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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學生,自小父母離婚,爸爸再婚常年外出務工不在家,孩子便跟著爺爺奶奶生活,媽媽想看孩子,爺爺奶奶堅決拒絕,同時孩子也和爺爺奶奶一樣拒絕認自己的媽媽,甚至仇視自己的媽媽。媽媽每次到家看望孩子,爺爺奶奶都大吵大鬧,無果而終。媽媽每次打電話遭到拒接,給孩子買的衣物只能透過郵局,爺爺奶奶取回東西后告訴孩子說是姑姑給買的,媽媽無奈去學校懇請老師幫忙,想悄悄看望孩子,老師本著孩子的健康成長,就做通孩子思想工作,讓媽媽在學校見了孩子,孩子的奶奶知道後找到學校進行警告。老師這樣做合適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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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列表
  • 1 # 千秋魚人

    老師沒有舉報爺爺奶奶的非法行為就算是客氣的了。

    夫妻離異,孩子被任何一方直接監護撫養,另一方撫養、探視孩子的權利都無法被剝奪。從未成年人權益保護來說,未成年人有獲得父母有關心、探望的權利。

    所以,爺爺奶奶禁止孩子的親生母親探望孩子的做法是非法的,同時剝奪了作為母親探視的權利,與孩子獲得親生母親的關心與探望的權利。

    老師的做法不僅僅是攪和家務事,而是在維護一個母親與孩子間應該有的權利。所以,老師的做法是正確的。

    再一個,不是家裡所有的事都是“家務事”,外人不能插手,父母與子女間的撫養、關心與獲得撫養、關心的權利,是天然的權利,任何人不能剝奪。若確實發生這種剝奪行為,任何人都可以制止,或舉報。

    如果爺爺奶奶依然糾纏老師與學校,我倒建議老師或學校向有關部門舉報,或直接就這件事向警方報警。讓爺爺奶奶知道,自己剝奪孩子母親探視權是非法的行為。同時,也維護未成年人的合法利益。

  • 2 # 落楓舞記

    老師參與學生的家務事合不合適取決於具體的事情,事情是否和學生的健康成長有關,如果和學生無關,僅僅是學生家裡其他人的事情,老師不應該過多參與,不應該專程參與到學生的家務事裡邊,如果偶然遇到了,本著社會美德原則可以進行適當的調解,在瞭解事情的原委之後說出自己的看法,是否聽取取決於當事人,自己要本著局外人的原則,不宜過多參與。

    當然,如果關係到孩子的健康成長和學習進步,老師有責任參與,幫助孩子健康成長。師者,傳道授業解惑也,老師不僅僅是將知識傳授給學生,解決孩子不懂的問題,還要幫助孩子樹立正確的的價值觀和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質,幫助孩子健康成長,要時時關注孩子的心理健康等等,師者,責任重大,全社會人民的靈魂工程師。所以,當學生的家務事關係到孩子的學習進步和健康成長時,老師有責任幫助孩子健康成長。

    對於題主提到的這件事情,我認為老師做的對,這個孩子的家庭不完整,父母離異,父親不在家,缺乏家庭關愛,孩子已經出現了嚴重的心理健康問題,長期與爺爺奶奶生活,爺爺奶奶思想傳統落後,因為兒子兒媳離婚,肯定會怪罪於孩子的媽媽,在孩子成長過程中,灌輸孩子媽媽的是個壞女人的思想,加大了孩子母子之間的仇恨,特別是孩子媽媽出現以後,爺爺奶奶忌憚於她會搶走孩子,肯定不願意,自然想辦法讓孩子遠離媽媽,拒絕媽媽,損害孩子的心理健康,不利於孩子形成健康的性格和價值觀,容易讓孩子變得內向孤僻抑鬱,不利於孩子的生活學習。孩子成長過程中形成的性格和價值觀會影響孩子的一輩子,而且成型以後很難改正,江山易改本性難移,只有在孩子最懵懂的時候糾正過來,及時解除心理問題,樹立健康的價值觀和性格,讓孩子健康快樂成長。而作為靈魂工程師的老師有責任幫助孩子,營造快了環境,最大的減小孩子家庭環境的不利影響,所以我認為該老師做的對,為他點贊。

  • 3 # 嶽陽樓記

    大家知道,不在其位,不謀其政,應各可其職,幹好本職工作。教師的本職工作是如何教好學生,幹好份內工作,至於學生家務事,儘量少管。建議有家長找當地村委或居委會幫助解決。再則,人微言輕,論地位,很難服眾。曉事的,給點面子,胡攪蠻纏的,到頭來惹上一身騷。對於這件事,既然已經到了這個份上,一定要有關領導幫忙,不能一人扛著,讓有關領導做孩子爺爺奶奶的思想工作,指出他們的錯誤行為,絕對不能影響正常上課。

  • 4 # 秋城夏微涼

    我認為這位老師做的沒什麼錯。

    從老師的角度來說,出於關心孩子健康成長的目的緩和孩子和母親的關係是很好的,讓孩子從小就帶著仇恨長大,不利於孩子的身心健康。老師這樣做沒有違背法律,也沒有違背道德。

    從法律的角度來說,父母離婚也不能阻止另外一方探望孩子,這孩子爺爺奶奶的做法是錯誤的,既然是錯誤的就不應該維持下去。

    再看這爺爺奶奶也不是省油的燈。不知道自己的錯,還去學校去警告老師,無理取鬧。這樣的爺爺奶奶也教不出好的孩子來,給不了孩子好的家庭教育。

  • 5 # 文慧心

    一般不參與,得看什麼事,如果影響孩子學習,老師會有良好的建議的。

    這件事,按法律,父母親是有探望權的。其他人無權干涉。

  • 6 # 媽咪老師

    這樣的事情我遇到過幾次。

    1、夫妻離婚,男方拒絕女方見孩子。女方雖然和男方結婚多年,但是對男方身份來歷一直不太清楚,聽說是殺人潛逃,對男方也很恐懼,我也挺害怕這個父親的。

    雖然女方害怕男方,但是想孩子想的心痛,後來實在忍不住就到幼兒園趴在大門外偷偷看幾眼孩子。我看了實在可憐,後來就讓她進班陪孩子。後來有一次帶孩子出去玩,可能男方聽到了訊息,怒氣衝衝地向我要孩子,告訴我如果我不能及時把孩子還給他就到法院起訴我,我告訴他儘管起訴去,事後挺害怕的,可那一刻一點沒害怕。

    2、一女孩,父母離婚孩子跟了父親,男方家人說是女方品行不好離得婚,希望不要讓女方見孩子,我拒絕了幾次,也是看對方可憐,就安排見了。說實話,繼母在沒自己的孩子之前對女孩確實挺像親生母親,但有了自己孩子之後完全變了,這位小女孩現在已經快小學畢業了,聽說經常撒謊,放學不願回家,親生母親老偷偷給她錢,可惜了這個孩子……

    3、這件事更讓人憤怒了。

    一對老人為了找個兒媳陪伴自己,就強行安排身在外地兒子回家結婚。男方結完婚就去外地了,女方懷孕,聽說男方是拿著錢在醫院候著,如果男孩就帶回家,女孩轉身就走。

    這些都是後來才知道的,女方不好意思,一直掩飾,孩子姑姑家的孩子也在我班,這個姑姑是什麼都敢說,我們才知道他們夫妻是名存實亡的,可想而知女方對孩子的依賴。

    爺爺奶奶也是離開孫子就受不了。後來男孩幾天沒來上學,也沒請假,我一打電話詢問,才知道孩子被偷偷帶走,全家一起到外地去了。孩子媽媽知道以後在我面前哭的撕心裂肺,我才知道上面那些事情。

    孩子姑姑還好意思在我面前炫耀他們的成功,我都懶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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