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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滄海一粟85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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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boulder1
公立醫院改制必須分清“權”“責”“利”!
“權”公立醫院的所有權必須歸國家所有,所有的資產都是國家的,由國家指定管理部門,並根據使用情況和使用壽命由國家維修保養和更新。
“責”公立醫院必須擔負所有公民的健康保障,既然公立醫院的所有權歸國家,那就是國家應該義不容辭的承擔全民的醫療健康,所有公立醫院的醫藥材料,醫療器械裝置,醫用物資必須由國家全資承擔。簡言之:保障國民的健康是國家的責任!
“利”公立醫院不應該以“利”為目的,但醫護人員作為醫院的主體應該得到相應的報酬!這個報酬應該由現有的醫療保險制度和病人按比例承擔。簡單地說,要想現有的醫療制度能夠讓人民滿意,就是病人在醫院的消費只負責醫護人員的工資福利收入這一塊,而且是合理承擔,這樣人民才有幸福感和安全感!
簡單地說:病人去醫院只需要付出醫護人員的報酬,其他什麼亂七八糟的檢查費,住院費,治療費等等重新審視歸類,減輕病人的負擔,迴歸醫院“人道主義”的本性,剷除“醫療市場化”的惡果,還給華人一個充滿人性的醫療環境,而不是談“病”色變,“病”不難人“錢”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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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羅曼蒲公英
公立醫院只能搞聯合體共同體集團聯盟,由政府派出董事會監事會,城鄉一體化,均衡設定執業營運機構,不搞偏廢,人財物院務醫務財務政工後勤統一管理,建立崗位科室責任制。不搞私有化
誰當院長?誰當書記?不重要,重要的是老百姓能看得起病!我住院總額消費1000元,報銷百分之八十五,我自費150元!不能現在這樣消費1000自費550元!這叫什麼醫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