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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都不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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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陶醉之夢
應該說你愛的人不愛你,ta愛上了一個你感覺不值得愛的人吧?這種事不論是現實還是電視劇都基本一樣的劇情。
你愛ta,ta愛ta,一個追一個,明明知道前面的人不喜歡自己還是會很努力,很虐心,很痴情的一往情深的追,然後前面的人會回頭說“你是一個好人,我們不合適,你應該找一個更好的人在一起。”然後你痴情的說“我就喜歡你,我願意等你回頭,我用真情打動你。”劇情與現實都差不多這樣。其實要看清楚的是你自己,ta都不愛你了,你還為ta考慮那個ta不值得,怎麼個不值得法?是你覺得不值得還是ta覺得不值得?喜歡一個人不是外人說一句不值得就是不好的人,你說ta不值得,別人也說你不值得。
如果我是你ta的心不在我這裡了,ta愛找誰就找誰去,跟我沒關係,最好讓ta一次吃個大虧長長記性。不是我太壞因為別人根本不領你的情,勸一次不聽就不要再說了,別人還以為你故意說他人壞話呢!好人難當,適當說一下就好,說多了你就是壞人。你覺得自己苦口婆心,別人覺得你太囉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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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140979666有緣
如果你知道你喜歡的人,喜歡上了不值得喜歡的人,你會對他(她)說什麼,做什麼。
以前不知道喜歡的人之素質,就這樣萌萌濃濃的走下去?直到有一天發現他(她)喜歡上了別人,而不是我,並且喜歡上的人各方面和朋友的百分之一都沒有,這不是說明了一件事嗎,以前喜歡的人,沒有必要你喜歡,也沒資格讓你喜歡,他(她)的缺點都露出來了,也就是說你走運了,跟沒頭惱的人過一輩子沒有幸福可言。
不要給他(她)說什麼,更沒必要做什麼了!離他(她)遠遠的,讓他(她)從你的視線中消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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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漁友王政秋
心愛的人,愛上了“不值得”他或她喜歡的人,對你來說是一件很痛苦難受的事情。
愛,是心靈的表白;愛,是志趣與情感的相投。能夠走到一起相擁相愛,必定有它的理由;必定有相互碰撞的愛的火花。
從傍觀者的角度看,特別是喜歡著的人沒有和自己好上,卻偏偏喜歡上“不值得”喜歡的人,確實叫人難以釋懷。
怎麼辦?是立馬勸說別再與他相愛?還是用行幼把他強拉過來?兩難決擇不知從何做起。而事實上也無法決擇。因為人家已經相互喜歡,愛到衝暈了頭腦,你再多的勸說也是徙勞。也許人家找到了真愛;也許等到他撞了南牆,吸取了教訓,這也是人生的一次磨練。因此說,我在你的提問中的不值得添加了引號。因為你所說的“不值得”,是你的片面之詞,不能代表人家真的不值得去愛。他們能談戀愛談到一起,自有它的理由。它是不會受年齡的差異,家庭條件,容貌長相等客觀條件的影響,只有一樣東西才是決定他們能否長相斯守的原因,那就愛的紅繩穿過兩顆顫動的心。是它決定了他們的幸福生活。
此刻的你,何不靜下心來讓愛歸一零,重拾心情,再把愛情尋找。……
人生的路很長,該做的事情很多,趁現在年輕在事業上大幹一翻,經歷磨練,做出成績,讓自己昇華。也就在你歷練的過程中,真會找到你的那個他。
簡言之,喜歡不喜歡,愛與不愛。不是你我所想的那麼簡單。因為【愛是一種心態,一廂寄託。是無法用言語表達的沉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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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花架下面的
也許不適合的是你而不是他,什麼都不要說也不要做,沉默也是一種默契,只要在他倆分開後儘可能的去幫助他,而不是大肆宣揚和褒貶別人的意願,那你們才是真正的哥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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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抖音上有一段影片,一個男的大聲喊著:“別人喜歡你,我可以把你追回來,可是現在你喜歡上了別人,我該怎麼辦?”
現實通常都會非常無奈!
其實在這種情況下,不敢管你做什麼說什麼,都是徒勞的,你的“無端職責”或“惡意誹謗”都會使他更想遠離你,因為在愛情裡人往往都是盲目的,也就是常說的被愛衝昏了頭腦。
換位思考一下,如果有人說你喜歡的人不好,你接受嗎?
我們有權利喜歡一個人,可是沒有權利阻止別人追求所愛!即使你認為那個人不值得去愛!
你喜歡誰是你的事,別人喜歡誰就與你無關了!當然如果你們已經確定戀情或已經結婚,就另當別論了!
如果只是單相思的話,尤其喜歡名花有主的人,就不如放棄,給自己和對方一個相對自由的空間,也許還可以一直做朋友!
我曾經有一位女性朋友,非常喜歡一個男孩,可以說已經喜歡的發瘋了!
可是那個男孩一直對我朋友不來電,直到出現了一個“她”!那個男孩很喜歡那個女孩!
我朋友覺得男孩的眼瞎了,因為她覺得那個女孩滿身的缺點,根本不及自己的萬分之一。
因為我朋友覺得,那個女孩不會化妝,不會穿衣服,身材不好,長的不好,工作也不好,出身也不好……
於是發生了一件所有人都難以接受的事,一天我朋友居然開著她的保時捷,衝到女孩上班的地方,當著女孩同事的面,把女孩大罵了一頓,說對方是狐狸精、小三,搶自己的男友……
因為我朋友覺得女孩配不上自己喜歡的男孩!更覺得男孩不應該喜歡一個這麼矮矬窮的女孩!
我朋友一直懷疑女孩接近男孩是有目的的!
結果呢?男孩知道之後,咬牙切齒的殺了過來,短暫的爭吵之後男孩直接動手了,打的我朋友連她爹媽見了都認不出來了!都成豬頭了!!!
不要相信電視劇的情節,如果自己心愛的人被欺負了還不動手,那也就不是男人了!
事情已經過去幾年了,男孩和女孩最後也沒能走到一起,當然分手的原因和我朋友沒關係了,是因為那個女孩劈腿了……和她的上司!
我朋友懷疑對了!那個女孩確實為了名利可以不擇手段,她只把男孩當做了攀登中的墊腳石而已。
可是我朋友和那個男孩卻再也回不到過去了!
我朋友和男孩都是被愛衝昏了頭腦的人!
所以如果愛就只有愛,不要以愛為藉口的任何傷害,就算未來沒有在一起,畢竟回憶也不那麼痛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