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過歷史課的都知道,秦始皇統一六國之後,開始實行各種各樣的政策,修長城,築靈渠,無一不是功在千秋的大功績。但是,後期的秦始皇逐漸演變成一位所謂的暴君,其中最讓人詬病的就是“焚書坑儒”一事了。然而,實際上是怎麼一回事呢?
秦始皇“焚書坑儒”的原因是什麼呢?對秦帝國有哪些好處呢?歷史上真的存在“焚書坑儒”一事嗎?大家對此各有各的看法,下面談談我個人的看法。
“焚書坑儒”的實質其實是統一思想的運動。當年秦始皇統一六國之後,在政治結構上,廢除了分封制,在全國範圍內施行郡縣制;在文化上,統一了文字,以小篆為標準的官用文字;在經濟領域內,統一貨幣,統一度量衡。這些措施都是國家大一統的基本要素,是國家強制力能夠控制的要素。但有些東西是國家強力結構很難駕馭的,特別是在秦朝初年,戰國時期剛結束,百家爭鳴,思想極度混亂,而一個國家能在多大程度上統一,最主要的條件是能在多大程度上形成共同的價值觀,而思想混亂是形成共同價值觀的一個大敵。
秦朝確立了專制主義中央集權的封建行政體制後,一些儒生和遊士針對時政,引證《詩》、《書》和百家語,以古非今,“入則心非,出則巷議”。三十四年,博士淳于越又建議封子弟功臣以為枝輔,其依據的理由即為“事不師古而能長久者,非所聞也”。丞相李斯為杜絕“諸生不師今而學古,以非當世,惑亂黔首”的現象,提出“焚書”的建議,得到秦始皇的認可。當時所焚之書包括兩部分:一是統一前的列國史記,二是百姓私藏的《詩》、《書》和百家語;至於秦國的史書、博士官收藏的圖書和百姓家藏的醫藥、卜筮、種樹等技藝之書,則不在此列。所禁書籍都必須在三十天之內上交地方官府焚燬。為此還制訂了一系列法律,如偶語《詩》、《書》者棄市,以古非今者族,吏見知不舉者與同罪,令下三十日不燒黥為城旦等。焚書對於古代文化典籍是一個極大的破壞。由於六國史記被焚,戰國紀年至今還不能完全搞清楚。
在焚書的第二年,又發生了坑儒事件。坑儒不是焚書的直接繼續,而是由於一些方士或者說術士,誹謗秦始皇引起的。秦始皇在統一中國之後,享受榮華富貴,十分怕死。他異想天開地要尋求長生不死藥。方士侯生、盧生等人迎合其需要,答應為秦始皇找到這種藥。按照秦律諾言不能兌現要處以死刑。侯生、盧生自知弄不到長生不死藥,不但逃之夭夭,而且誹謗秦始皇天性剛戾自用,專任獄吏 ,事情無論大小,都由他一人決斷,貪於權勢等等。秦始皇聽後,盛怒不可抑止,以妖言以亂黔首的罪名,下令進行追查,並親自圈定460餘人活埋於咸陽。這即是所謂的“坑儒”事件。
前面有提到秦始皇確實有焚書一事,但是焚燒的是六國曆史中非議秦國的史書,其他要燒掉的是民間藏書,但這些藏書都要在政府留備份。如果有備份的話,後世為何不用呢?那是因為千古悲劇大英雄項羽的一把火,徹底把古書毀掉了。
據說,項羽其實非常兇殘,生性暴戾。從他坑殺秦軍俘虜就能看出。率先進入咸陽之後,搶金搶銀搶美女,後來還屠城,最後還放了一把火,大火三天不絕,將宮室燒燬。大火之中,成千上萬的珍貴藏書,絕大多數都是孤本,就此付之一炬,從此絕跡。項羽如此作為,和劉邦的“約法三章”形成了鮮明對比,所以關中寧可支援劉邦,也不支援項羽是有原因的。
隨著考古一步步發掘,以及史學家們對資料的一步步研究,大家對秦始皇的評價越來越好,並不像後世記載的那樣殘暴不仁,這應該是後世皇朝對他抹黑,來鞏固自己的統治地位的一種手段吧。
上過歷史課的都知道,秦始皇統一六國之後,開始實行各種各樣的政策,修長城,築靈渠,無一不是功在千秋的大功績。但是,後期的秦始皇逐漸演變成一位所謂的暴君,其中最讓人詬病的就是“焚書坑儒”一事了。然而,實際上是怎麼一回事呢?
秦始皇“焚書坑儒”的原因是什麼呢?對秦帝國有哪些好處呢?歷史上真的存在“焚書坑儒”一事嗎?大家對此各有各的看法,下面談談我個人的看法。
“焚書”的目的是為了統一思想。“焚書坑儒”的實質其實是統一思想的運動。當年秦始皇統一六國之後,在政治結構上,廢除了分封制,在全國範圍內施行郡縣制;在文化上,統一了文字,以小篆為標準的官用文字;在經濟領域內,統一貨幣,統一度量衡。這些措施都是國家大一統的基本要素,是國家強制力能夠控制的要素。但有些東西是國家強力結構很難駕馭的,特別是在秦朝初年,戰國時期剛結束,百家爭鳴,思想極度混亂,而一個國家能在多大程度上統一,最主要的條件是能在多大程度上形成共同的價值觀,而思想混亂是形成共同價值觀的一個大敵。
所焚之書是六國史書,私藏《詩》《書》等,其他有用的醫術以及農業技藝用書有保留下來。秦朝確立了專制主義中央集權的封建行政體制後,一些儒生和遊士針對時政,引證《詩》、《書》和百家語,以古非今,“入則心非,出則巷議”。三十四年,博士淳于越又建議封子弟功臣以為枝輔,其依據的理由即為“事不師古而能長久者,非所聞也”。丞相李斯為杜絕“諸生不師今而學古,以非當世,惑亂黔首”的現象,提出“焚書”的建議,得到秦始皇的認可。當時所焚之書包括兩部分:一是統一前的列國史記,二是百姓私藏的《詩》、《書》和百家語;至於秦國的史書、博士官收藏的圖書和百姓家藏的醫藥、卜筮、種樹等技藝之書,則不在此列。所禁書籍都必須在三十天之內上交地方官府焚燬。為此還制訂了一系列法律,如偶語《詩》、《書》者棄市,以古非今者族,吏見知不舉者與同罪,令下三十日不燒黥為城旦等。焚書對於古代文化典籍是一個極大的破壞。由於六國史記被焚,戰國紀年至今還不能完全搞清楚。
焚書是存在,但卻沒有坑儒一事。在焚書的第二年,又發生了坑儒事件。坑儒不是焚書的直接繼續,而是由於一些方士或者說術士,誹謗秦始皇引起的。秦始皇在統一中國之後,享受榮華富貴,十分怕死。他異想天開地要尋求長生不死藥。方士侯生、盧生等人迎合其需要,答應為秦始皇找到這種藥。按照秦律諾言不能兌現要處以死刑。侯生、盧生自知弄不到長生不死藥,不但逃之夭夭,而且誹謗秦始皇天性剛戾自用,專任獄吏 ,事情無論大小,都由他一人決斷,貪於權勢等等。秦始皇聽後,盛怒不可抑止,以妖言以亂黔首的罪名,下令進行追查,並親自圈定460餘人活埋於咸陽。這即是所謂的“坑儒”事件。
為什麼有人卻說項羽也有焚書坑儒一事呢?前面有提到秦始皇確實有焚書一事,但是焚燒的是六國曆史中非議秦國的史書,其他要燒掉的是民間藏書,但這些藏書都要在政府留備份。如果有備份的話,後世為何不用呢?那是因為千古悲劇大英雄項羽的一把火,徹底把古書毀掉了。
據說,項羽其實非常兇殘,生性暴戾。從他坑殺秦軍俘虜就能看出。率先進入咸陽之後,搶金搶銀搶美女,後來還屠城,最後還放了一把火,大火三天不絕,將宮室燒燬。大火之中,成千上萬的珍貴藏書,絕大多數都是孤本,就此付之一炬,從此絕跡。項羽如此作為,和劉邦的“約法三章”形成了鮮明對比,所以關中寧可支援劉邦,也不支援項羽是有原因的。
隨著考古一步步發掘,以及史學家們對資料的一步步研究,大家對秦始皇的評價越來越好,並不像後世記載的那樣殘暴不仁,這應該是後世皇朝對他抹黑,來鞏固自己的統治地位的一種手段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