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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林林媽媽

    洪湖市:有夫之婦自稱喪偶要改嫁,騙走錢財又玩失聯被刑拘,你怎麼看?

    事件回顧:2018年11月,王男(化名,42歲、十堰市鄖縣人)透過微信認識了自稱喪偶的女子“杜倩”(漢川市人)。杜倩在之後的聊天中表露出願意與王男交往,王男透過杜倩發來的位置定位,在洪湖市燕窩鎮與杜倩見面,王男見杜倩在燕窩鎮開辦超市,有根有底,便放心地同杜倩交往了段時間。2019年2月16日,杜倩提出要在武漢市開水果店,需要資金,向王男借錢。王男立即透過微信給杜倩轉賬人民幣20000元。可是事後杜倩不願意還錢,並稱自己有老公,隨後在微信好友中將王男拉 黑,不再聯絡。

    5月22日,王男發現被 騙,立即到燕窩派出所報 案。接 警後,民 警根據王某提供的線索在燕窩鎮某超市內將杜某現場抓獲。經詢問,杜某對自己的犯 罪 行 為供認不 諱。目前,犯 罪 嫌 疑人杜某已被刑 事拘 留,案件在進一步辦理中。

    看過整個事件的來龍去脈,我有如下看法。

    第一,愛 財沒 錯,但生財有道。人人都想發財,但發財要走正道。透過努力得來的是真本事,永遠花的放心。像馬雲、任正非等。靠昧著良心得來的不 義 之 財,早晚是要還的,人在做天在看,不是不報,只是時候未到。像那些已經退休多年的貪 官陸續被揪出起 訴。杜女明明有個正當職業嫌生財慢,非得騙 財搞投 機被刑 拘,這就是偷雞不成蝕把米。

    第二,騙 婚可 恨,應依 法嚴 懲。過去我有個同事,兄弟四人,父母去世的早,老大為了供弟弟們上學一直沒有成家,後來弟弟們各自成家立業後就想給哥哥找個歸宿,也是從網路上認識了一個人,給介紹一個據說是北韓女子,人長得很漂亮,見面後雙方都滿意,於是就開始交往,時間不長就住在一起,當然前提是有十萬彩禮的,可是沒幾天女子卷 著錢財跑路了,再找那個介紹人也無 蹤無 影了,從此後老大就懊惱的抑鬱了。騙 婚的人,實在太可恨了,法 律就應該嚴 懲 ,別再讓老實人總吃啞巴虧。

    第三,網 絡有風 險,“投資”需謹慎。網路終究是看不到摸不著的東西,裡面魚龍混 雜,即使見到真人也不一定是真事。所以,在沒有徹底弄明白對方的真實身份的情況下,“投資”一定要謹 慎。

    總之,這次事件王男能勇敢報 案值得讚賞,因為大部分人認為被 騙丟人而選擇沉默,騙 子也抓住了人們的這種心理有 恃 無 恐的作 案,只有大家都這樣才讓騙 子無處可 逃。騙 子被刑 拘罪 有應 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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