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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愛陪娃的熊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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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花眼看花
“一人犯錯,全班受罰”,這和我回答過的“體育課上不知是誰喊了老師全名,老師罰全部寫老師全名一千遍”如出一轍啊!如題主所說,哪個學生摔壞了手機,他的家長賠老師就是了,何苦株連其他同學?
其實,這個“株連”也並非多麼手段極端:既沒有讓其他學生跟著賠償,也沒有體罰誰,只是寫一寫“檢討”而已,只不過字數要求多了。三年級學生的習作要求,一般是三四百字左右,初中生才五六百字左右,你讓寫一千字,過分了。
當然,肯定有家長說了:這是原則問題,不是字數問題;是根本就不應該寫,而不是寫多少。
也是。現在學生犯了錯,當老師的不敢體罰,就往往採取別的招式替代。我原來有位女同事就是動輒“給我寫800字敘述事件經過!”。要知道這些違紀的學生多為“差生”,平時作文或者不寫或者胡亂拉扯上三二百字應付,這800字並不是容易寫出來的,所以等於是懲罰。這時候受罰的學生往往會向老師告饒,說願意選擇做別的事情來代替作文。比如,自覺去掃廁所,自己掏錢給住室窗戶安玻璃等。
我猜想了一下,這位手機被摔壞的老師可能是一位年輕女教師。她沒有經由過這樣的事情,所以去校長那兒搬救兵。這位校長也是憐香惜玉要給老師做主,大腦一熱,出了個昏招;他可沒想到居然給學生家長捅到網上了。
曾經看到過一則笑話:一名幼兒園實習老師在黑板上示範畫蘋果,畫成之後,她欣然地啟發孩子們:“同學們,我畫的是什麼呀?”“屁股!”大家齊答。女老師哭著找校長,校長十分生氣,來到教室裡發飆:“看你們能耐的,怎麼把老師給氣哭了?”他回頭一看黑板:“喲,你們還在黑板上畫了個屁股!”不做調查不夠冷靜是容易出差錯的。要知道,我也是隻聽了題主的一面之詞就欣然作答呢!趕緊打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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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張四小姐
孩子同學犯了錯,真的需要全班同學都陪著寫檢查嗎?我想這是個不小的問題,我是四姐,作為身在學校的一線教師,我來思考並且回答這個問題。
學生不是完美的,他們不論在家還是學校,都不可避免的會出現一定的失誤或者錯誤,不論是故意的還是無意的,這個和大人一樣!不知道大人世界裡目前還有沒有這樣的事情,就是一個人做錯事,所有同事都懲罰的案例!
學生做錯事,做老師的有義務去督促孩子改正,如果孩子犯錯比較小,我認為口頭教育就好!不能一次錯誤就要喊家長來,或者把孩子趕回家。也更不能一個孩子犯錯了,就要全班跟著受處罰,更不要說全班跟著寫檢查了!
這兩天我班發生一個案例,高一我班有個男孩子喜歡另一個班女孩子,政教處把男孩趕回家反思三天,男孩子在家如何不知道反正家長哭泣託人說情的,想要孩子返校學習,說實話,早戀事情確實不好,怎麼處理咱不是當事人無法評價!
不合理就在於,男生家庭亂成一鍋粥了!而女孩子平時喊著以後要嫁給男孩子的,可是學校對女生沒有任何處理,女生每天還在學校班裡學習,我就納悶了,不要說其他,單說公平,這處理好嗎?當然,不用全班跟著寫檢討已經不錯了哦!
我個人認為,學生做錯了,我們必須教育批評,幫助學生改正,如果孩子不知道錯,而且沒有跟著做錯事卻要寫檢討是比較鬧心的事情!我有時候個別學生錯了,比如,打架鬥毆,那就單獨開小灶,批評教育,然後家長配合做工作。最多在班級提醒堅決不能再出現同類事情,至於全班跟著寫檢討是大可不必的!
不過確實有人喜歡如此,我有個同事偶爾班裡有人犯錯,全班挨訓不說,人手一份500字檢查是不可或缺的!哎!希望多點正面教育,而不是如此這般的連帶啊!多給孩子正面教育,同時敲響警鐘,警鐘長鳴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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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博仁清秋
一個三年級孩子摔壞了老師的手機,讓全班的同學都寫檢討認錯。這不是簡單粗暴的問題,家長有理由抵制、反對或者向上級部門進行投訴。
三年級的孩子也就10歲,正是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形成時期,在校接受教育最主要的就是要教給孩子樹立正確認識是非的能力,明白什麼是對的,什麼是錯的,什麼是該做的,什麼是不該做的。這個比學習課本文化知識更重要。
一個孩子不管是有意無意摔壞了老師的手機,也不管手機的價錢多少,正確的做法是就事論事,找其監護人協商賠償處理。讓摔壞手機的孩子回顧摔壞手機的過程,總結一下錯誤或者過失的教訓,形成細心、愛護財物的習慣、避免不必要的損失就可以了。
不分青紅皂白,讓全班同學都寫檢討,達不到教育大家的目的,相反讓全班同學分不清誰是誰非了.孩子的心田是一張白紙,你今天讓他寫著一份檢討不打緊,搞亂了孩子對這個世界是非的正確認知,對孩子造成的心靈傷害和誤導遠遠大於寫檢討本身。
此事非小事,有是非觀的家長必須和這個校長進行溝通,讓他認識錯誤收回成命,否則有必要和他較真到底。
今天孩子班上的同學不小心把老師的手機摔壞了,校長要求全班同學各寫一千字的檢討書,以三年級小學生的口吻寫這麼多字的檢討,好難,感覺是在罰家長呀!我個人覺得熊孩子的家長應該給老師買個手機並且讓孩子寫個簡單的檢討書,孩子知道錯了就行了,畢竟不是故意的。
回覆列表
個人覺得學校的做法不妥
1、在有明確責任人的情況下,不應該要求其他孩子一起承擔後果,並接受處罰。要求犯錯的孩子道歉,家長賠償即可。只有在找不到明確責任人的情況下,才可以考慮讓全體成員共同承擔這個責任。
2、一千字的檢討書對於三年級孩子而言的確太多了,即便是讓成人來寫,也難湊出這麼多字數,檢討的目的在於讓孩子對於錯誤的反省和認知,是一種提醒的手段,一味要求字數有什麼實際意義呢?
3、這樣要求無關孩子連坐,無疑會在學生之間製造矛盾,其餘的孩子可能會對犯錯誤的孩子心生怨念,這應該是學校老師校長很容易就能想到的結果,但還做出這樣的處罰決定,實在不夠高明。
學校是一個教書育人的地方,很多時候育人更為重要,在孩子犯錯後,要求孩子有擔當,知錯就改是必要的,但是一定要注意方式方法,目的是教育孩子,而不是處罰孩子,更不應該讓本來就錯誤的事情再滋生出更多不好的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