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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fenghan1011

    前任,是現任男女朋友情感交流的忌諱。提到前任,每個人可能或多或少都有不能釋懷的心事。於一個人的感情來說,對於前任是無法完全割捨的,總是會或多或少地受著前任的影響,要麼是積極的要麼是消極的影響,要麼是無所謂影響。但是過去的總該過去了,面對前任,我們應該如何正確去對待呢? 對待前任,不同的人會有不同的處理方式。但是在對待前任的態度什麼是正確這個問題上,有一個原則需要把握,那就是,不傷害現任。所以,在這個原則的基礎上,我們對於前任,才能做出正確的態度。 做朋友曾經有人在戀愛失敗後,說過一句話,說“不成愛便成恨”,我們說這種對待前任的態度就有點極端了。如果彼此有愛,曾經深愛,後來因為一些客觀原因彼此和平分手,我覺得這種情況下,如果能把握好,不違背不影響現在感情,和前任可以保持一種朋友關係。這有一個前提,就是彼此都已經放下,不再有期望,都能冷靜地接受分手,並彼此祝福,都希望對方各自找到自己的幸福。如果這種關係,各自的伴侶介意,又能很好的斷絕關係,我覺得這種做朋友就是對等前任的一種正確的態度。 形同陌路如果你曾經深深的愛過這個人,他曾經是你生命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那麼怎麼去轉換角色,才能若無其事的把他看成是一個朋友?這對大多數人來說,恐怕都是難以做到的。 如果說分手後,還會保持聯絡,這隻能說明有一方還沒真正放下對方,他還不願從對方的生活中徹底消失,所以會找各種看似很冠冕堂皇的理由去接近對方。所以為了雙方好就選擇形同陌路,也叫順其自然的態度。形同陌路,誰也不認識誰的那種狀態,不刻意保持關係,也不必故意仇恨。如果見面,也能很友好地打個招呼,如果,不見面也不會刻意求見。就是分手後,在生活中彼此能淡然處之,順其自然,有交集就交往,沒有交集就相忘的一種態度,也是對待前任的一種正確的態度。 平靜面對但你們之間分手以後,就像上一種一樣,不能一下子就能在一起說話,需要一個時間,當彼此又有了新的生活的時候, 這時候對於彼此來說才是放下,當初的和平分手才可以讓你們能夠很平靜的去說話。如果彼此是和平的分手,分手的很利索,也沒有很多的糾纏的戶,這時候,你們在見面的時候,雖然會有一些小尷尬,但是時間很快就會把這些尷尬去除,你們彼此之間已經看淡了許多。

  • 2 # 木靈枝

    當今社會的人們認為分手的情侶最好的分手態度就是“一別兩寬,各生歡喜”。這句話是敦煌莫高窟出土的“放妻協議”的主要內容是:“凡為夫婦之因,前世三生結緣,始配今生之夫婦。若結緣不合,比是怨家,故來相對……一別兩寬,各生歡喜。”簡單的解釋,就是丈夫很寬容地說:如果我們結合在一起是錯誤,不如痛快地分手來得超脫,希望你重整山河再攀高枝,也勝過兩人看不順眼互相擠兌。這份“放妻協議”卻也同樣適用於當今分手的各位情侶們,情侶之間要“好合好散”。

    1.關於分手的原因

    我們要認清一個事實:情侶選擇分手,不管是哪一方提出的分手都是源於不合適或者已經不再傾戀對方。始於顏值,忠於人品,戀愛方能持久。情侶之間一旦發現對方的人品不好並且不能改變時,提出分手是明智之舉。這不合適有:家庭/個人經濟、地位相差懸殊造成的消費觀念不一致;性格不合適,比如說兩個人的脾氣都很衝動等;雙方的學識相差太大等等。至於為什麼戀愛過後沒有那麼喜歡對方了,可能是剛開始的人們都把對方塑造得太過完美,以至於在一起之後無法接受導致分手。總而言之,分手是對一段耗盡了感情的戀愛做一個了斷,開始新的生活。

    如果是基於以上原因分手的情侶,你們都能認清了雙方不能繼續緣分的原因,衝破阻礙。那麼就不要再複合了,繼續做朋友是想複合?既然不能複合,不能在一起?何必要看他人恩愛?

    2.分手的型別

    (1)雙方相愛但仍然分手型

    (2)一方不愛的分手型

    在這裡小編要告訴大家:“強扭的瓜不甜,強留的人總會走。”小編看到這社會上有那麼多的痴男怨女的出現,也知道這句話沒啥說服力。只有經歷過戀愛的痛苦的人才能深深地體會著其中的滋味。小編勸告大家,當出現這種情況的時候要瀟瀟灑灑的離開,不要跪著的愛,哭過,忍過幾個月,倖幸福福的開始新生活,誰還不是個寶寶啊!

    (3)和平分手型

    即雙方都對對方沒有愛意而提出分手,雙方都對這段關係沒有存在違規責任,從法律層面來講是雙方無過錯達成“和解”。很多和平分手的情侶並不能繼續做朋友,因為你們太過了解對方,看著曾經的美好,雙方都會相互唏噓感嘆曾經的光陰,只會莫名增添無謂的煩惱。

  • 3 # 魏靜winnie

    我的觀點是不能和前任當朋友,如果深愛過,如何再用正常朋友的語氣交流?以前都是親愛的,寶貝等稱呼,突然一句“你好”“謝謝你”等陌生的話語,會讓我無法接受,也會讓我覺得以前的感情是一場遊戲。我不會和前任做朋友,天底下有那麼多人可以做朋友,為什麼一定要和跟自己有過感情的人做朋友。如果真的可以看做朋友,只能說我從來沒有愛過,那在我的定義裡也不會稱之為“前任”。或許有人會說,都過去了,現在也放下了,為什麼不能做朋友?我的回答是放下不代表失憶,不代表忘記,無論過去是美好的,還是痛苦的,都沒必要被勾起。我可以拿起來放得下,但我的放下並不是把前任當朋友。

    我寧願不知道前任過的是好是壞,也不想再與之有聯絡。尊重自己的現在和未來,也尊重前任的生活。我會害怕以前的美好被現在看似兩個人“波瀾不驚”的交流破壞。我會去猜想為什麼他現在可以平靜跟我討論哪個女孩喜歡他,他又在追哪個女生?難道他對我一點感情也沒有了嗎?女生是霸道的,哪怕不會在一起,也不想曾經屬於自己的人現在去喜歡別人。確實很矛盾,我寧可不知道,不知道就不會有一絲影響到我的生活,既然命運讓我們相遇,那我們在一起,既然命運讓我們明明相遇相愛了,又分開,那我就徹底的分開。我們都還活著,但永不再聯絡,不再相見,我認為這是我對自己過去感情的交代。及時畫個句號,或許保留下來的就是近似完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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