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範圍
本標準規定了化妝品檢驗的術語和定義、檢驗分類、組批規則和抽樣方案、抽樣方法、判定和複檢規則、轉移規則、暫停和恢復、檢驗方法的選擇。
本標準適用於各類化妝品的定型檢驗、出廠檢驗和型式檢驗。
2.規範性引用檔案
下列檔案對於本檔案的應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期的引用檔案,僅注日期的版本適用於本檔案。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檔案,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單)適用於本檔案。
GB/T 2828.1 計數抽樣檢驗程式 第1部分:按接收質量限(AQL)檢索的逐批檢驗抽樣計劃
GB/T 8051 計數序貫抽樣檢驗方案
QB/T 1685 化妝品產品包裝外觀要求
3.術語和定義
GB/T 2828.1界定的以及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於本檔案。
3.1 定型檢驗 test for product approval
新化妝品在上市前對其感官、理化效能、衛生指標以及可靠性、毒理學等方面的檢驗。
注:檢驗的目的主要是考核試製階段中試製樣品是否已達到產品標準或技術條件的全部內容。定型檢驗報告可以
作為提請鑑定定型的條件之一。
3.2 常規檢驗 routine inspection
針對每批化妝品檢驗對其感官、理化效能指標(耐熱和耐寒除外)、淨含量、包裝外觀要求和衛生指標中的菌落總數、黴菌和酵母菌總數進行檢驗的專案
3.3 非常規檢驗non- routine inspection
針對每批化妝品檢驗對其理化效能中的耐熱效能和耐寒效能以及除菌落總數、黴菌和酵母菌總數以外的其他衛生指標進行檢驗的專案。
3.4 單位產品 item
以瓶、支、袋、盒等為基本單位的化妝品。
3.5 適當處理 proper disposal
在不破壞銷售包裝的前提下,從整批化妝品中剔除個別不符合包裝外觀要求的產品的挑揀過程。
4.檢驗分類
4.1 定型檢驗
產品設計完成後進行一次性檢驗。如果產品的效能和安全可靠時可不再檢驗。
4.2 出廠檢驗
4.2.1 化妝品出廠前應由生產企業的檢驗人員按化妝品產品標準的要求逐批進行檢驗,檢驗合格方可出廠。
4.2.2 出廠檢驗專案為常規檢驗專案。
4.2.3 經過風險評估,並在一定週期內開展適當頻次的檢驗、試驗、驗證、確認等活動,若積累的相關資料能夠證明其適用性,岀廠檢驗時可豁免部分常規檢驗專案(菌落總數、黴菌和酵母菌總數除外)。
4.3 型式檢驗
4.3.1 每年同一配方的產品不得少於一次的型式檢驗。有下列情況之一時,應進行型式檢驗:
a) 當原料、工藝、配方發生重大改變時;
b) 化妝品首次投產或停產6個月以上後恢復生產時;
c) 生產場所改變時;
d) 主管部門提出進行型式檢驗要求時。
4.3.2 型式檢驗頊目包括常規檢驗專案和非常規檢驗專案。
5.組批規則和抽樣方案
5.1 組批規則
5.1.1 以相同工藝條件、品種、規格、生產日期的化妝品組成批。對包裝外觀要求進行檢驗時,可以隨機在批的組成過程中或在批的組成以後進行。
5.1.2 收貨方允許以同一生產日期、品種、規格的化妝品交貨量組成批。
5.2 抽樣方案
5.2.1 包裝外觀要求的檢驗專案按GB/T 2828.1二次抽樣方案隨機抽取單位產品。包裝外觀要求的不合格分類和檢驗水平及接收質量限(AQL)見表1。
1.範圍
本標準規定了化妝品檢驗的術語和定義、檢驗分類、組批規則和抽樣方案、抽樣方法、判定和複檢規則、轉移規則、暫停和恢復、檢驗方法的選擇。
本標準適用於各類化妝品的定型檢驗、出廠檢驗和型式檢驗。
2.規範性引用檔案
下列檔案對於本檔案的應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期的引用檔案,僅注日期的版本適用於本檔案。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檔案,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單)適用於本檔案。
GB/T 2828.1 計數抽樣檢驗程式 第1部分:按接收質量限(AQL)檢索的逐批檢驗抽樣計劃
GB/T 8051 計數序貫抽樣檢驗方案
QB/T 1685 化妝品產品包裝外觀要求
3.術語和定義
GB/T 2828.1界定的以及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於本檔案。
3.1 定型檢驗 test for product approval
新化妝品在上市前對其感官、理化效能、衛生指標以及可靠性、毒理學等方面的檢驗。
注:檢驗的目的主要是考核試製階段中試製樣品是否已達到產品標準或技術條件的全部內容。定型檢驗報告可以
作為提請鑑定定型的條件之一。
3.2 常規檢驗 routine inspection
針對每批化妝品檢驗對其感官、理化效能指標(耐熱和耐寒除外)、淨含量、包裝外觀要求和衛生指標中的菌落總數、黴菌和酵母菌總數進行檢驗的專案
3.3 非常規檢驗non- routine inspection
針對每批化妝品檢驗對其理化效能中的耐熱效能和耐寒效能以及除菌落總數、黴菌和酵母菌總數以外的其他衛生指標進行檢驗的專案。
3.4 單位產品 item
以瓶、支、袋、盒等為基本單位的化妝品。
3.5 適當處理 proper disposal
在不破壞銷售包裝的前提下,從整批化妝品中剔除個別不符合包裝外觀要求的產品的挑揀過程。
4.檢驗分類
4.1 定型檢驗
產品設計完成後進行一次性檢驗。如果產品的效能和安全可靠時可不再檢驗。
4.2 出廠檢驗
4.2.1 化妝品出廠前應由生產企業的檢驗人員按化妝品產品標準的要求逐批進行檢驗,檢驗合格方可出廠。
4.2.2 出廠檢驗專案為常規檢驗專案。
4.2.3 經過風險評估,並在一定週期內開展適當頻次的檢驗、試驗、驗證、確認等活動,若積累的相關資料能夠證明其適用性,岀廠檢驗時可豁免部分常規檢驗專案(菌落總數、黴菌和酵母菌總數除外)。
4.3 型式檢驗
4.3.1 每年同一配方的產品不得少於一次的型式檢驗。有下列情況之一時,應進行型式檢驗:
a) 當原料、工藝、配方發生重大改變時;
b) 化妝品首次投產或停產6個月以上後恢復生產時;
c) 生產場所改變時;
d) 主管部門提出進行型式檢驗要求時。
4.3.2 型式檢驗頊目包括常規檢驗專案和非常規檢驗專案。
5.組批規則和抽樣方案
5.1 組批規則
5.1.1 以相同工藝條件、品種、規格、生產日期的化妝品組成批。對包裝外觀要求進行檢驗時,可以隨機在批的組成過程中或在批的組成以後進行。
5.1.2 收貨方允許以同一生產日期、品種、規格的化妝品交貨量組成批。
5.2 抽樣方案
5.2.1 包裝外觀要求的檢驗專案按GB/T 2828.1二次抽樣方案隨機抽取單位產品。包裝外觀要求的不合格分類和檢驗水平及接收質量限(AQL)見表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