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誠言

    事實求是,認真細緻調查,多走訪學生家長,瞭解實情。若調查反映屬實,違背國家規定,嚴肅處理,追究責任,從上到下一級一級地追查,該撤職的撤職,該撤銷教師資格的撤銷,絕不手軟,絕不走過場。讓學生家長看到國家治理嚴禁購買輔導資料的力度。依法治國,依規辦事,讓群眾信服滿意。

  • 2 # 鴿子88429

    小題大做。各行各業裡吃回扣的事情多了去了,嚴重的不去管。學校那點兒教輔能吃多少回扣?老師還要一本一本的去改。明理的人就不要再提意見了吧。如果有意見可以自己去找書店買啊,或者一張一張影印下來。可是真有這個必要嗎?麻煩不麻煩?

  • 3 # 今天空氣流通暢

    東方文明喜歡賣證書職稱,西方人愚蠢,不知證書職稱分指標做買賣。買賣證書職稱,嚴重汙染學校政治環境。建議取消教師職稱評聘,嚴把教師入口關,根據現有的工資配比,建議工資分成三部分:1.底薪基數4000,保證基本生活。但必須附帶基本考核機制,違反教學常規等就扣,比如遲到,比如曠課,不改作業等!2.按工齡,工齡一年一年多少累加,建議拉到一年200,想在這行業乾的,就留,工齡長,工資也會相應增多。3.按績效,多幹多得,要參加比賽,課題論文,開課,課滿負荷等等,是各自思想和身體的本事!沒有的話就好好把課堂教好!

  • 4 # 迎財神爺爺爺

    我們這裡高三今年不買教輔了,大部分學生意見很大,因為不知道買什麼資料適合,課內作業做完後不知怎樣強化,高考競爭又劇烈,真的好希望學校能統一出面去買。

  • 5 # 傳奇派

    現在江蘇基本不由學校組織訂閱,老師要求購買本地專供的教輔材料,只有學校對面書店有售,書商—教研室—老師背後沒有利益鏈?!

  • 6 # 落筆解憂愁

    如果,拿回扣的情況屬實,應當嚴懲。作為一校之長,應該奉公職守,嚴於律己,起到帶頭的作用。如果,學校的領導都已經這樣了,還怎麼監督下面的人呢?

    而對於訂購教輔這個問題,一直都是鬧得沸沸揚揚,都沒有出現一個好的解決辦法。如果是老師集體收錢訂購,有些家長就會認為老師又要貪汙學生的錢了。如果是家長自己去買,拖得週期又長,甚至還不會統一,導致上課難度加大,效率還不高。一來二去,影響最大的還是孩子的學習。對此,我談談我的看法。

    解決辦法:每一門學科定購的教輔由任課老師集中訂購,並且價錢公開

    訂購教材輔助資料書,本是為了讓孩子更好的學習,但就是因為訂購的問題,導致家長和學校的頻繁的矛盾衝突。其實,我覺得挺好解決這個問題的。只要學校在訂購教材的時候,就讓任課老師選好教輔資料書,並且承諾在開學之後不會再買其他的資料書了,然後公開教輔資料書的費用和廠家,讓家長們自己去查價格是否屬實,這樣不就很好的解決了這個問題。

    其實,家長們之所有會認為:“學校打著買資料書的幌子來亂收費”。一方面,學校對於買的教輔資料書的費用不公開,就叫學生交錢。另一方面,就是買的資料書太多,很多學生都沒有用到,這本身就是浪費,也不符合要買書的邏輯。

    校方如果每一次收費都是合情合理,且每一次費用都是公開透明的,不但會讓打消很多家長的“疑心病”,而且還可以讓學校的每個人接受家長的監督,豈不是兩全其美的事情?

  • 7 # 李老師的化學課堂

    對於老師讓學生訂教輔材料,老師從中吃回扣這種做法是不對的,應該嚴令禁止的。

    在學生的學習過程中,教輔材料對學習的幫助是非常大的,畢竟一本課本上知識的容量是有限的,尤其是練習題滿足不了學生的練習需要,這時候就需要買一些教輔書來輔助練習。因此老師讓學生買教輔材料是沒有錯的。

    由於老師常年處於教學一線,教過了一輪又一輪的學生,因此老師對教輔材料的優劣,那種教輔材料更加適合當前的學習,老師比學生更加了解。老師可以推薦學生可以買那種教輔材料,至於學生去哪裡買,多少錢買,這些老師留不要去參與了。

    老師和學生的關係就是傳道受業解惑的關係,最好不要有金錢方面的牽扯,老師更不能在學生身上做生意。

  • 8 # 三味聊教育

    棲霞唐家泊中學被一教師家屬舉報:校長存在違現徵訂教輔資料,並非法賺取回扣。雖然教體局迴應,該事正在調查中,結果試目以待;且該校校長也極力否認,但憑"三味"經驗和直覺,僅憑校長的單方否認,恐怕已難以平息事態。

    幾乎所有中小學校,基本上是這樣一種常態:

    作為學校的負責人校長,在各項工作的決策上具有很大的決定權。如果校外任何一個商家想在學校開啟市場,並輕鬆獲取高額利益,其首要的環節,必須打通校長"第一關"。

    而商家打通校長這個"第一關"的最實惠、最有效的慣用手段,自然是給予校長一定的利益承諾。如果校長在利益面前缺乏"抵抗力",便很容易跌入商家的利益陷阱,幹出貪腐之事。

    譬如:學校外包的修建專案、學校辦公及食堂釆購、校服購買等中標價或合同價虛高等;學校外包食堂、超市、商鋪等標價偏低等,都存在校長與商家相互勾結的可能性。

    曾校某校學生反映:學校超市商品售價普遍比市面上價格偏高,如一瓶市場售價2元/瓶的礦泉水,在學校超市售3元/瓶,市價3元/桶的桶面,學校超市售價5元/桶……而學校一方面限制學生外購外帶,另一方面對學生訴求不予理睬。這能不讓學生和家長對學校作出某種猜想嗎?

    就拿教輔資料來說,上面有明確規定:嚴禁學校和老師違現徵訂、強制學生購買、或指定學生到某書店購買教輔資料行為。但誰都清楚:現在的教輔資料在定價上是很混亂的,普遍虛高。甚至學生和家長也清楚其利潤的極高性。如果學校和老師插手,是極易引起學生和家長的猜想的。

    建議:如果教學確需某種教輔資料,學校或老師必須做好以下幾點:

    1、堅持學生自願購買原則;

    2、為學生精挑細選,宜少勿多;

    3、不收取學生款項;

    4、不指定書店,鼓勵學生包括網購在內的多種購書渠道;

    5、鼓勵學生和家長自己與商家討價還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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