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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雨下入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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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不老松446
爸爸不同意我認為合乎情理,一品牌商品價格奇高,二是家裡經濟是否承受得起,三應教育孩子節約的習慣,不讓孩子追求名牌。作為爸爸應講清道理,不要甩臉子。作為媽媽應理解爸爸的用心,教育好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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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榛果老師
在家庭中,對孩子培養教育,隨著孩子年齡的增長,夫妻間的三觀是否一致,越來越重要。至少,在給孩子買耐克鞋這件事上,能看出這對夫妻缺少平時的交流。買名牌鞋事小,但背後是夫妻價值觀的差距。若此事不能平衡溝通解決,下次買包包,衣服,玩具,都可能再次發生衝突。
查了帖子裡媽媽所說的毛毛蟲鞋,價格並不算非常高,就是普通的鞋子也在一二百元左右,而耐克鞋的輕便舒適,卻能讓孩子的腳部感受更好,只為了孩子的腳還在繼續長長,就讓孩子的舒適度下降,爸爸確實有些過火了。這位爸爸可能在買自己的喜歡的東西時,不見得會手軟。我就見過很多男人,妻子買瓶幾百塊的護膚品覺得浪費,但自己買菸,請朋友喝酒應酬,卻從來豪爽。所以和男人理論,只能引發爭吵,最重要的是,這位媽媽自己心中要有自己的想法。
導致老公給臉色的原因,很有可能是妻子沒有太高的收入。但低收入妻子就活該不受尊重了嗎?多少全職媽媽顆粒無收,但為家庭做了極大的貢獻,也同樣有權決定家庭裡的大小事。但是,相對而言,我們作為女性一方,還是要在自己的能力範圍內提升自己的經濟獨立能力,再繼而掌控話語權。買一雙鞋子都要看臉色,人生還有什麼意義。
我希望這位媽媽能在夫妻話語權中加大自己的權利。看臉色就真的不買了?不!如果你覺得有能力承擔,又對孩子有好處,那就買。男人的臉色有時不過是控制你的一種方式,這次控制住了,下次你買任何東西,他可能都會甩臉色,因為這是最簡便最有效果的方式。
提個小方法,腹黑的妻子應當也能夠抓住男人喜歡但又浪費的購買行為,用來當條件。有時溝通無效,但尋找平衡,可以解決問題。家庭本來就不是講道的地方。
事件回放,原貼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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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依米巖松345411678
媽媽和爸爸平時溝通應該就不夠順暢!
觀念和認知有錯位!
爸爸不懂媽媽的動機,更不會了解自己孩子心理!
當場甩臉說明爸爸情緒結構有問題!
一雙耐克鞋,因為社會的浮躁,同學的攀比,父母的教育方式,不僅造成了孩子的自卑,還埋下了“恨”,是大家的悲哀,值得每個人反思!
如果爸爸情商夠高,利用一雙耐克鞋,跟媽媽達成共識,一起引導孩子正確的價值觀,消費觀,金錢觀。 我想,這個家庭日後是幸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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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喬一塵
不過,我還是不發表意見了吧,免得被人罵:窮×,自己窮就算了,還生孩子,簡直是害了他!
不過,我窮嗎?有房有車,過的還湊合吧!我禁不住想起:到底是什麼綁架了我們的消費觀?
曾幾何時,滿眼都是這樣的雞湯:
女人要對自己好一點!對自己好的女人只有一個標準就是:捨得對自己花錢,大衣,動輒幾千上萬;化妝品必須蘭蔻、香奈兒。即使一個需要領補助金的貧困學生,買一件價值高達1000的衣服也是正常的,反正又不是經常買,女人嘛,就要對自己好一點!
一個不捨得為自己花錢的男人絕對不是一個愛自己的男人!全然不顧這個男人是否有一個下崗的媽媽,一個每天起早貪黑在批發市場與菜市場穿梭,餓了啃口饅頭,渴了喝口涼水的爸爸。反正我不管,只要你不給我買那瓶標價1370塊錢(網上查的,真的沒用過)的神仙水兒,就是不愛我,何況現在有買有贈,多麼划算!
沒有面包的愛情都是騙人的!一切的愛情都是建立在金錢的基礎上,別想什麼同甘共苦,認為只要自己人老珠黃了,對方都會拋棄自己!所以,一定要找個有錢的嫁——問題是有錢的那麼少,你想嫁人家就娶嗎?另外,叫囂這樣口號的人,你們真的懂什麼叫做愛情嗎?
有房子,女人才有今後的保障。或者一定要在男方買的房子上加名,或者一定要自己買一套。我覺得前者應該是丈母孃的原因,後者一定是開放商的陰謀——男女都買一套,不就一下賣了兩套,又可以多包個(你懂的)。其實,同學們是否想過建了幾代人住不完的房子,是否佔用了幾代人最基本的自然資源呀!
現在社會中,錢成了衡量一切事物的唯一標準,一個女人只要穿著上檔次、懂得用幾千幾萬的化妝品保養自己就是會生活。女人不需要讀書充實自己,不能有別的追求,像林徽因之流的才女就是十足是個“婊”。挑戰個比較危險的專案就是不做不死!其實我們的思想觀念是真的進步了還是倒退了?!
物質化的結果,就是人人自危,信任成了社會的奢侈品;金錢化的愛情就是痛苦的根源,因為他們永遠體會不到全心全意愛一個人的幸福感覺!被世俗填滿時間和空間的人,又怎會懂得自由自在呼吸新鮮空氣的美好......
不過幸虧現實是和我租了幾年房子,甚至裸婚到現在的老公依然對我不離不棄,即使我有很多很多缺點!並且結婚十幾年,拉手的時候我們依然會怦然心動,人老珠黃的我在他眼裡依然是美豔動人!並且我也有信心我們會相濡以沫,相伴終生!
其實看看淘寶、京東等等各大購物網站,價格依然是選擇商品的重要因素,絕大多數人還是會選擇質美價廉的東西,比如淘寶網,排名第一的童鞋:39.9元,銷量四萬。耐克的毛毛蟲2231!這讓我不得不懷疑,其實這個新聞就是耐克整出來的!
自己想讓孩子穿好點的鞋子,想給孩子買雙耐克毛毛蟲,但是老公認為沒必要,孩子穿不值當,不同意她買,夫妻兩人因此慪氣。這位媽媽表示,自己作為母親,想給孩子買雙好點的鞋子,這過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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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說爸爸,作為夫妻沒能做到好好說話,真的挺心寒的。有句話說人前教子背後說妻。你當著那麼多人的面子給老婆孩子甩臉。讓妻子顏面何存?情商之低又或者他不是情商低只是不願意去顧及別人的感受,一味只管自己。婚後有多少男人是這樣子的?應該不在少數。
然後作為媽媽,如果說爸爸不同意應該是家庭收入還沒到買雙名牌鞋像買菜一樣簡單。那麼在購買前應該考慮一下和家人商量,而不是自作主張結果鬧的不愉快。
孩子到底該不該買名牌鞋,我覺得孩子的服裝鞋子關鍵是要合身合腳舒服。其次才是考慮其他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