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察部位 示指的第一節(掌指關節橫紋向遠端至第二節橫紋之間)為風關;第二節(第二節橫紋至第三節橫紋之間)為氣關;第三(第三橫紋至末端)節為命關。
2.操作方法
向光:診察時,囑咐患兒監護人(家屬、保姆等)抱小兒於光線明亮處,以自然光或日光燈為佳。
握指:醫者用拇指和示指握住小兒示指末端。
推指:以右手拇指在小兒示指掌側前緣從指尖向指根部推擦幾次,力度要恰到好處,不可過大,亦不可過小,以使指紋清晰可見為度。
診察:然後觀察三關的形色變化,診察健康狀況。
正常指紋
正常的指紋色澤淺紅,紅黃相兼,隱隱於風關之內;大多不浮露,甚至不明顯,多是斜形、單枝、粗細適中。
病理指紋
對於小兒的病理指紋要注意浮沉、顏色、長短、形狀四大要素,正所謂:浮沉分表裡,顏色辨病性,淡滯定虛實,三關測輕重。
1.浮沉
指紋浮顯:提示病邪在表,見於外感病。
指紋沉穩:提示病邪在裡,見於內傷裡證。
2.顏色
指紋浮顯,顏色鮮紅:提示邪正相爭,氣血趨表,見於外感表證。
指紋紫紅:提示裡熱亢盛、脈絡擴張,氣血壅滯,見於熱證。
指紋青色:提示氣滯血鬱脈絡,或肝風內動,筋脈拘急,見於驚風,疼痛。
指紋紫黑:提示實邪亢盛,心肺氣衰,脈絡瘀阻,見於血絡鬱閉,預後不良。
指紋淡白:提示脾胃氣虛,脈絡不充,見於脾虛,疳積。
觀察部位 示指的第一節(掌指關節橫紋向遠端至第二節橫紋之間)為風關;第二節(第二節橫紋至第三節橫紋之間)為氣關;第三(第三橫紋至末端)節為命關。
2.操作方法
向光:診察時,囑咐患兒監護人(家屬、保姆等)抱小兒於光線明亮處,以自然光或日光燈為佳。
握指:醫者用拇指和示指握住小兒示指末端。
推指:以右手拇指在小兒示指掌側前緣從指尖向指根部推擦幾次,力度要恰到好處,不可過大,亦不可過小,以使指紋清晰可見為度。
診察:然後觀察三關的形色變化,診察健康狀況。
正常指紋
正常的指紋色澤淺紅,紅黃相兼,隱隱於風關之內;大多不浮露,甚至不明顯,多是斜形、單枝、粗細適中。
病理指紋
對於小兒的病理指紋要注意浮沉、顏色、長短、形狀四大要素,正所謂:浮沉分表裡,顏色辨病性,淡滯定虛實,三關測輕重。
1.浮沉
指紋浮顯:提示病邪在表,見於外感病。
指紋沉穩:提示病邪在裡,見於內傷裡證。
2.顏色
指紋浮顯,顏色鮮紅:提示邪正相爭,氣血趨表,見於外感表證。
指紋紫紅:提示裡熱亢盛、脈絡擴張,氣血壅滯,見於熱證。
指紋青色:提示氣滯血鬱脈絡,或肝風內動,筋脈拘急,見於驚風,疼痛。
指紋紫黑:提示實邪亢盛,心肺氣衰,脈絡瘀阻,見於血絡鬱閉,預後不良。
指紋淡白:提示脾胃氣虛,脈絡不充,見於脾虛,疳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