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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隨遇隨心

    生老病死無可避免,部分人會選擇在去世前交代好身後事,如發生突發事故意外去世,就會遺留下很多問題,最常見的就是財產問題。一般來說,被繼承人生前沒有訂立遺囑,遺產會根據法定繼承分配給繼承人。

    很多當事人面臨的問題不在繼承方式上,而在被繼承的財產上。被繼承人由於意外死亡,如果親屬不瞭解被繼承人的財產情況、或是有遺漏財產,例如銀行存款、理財產品,那這部分財產會被怎麼處理?

    有人繼承遺產:

    1、個人儲蓄賬戶下的大筆銀行存款

    對於在個人儲蓄賬戶下大筆銀行存款,參照《中國銀行儲蓄存款長期不動戶管理辦法(試行)》中關於“長期不動戶的確定”規定:本外幣活期儲蓄存款2年內未發生存、取款業務的,定期儲蓄存款到期後2年未動的、自動轉存轉期兩次後2年未動的將依照該《辦法》確定為“長期不動戶”,計息方式按普通存款賬戶原存款品種的計息規定計算利息和結息,並扣繳儲蓄存款個人利息所得稅。

    這種情況下銀行大筆存款會一直在該賬戶存在,但對小額賬戶《辦法》同時規定”對列入長期不動戶2年且賬戶累計存款餘額不足人民幣10元的,經業務主管授權轉為銀行營業外收入,如客戶再來支取時,本息從收益中支付。”

    2、大筆存款存入公司類單位銀行結算賬戶

    依照《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管理辦法》第五十六條“銀行對一年未發生收付活動且未欠開戶銀行債務的單位銀行結算賬戶,應通知單位自發出通知之日起30日內辦理銷戶手續,逾期視同自願銷戶,未劃轉款項列入久懸未取專戶管理。”

    同時參照財政部《關於中國銀行單位活期存款長期不動戶賬務處理問題的意見》“同意你行對一年未發生收付活動的單位活期存款長期不動戶本息餘額轉入'應付款項'科目核算,同時停止計息;自轉入應付款項科目之日起,超過5年(含5年)若仍未支取的款項可作為營業外收入入賬,實際支付時再從營業外支出列支。”

    長期不取會被銀行列入久懸未取專戶管理,或在會計科目中列入應付款項、營業外收入。專戶管理會收取一定管理費,列入營業外收入後會每年計算損益,都會造成一定程度財產受損。

    3、理財產品

    理財產品常見的有股票、基金、貴金屬等。對股票來說,只要持有的上市公司不退市,那麼資產一直以股權形式存在,若公司退市或破產,所持股份會依據一定規則摺合成資金存入股票賬戶,只要證券公司不清理“睡眠”賬戶資金會一直在股票賬戶。

    若證券公司清理“睡眠”賬戶資金會退回到繫結的銀行卡內,這樣就轉入我們第一種情況。基金和貴金屬同股票類似,一般都可以長期持有並繫結銀行賬戶,發生退市或清算等特殊情況,可將資金退回銀行賬戶。

    4、理財產品未繫結銀行賬戶

    如果真的遇到沒有繫結銀行賬戶的理財產品或家屬在不知情情況下銷戶,那麼從法律上來講,運營管理理財產品方在產品到期後有義務將資金返還投資人。在無法聯絡到投資人情況下,可以根據《合同法》第101條規定對投資人財產向法院或公證處提出提存申請。綜上所述,即便家屬不清楚存款或理財產品存在,也並沒有喪失財產所有權,不管是“久懸未取專戶”、銀行“營業外收入”或“提存”都是一種特殊的管理手段,家屬隨時可以憑有效憑證和身份證明等向相關機構取回死者生前財產。

    無人繼承遺產:

    無人繼承的遺產,是指被繼承人去世時沒有法定繼承人,又沒有遺贈協議指定受遺贈人的相關遺產。無人繼承又無受遺贈人的遺產,歸國家或者被繼承人生前集體所有。《繼承法》第三十二條規定:無人繼承又無人受遺贈的遺產,歸國家所有,死者生前是集體所有制組織成員的,歸所在集體所有制組織所有。

    雖然法律是這麼規定的,但是現實生活中要想取得這些遺產確實有點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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