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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8日,江蘇。蘇州太湖馬拉松開跑。中國選手何引麗與非洲選手爭奪冠軍時,志願者在賽道中向其遞國旗,打亂了何引麗節奏。最終何引麗被拉開距離,獲得亞軍。好好的冠軍沒有了,確實有些可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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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列表
  • 1 # 三隻腳的大烏鴉

    中國選手拼命跑了五十多公里,就是為了讓中國國旗能在第一的位置升起,現在卻因為某些人的假愛國行為而讓中國國旗只能在別人國旗屁股下面升起,到底誰是真愛國誰是真賣國?

  • 2 # WYG0619

    這就是所謂的用合法的手段去實現非法的目的。按常理,正常的人是不會在這種時候出現在賽道中,因為大家都明白這樣做的話,可能干擾比賽,影響運動員。應該對兩個所謂的志願者的身份,來歷和動機認真的查一查。

  • 3 # 贏朝

    很明顯,接連有兩個志願者上前來送國旗,如此前仆後繼、其對完成遞交國旗的堅定性如此強烈,說明這是一項工作任務。志願者並無惡意,只是執行力強,在完成一項工作而已。思考:一、志願者多是一些選拔出來的學生等年輕人,缺乏對複雜形勢的判斷,或者不想去判斷、或者誰得第一名與之無關,只是一心要完成任務,可見我們的教育是否抑制了判斷力?如果只是唯命是從,我想這有問題,志願者們並非沒有注意到何與黑人美眉的競爭,只是對執行指令更專注;二、釋出指令的主辦方也沒有對可能出現的情況分析,忽略了可能出現衝刺時仍有競爭的情況,這說明對何的水平不瞭解、對馬拉松比賽也有可能出現類似短跑一樣競爭的情況估計不足,又沒有在終點安排一個經驗豐富的“志願者領班”來處理緊急情況,是為準備不足;三、我們很難要求何選手在錦標近在咫尺的情況下對這種情況處理得當。當然,如果她直接放棄衝刺會博得滿堂彩,但是我認為在這種情況下絕不能道德綁架運動員。她也有可能是滑落,我們作為看客應該這麼認為妥善些。以上三點,謝邀。

  • 4 # 職路施語

    個人只想對痛失冠軍的何引麗說一句:人是華人,心是愛國心,莫讓專注為“是非”埋單!

    對於一名國家健將級的遠動員來講,賽場上的奪冠、奪冠,再奪冠就是她最光榮的使命,也是她在賽場上得以延續的價值,除此之外,都毫無意義。就好比一名戰士,他的使命就是進攻,進攻,再進攻,直至奪取最終勝利,否則,恐怕連自己的命都保不住,談忠誠、談愛國等都是缺乏底氣且蒼白無力的。

    縱觀整場比賽,何引麗的錯失冠軍,個人有來自個別舉辦方組織不力的質疑,有來自個別業餘傳遞手瞎遞國旗的鬧心,有來自何引麗節奏變亂痛失冠軍的惋惜,更有來自個別網路噴子亂髮議論的不解。想一想,賽後的何引麗保持一份清靜的心,不被外物所擾,不被外力所壓,做自己喜歡的,專注於接下來的長跑專案訓練,放下包袱,全身心地投入,迎接下一次久違的冠軍顯得迫切而又重要,為此,還想附上“四句話”:

    “各種婊”請走開,你的“賤”和我無關。自打“道德婊”橫空出世以來,“各種婊”也開始不約而同地冒了出來,什麼“心機婊”、“聖姆婊”等等,現在,又開始出現“愛國婊”了,一心打著個人所謂的“愛國”旗幟,去綁架真心愛國的人,行見不得人的勾當。孕婦就應該給老人讓座嗎?老朋友有錢就應該將財富施捨一些給渣男嗎?自己有事兒就應該把活推給別人嗎?運動員跑到最後(輸贏未定)就必須在衝刺前拿國旗嗎?也許翻遍各類道德經典,民事刑事法條也沒有這一條規定。相反,你的“賤”卻可能把“喪”強加到了他人的頭上,讓別人的無辜為你的有意而埋單!競技是競技,愛國是愛國,兩碼事兒!倘若,繪有國旗的私家車闖了紅燈,還能免於罰款嗎?省省吧!

    “各類噴”請走開,你的“貧”和我無關。網路發聲不可怕,可怕的是不分清紅皂白、甚至添油加醋,違背良心地瞎說、亂議。有些事情,自己根本不懂,或者沒有親身經歷過,就開始主觀臆斷了,就嘮出“什麼時候都不應扔國旗”的所謂“正人君子”的嗑了。國旗,是一個國家的代表不假,是一個民族的象徵也沒錯,但得需要放到特定的處境裡去看。當時,即將跑完42.195公里的何引麗體力已經逼近極限,近乎無意識的狀態,別說拿著沾滿雨水的國旗,就是讓她捏張紙片,可能都是不可能的事情。親,無論我們有什麼樣的情懷,有多麼高的站位,請尊重事實與當時的處境,多一些設身處地,多一些理解同情,我們的話語可能就不會那麼激進與傷人了。如果,依然自認為這樣做是可以的,換做我,還要舉著國旗呢,那隻能認為你是:站著說話不腰疼,讓你試一下,可能10公里跑不到就休克了,就別提下文了。

    “各方炒”請走開,你的“賺”和我無關。現今,總是能感到,各種營銷、炒作常常鋪天蓋地的襲來,有的舉辦方為了追求效應,不惜重金求點贊、拉贊助,請明星,邀加盟,過分的追求形式,以至於到了喧賓奪主的地步,似乎讓人感到,內容好不好,不重要,形式新穎奪眼球才主要,“奔跑中國”活動也許就是為了獲得最終奪冠後,更能突顯奔跑的那種氣勢或者形式,而讓每名參賽中國運動員都要“規範”地完成衝刺前的一系列“標準”動作,但可曾想過,“鞋子合不合適,只有穿過的人才知道”,你的一系列標準,宣傳,是否有礙於運動員真實水平的發揮,如果是肯定的話,那麼,其中的意義在哪裡?如果純粹是為了求形式、得效應,那麼,就請尊重一名運動員的職業操守,他們的主旨就是奪冠的,而不是舉旗的,不過,倘若儘可能地保障何引麗奪冠,為她創造一切奪冠的條件而不是反其道而行,相信奪冠後的旗幟將更美麗、更豔麗,且會隨風飄揚!

    “各式遞”請走開,你的“作”和我無關。我們常講,好事辦好,那叫錦上添花,雪中送碳,好事辦孬,那就是畫蛇添足,忙中添亂。賽場中的遞旗員,姑且不談誰給他這麼大的權力,關鍵時刻竟能衝進賽場,完成遞旗動作,但就整個活動而言,過於業餘,過於不瞅火侯了,明明看到,何引麗已經那種狀態,還保持著一種不遞上國旗誓不罷休的執著樣子,結果,掉了國旗、輸了比賽,實屬得不償失,雞飛蛋打。生活當中,時機很重要,把握準了,能成事,把握偏了,能敗事兒。

    衷心希望各類人士,不要再給何引麗增添本不屬於她的額外負擔,讓她在以後的日子裡,能專心訓練,再創佳績。除卻勝利,引麗依然美麗!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新鮮感能持續多久,還有,在一起之後的耐心能延續多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