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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清風浮山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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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牽住夕陽的手
離婚後。不給撫養費,你應該拒絕給對方看孩子。
另外,你也要起到孩子監護人的作用,因為孩子小,自己做不了,你應該代替孩子向法院起訴對方,讓對方給孩子拿撫養費,這是你作為孩子監護人應盡的責任和義務,如果你主動放棄對方對孩子應盡的義務,將來就不要說對方沒有撫養孩子,還要孩子贍養這樣的話。因為對方沒有撫養孩子是你的失責,不是孩子失責,所以,你們雖然離婚了,但是孩子跟父母的血緣關係割不斷,孩子對方沒撫養,是你們離婚導致的,也是你沒有幫孩子主張權利導致的,後果你就得承擔。
媒體上經常可以看到父母離異,一方不撫養孩子,不給孩子拿撫養費,但是老了身體有病了,需要用錢治病,回過頭來找子女,起訴子女的,法院多數都是判決子女要贍養父母的。唯一一個法院判決女兒不用贍養親生父親的案例,是因為這個親生父親在女兒幼小的時候,長期性侵女兒,所以法院最後不支援老頭要求女兒贍養的訴訟請求。
前幾天還在媒體上看到一個影片,一個女人在孩子四歲的時候離家出走,一走幾十年,現在患上癌症需要用錢治病,跑回來找女兒幫忙。還好,這個女兒很善良,願意幫助生病的母親。
網上還有一個影片,一個男子在兒子十一歲的時候,沒有跟老婆離婚,然後拋妻棄子跟著初戀去了別的城市生活。幾十年來,從來沒有想過自己還有一個未成年的孩子需要盡撫養義務。現在兒子已經結婚有兒子了,老頭得病了跑回來讓兒子和妻子幫忙看病。
現實生活中這樣不負責任的男人和女人都有,在夫妻離婚的時候,只是夫妻間的婚姻關係取消了,但是夫妻倆跟子女的血緣關係永遠斷不了,所以,沒有監護權的一方有義務給孩子拿撫養費,供養孩子到成人。如果對方不給,監護人應該代替孩子起訴對方,強逼其給孩子撫養費。否則,別讓其看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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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紫狐狸的夏天
這個問題其實說白了就是闡述離婚以後的兩個人該如何處理有關孩子的兩個問題,一個是撫養費,一個是探視權。一般離婚以後,如果沒有孩子,大多是一拍兩散,各自安好,而有孩子的呢,幾乎都是雞飛狗跳的案例多 ,而且問題的核心就一個字“錢”。
法律規定,離婚以後,不撫養孩子的一方要向撫養孩子的那一方支付孩子的撫養費,直到孩子成年,支付方式有月付或者一次性支付,決大多數都是選擇月付的。同樣,不撫養孩子的這一方也享有孩子的探視權,扶養孩子的這一方要配合,不得無故阻攔。否則一旦對方申訴到法院,法院就會強制處理,得不償失。
法律是規定了,可並不是人人都會自覺遵守。小麗和小勇因性格不合於年前辦理了離婚手續,兩個人三歲的兒子被法院判歸父親小勇撫養,母親小麗需按月支付孩子的撫養費500元,直到孩子成年。兩人無異議,而小麗卻在支付了孩子3個月的撫養費以後便消失不見了,更為離譜的是此後的2年時間,小麗也再沒有出現過。
如今孩子已經5歲了,消失了2年的小麗又出現在了孩子面前,要求要見兒子,但前夫小勇拒絕了她的要求,而且一家人還把孩子藏了起來,不讓小麗見孩子,無奈的小麗只能求助了媒體,在媒體的干預下,小麗終於得到了前夫的首肯,見到了已經5歲的兒子……滿篇看過去,最讓人揪心的就是這個才5歲的孩子,原本最愛的媽媽如今變成了最熟悉的陌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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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李律師李一平
離婚後,無論是孩子隨男方或女方生活,對方都應給予孩子撫養費(撫養費標準各地不一)。不給撫養費,可以以子女的名義起訴不隨子女生活的一方支付撫養費。
但對子女的探望權是不以支付撫養費為先行條件的。撫養費在法律上屬於財產權,探望權屬於親權(也就是人身權)。言下之意,我就不說了,大家自行判斷一下吧。
正所謂,清官難斷家務事!既然是親情就不要講錢,如果只是因為錢也請不要阻斷親情。
中國法律雖然是一刀切,但切不斷骨肉間的血脈相連!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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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向法院申請,取消其探視權!!!就像繼承法的選擇一樣,不養老不繼承。而不給撫養費,就沒有探視孩子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