心裡冰涼的,雙方甚至連爭吵的熱情的沒有了,冷戰已經持續N多年了,雙方都已經感覺到頭了,每次男人發脾氣,女人不僅沒有淚痕,甚至都沒有面部表情了。當他們鼓起勇氣去女方家去取戶口簿,岳父也是面無表情的把戶口簿摔在桌上,男人拿起時,發現一封信掉了出來。他們結婚時岳父是強烈反對的,女兒以自殺相要挾,而男人激憤的給岳父寫了寫封信:尊敬的××,我是您女兒的男朋友,不久就會成為她的丈夫。我們是真心相愛的,而且我對您女兒的愛會至死不渝的。我會在今後的日子裡精心的照顧她、呵護她。我會為了她的幸福而奮不顧身的。請您放心,也請您相信我!也請您就可憐可憐我們這對真心相愛的人吧!淚水從男人的臉頰掉了下來,打溼了信。當他抬起頭,看見了女人冷漠已久的臉龐也在晶瑩的閃動著淚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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