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和政策,堅持四項基本原則,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服務。
2、開展普法教育工作,宣傳國家勞動保障方針、政策和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和規章,督促用人單位貫徹執行;檢查用人單位遵守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情況;依法糾正和查處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行為;具體承辦局各執法單位提請需要實施行政處罰的案件。
3、督促用人單位和勞動者依法辦理各種用工手續。
4、負責勞動合同的推行和管理工作。
5、認真接待群眾來信、來訪,及時受理對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行為的舉報、投訴。
6、對立案的勞動保障監察案件進行調查取證,並提出處理意見。
7、妥善處理企業職工罷工、集體上訪等突發事件,協調勞動關係,維護社會穩定。
8、做好勞動力市場、職業介紹機構、職業技能培訓機構和職業技能考核鑑定機構的管理、監督工作。
9、負責報送勞動保障監察、勞動信訪等情況報表。
10、對勞動保障監察員進行培訓和監督。
11、忠於職守,秉公執法,勤政廉潔,保守秘密。
12、完成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職責和上級佈置的其他工作。
勞動監察的主要內容
1、用人單位制定內部勞動保障規章制度的情況;
2、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的情況;
3、用人單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規定的情況;
4、用人單位遵守女職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勞動保護規定的情況;
5、用人單位遵守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規定的情況;
6、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工資和執行最低工資標準的情況;
7、用人單位參加各項社會保險和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情況;
8、職業介紹機構、職業技能培訓機構和職業技能考核鑑定機構遵守國家有關職業介紹、職業技能培訓和職業技能考核鑑定規定的情況;
9、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保障監察事項。
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和政策,堅持四項基本原則,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服務。
2、開展普法教育工作,宣傳國家勞動保障方針、政策和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和規章,督促用人單位貫徹執行;檢查用人單位遵守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情況;依法糾正和查處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行為;具體承辦局各執法單位提請需要實施行政處罰的案件。
3、督促用人單位和勞動者依法辦理各種用工手續。
4、負責勞動合同的推行和管理工作。
5、認真接待群眾來信、來訪,及時受理對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行為的舉報、投訴。
6、對立案的勞動保障監察案件進行調查取證,並提出處理意見。
7、妥善處理企業職工罷工、集體上訪等突發事件,協調勞動關係,維護社會穩定。
8、做好勞動力市場、職業介紹機構、職業技能培訓機構和職業技能考核鑑定機構的管理、監督工作。
9、負責報送勞動保障監察、勞動信訪等情況報表。
10、對勞動保障監察員進行培訓和監督。
11、忠於職守,秉公執法,勤政廉潔,保守秘密。
12、完成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職責和上級佈置的其他工作。
勞動監察的主要內容
1、用人單位制定內部勞動保障規章制度的情況;
2、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的情況;
3、用人單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規定的情況;
4、用人單位遵守女職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勞動保護規定的情況;
5、用人單位遵守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規定的情況;
6、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工資和執行最低工資標準的情況;
7、用人單位參加各項社會保險和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情況;
8、職業介紹機構、職業技能培訓機構和職業技能考核鑑定機構遵守國家有關職業介紹、職業技能培訓和職業技能考核鑑定規定的情況;
9、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保障監察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