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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使用者64513268299

    幸好不是戰爭年代!但戰爭年代也有這樣的蠢人!德軍剛打入邊境,要塞官兵去領槍支彈藥,而蠢得像豬一樣的軍需官,居然說沒有接到防區司令部的命令,要官兵們去拿命令檔案!!1000多官兵,只好拿著磚頭和木棍。去對抗坦克和機關槍,也就打了幾個德國兵鼻青臉腫,要塞1000多官兵被殺了個乾淨!!而這個不肯發放槍支彈藥的軍需官,最後被俘了。在集中營,一直待到解放!!!這個長命百歲的軍需官和這個列車上的乘務員,何其相像!!

  • 2 # 敏哥觀點秀

    3月17日柳州至南寧東D3563次動車上,三號車廂一名男性旅客陳某突發疾病,左腹疼痛難忍,列車工作人員緊急透過廣播尋醫,陳醫生聽到廣播後第一時間趕到現場,對旅客進行積極救治,旅客轉危為安。

    救治過程中,列車工作人員一直在旁邊進行錄影,救治完畢後,列車工作人員徵詢陳醫生是否有醫師資格證等證件,陳醫生表示並未隨身攜帶。於是列車工作人員將陳醫生的身份證和車票進行了拍照,並請陳醫生簡單的寫了份救治過程材料。但在處置過程中,列車工作人員未向陳醫生作好溝通,向其解釋清楚鐵路這麼做的原因,讓陳醫生產生了誤會,覺得有些不理解。

    事情一出,網上一片譁然,有人認為這名列車工作人員應該馬上被辭退,有人揣測鐵路有推卸責任之嫌,更有甚者,悲觀的假設說:這病人死了,家屬要訛上了,而恰好這個醫生沒有醫師執業證,或只是一個助理醫師,結果鐵路局吃上了官司,鉅額賠款,具體接洽病人和醫生的那位員工遭辭失業,連帶賠償……

    事情有這麼複雜嗎?複雜的是人心!列車工作人員有錯嗎?發現三號車廂有旅客突發狀況,並沒有不聞不問,而是及時廣播尋醫,對病人進行照顧;對現場進行錄影和留醫生的相關資訊和情況說明,是為了更詳盡的做好客運記錄,以留存備查,便於病人有意外情況時後續醫院更好的救治或警方的取證調查,都是規定動作,就如同現在交警執法,也需要佩戴執法記錄儀。唯一錯的地方在於沒有很好的跟陳醫生溝通和解釋清楚,讓人產生一點小誤會。事後採訪證實,這位陳醫生並沒有過多對鐵路方和列車乘務員有不滿,也只是當做談資略進行吐槽而已。

    作為一名醫生,應該時刻要為自己的診療行為負責。醫療不是簡單的幫忙,陳醫生既然決定伸手相助,就肯定有一定的把握和心理準備。這位醫生能在聽到廣播後第一時間趕到現場進行救治,讓病人轉危為安,她是好樣的,是無愧醫生救死扶傷的稱號的。

    這件事回過頭整體來看,其實就是列車乘務員和陳醫生一起做了一件功德無量的好事,但被網上某些報文譁眾取寵,不明真相的吃瓜群眾惡意揣測,好事反而變成了壞事,讓更多不明真相的人們對這個社會充滿警惕。

    生而為人,應該善良。

  • 3 # 賤賤的小醫生

    大家好,我是專注於不正經的小醫生。

    火車乘務員向施以援手的醫生索要醫師資格證並全程錄影的事,已然鬧得轟轟烈烈。

    對於這個問題,單單從問題題幹本身來說,小醫生覺得沒有大的問題,如果有問題,那也是大家對於醫師資格證的一點點小的誤解,醫生在這種情況下出不出示醫師資格證,是醫生的權利而不是義務。但是,擴充套件開這個問題,也就是昨天沸沸揚揚的事件來說,這個問題是不利於社會和諧的,違反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的。

    醫師證,也就是我們的執業醫師證書,這本證書等同於會計師資格證、教師資格證等等,甚至更像學位證、學歷證這一類的證件,是一種資格的認證,也就是你可以幹嘛不可以幹嘛的區別,而不同於身份證、軍官證這些身份認證證書。平時我們看電視劇,警察敲門,然後屋子裡會有人要求他出示證件,這是對身份的認證,他肯定不會說麻煩您出示下畢業證書吧?所以,醫生是沒有義務隨身攜帶這個證件的,而且這種情況下沒有義務要出示的。

    但是,出於對這個社會的不信任,乘務員小姐姐要求出示醫師證,情有可原,這是她判斷你有沒有能力救治的表現,萬一你只是個熱心市民,湊個熱鬧吶,把人折騰壞了怎麼辦?當然,這就需要在救治前詢問,而且給出解釋,相信醫生也會理解。但醫生依然沒有義務出示,請記住,這是權利,不是義務。

    但把這整件事放一起看,那這位乘務員小姐姐做得就實在不對了,沒有禮貌,起碼得尊重都沒有。再不濟先提一下寫感謝信的事,再問一下這些情況,醫生也不會有這麼大的反應了,也不至於心寒了,尤其像小醫生這種人,很在乎別人的認可和感激的。

    最後,相關部門又出來,明則道歉,實則為自己開脫,這就更不應該了,政府部門,一點擔當都沒有,出點小問題,首先做的就是為自己辯解,何以服天下人?

    很多醫生朋友表示,以後再也不敢多管閒事了。但小醫生想了好久,以後碰到這種事,還是要出手的,畢竟對於小醫生來說,自我滿足才是目前小醫生的追求目標。大不了幹完就溜,事了拂衣去,深藏功與名。

  • 4 # 九哥51196

    在人性面前救人是英雄。在法規面前,證書就是護身符。不同角度有不同解釋。但是法律法規是人制定的。其用意用心也為了維護人的利益。提供更多的幫助。如果因為條條框框,為了推卸責任,按照指令辦事。機器人就可以統治社會。我們是人,人就有人的道德規範,有道德自然有和諧家園。我們看到的不是救死扶傷,不是助人為樂,而是有沒有條件,資格,符合不符合利益集團的遊戲規則。人心的冷漠,人性的衰微,不去呼喚人間道德勇氣,雖然人間和畜生何異。

  • 5 # 千佛山0531

    醫生高鐵上救人被索要醫師證。首先為陳醫生醫者仁心,救死扶傷的精神點贊!高鐵工作人員對處理突發事件應當都有預案,程式的,不過在處置的流程中缺乏勾通和人們所講的“人情味”,機械的走程式,使配合他們搶救病人的醫生產生誤會,心裡不舒服。透過此事反映了人與人之間真誠勾通交流,是多麼重要。假如高鐵工作人員首先感謝陳醫生出手相救並做好解釋後再按“程式”辦,此事件豈不更圓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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