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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菜菜D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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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孫大聖你好
我個人認為明星不應該靠賣人設來吸睛,而是透過文藝作品來得到大眾的認可。
明星的人設是背後團隊透過分析目標人群的喜好,放大或硬植入給明星的人物特點。
娛樂圈中常見的人設有吃貨人設、努力人設、酣傻人設(或者叫智障人設)、逗比人設、純潔人設、健身人設、老幹部人設、男友人設、最強大腦人設(神運算元、老狐狸、記憶力強)。
人設是為了吸引更多的粉絲和維護粉絲熱度,最終目的是獲取更大的經濟利益。
娛樂圈的金錢都湧向了這些流量,對圈內市場的傷害是很大的,擠壓了好作品的生存空間,現在,劣幣驅逐良幣現象已經見怪不怪了。
影視劇與歌曲質量才是一個理性的觀眾或聽眾所關心的,而不是什麼狗屁倒灶的雞毛蒜皮。所以說明星不應該賣人設。
從明星的角度看呢,賣人設還是很有必要的。
這種取之有道的斂財又不犯法,何樂而不為?
就算一不小心,人設沒有維護好,出現危機了,還有公關呢。
即便不能再像以前那樣大紅大火,只要還在圈子裡混,收入之高也不是普通人可比擬的。
退一萬步說,人設全面崩塌,甚至被封殺,可是人家早就賺的盆滿缽滿了,還真輪不到你一個小小的粉絲去心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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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最熱門
小孩子才分對錯,大人只談利弊。所謂的人設就是放大的個性化標籤,相當於一個明星的名片,明星的名片可比普通人重要的多,人物設定相當於明星的廣告。有的人說臺上演戲,臺下維護人設累不累?當然累啊,我們都是普通人,人設特點不斷放大當然累呀,所以我們會放棄人設,而明星的人設是實實在在的利益,他能把自己端的飯碗砸了嗎?
什麼吃貨人設,學者人設,深情人設等等的這些人設特別適合於事業上升期的明星,有個特別的好處就是他這一階段的戲路和其人設是相對應的,所以你看電視劇電影的時候,就覺得他就是這麼個人,自然而然也認為他的演技沒得說。
學者人設無非是多飾演一些出謀劃策的智囊類角色,吃貨人設就是演一些單純的小白兔,深情人設就是唱一些治癒的情歌。短時間人設的推廣作用是很強的,導演看了類似的角色當然想到的也是該位明星。
人設標籤不斷加強,令人印象深刻,個人品牌得到推廣。其形象背後捆綁的商業利益要求他們必須這麼做。但其實觀眾要求也不高,玩人設可以,好歹做點基本功課吧。
很多明星一邊賣人設,一邊砸人設,有的都胖到自我身材管理失敗了還賣健康小廚;有的都離婚了,還繼續秀恩愛;有的睡粉絲缺德的要命,還說自己是傳統害羞的小鮮肉。要不要臉呢?!其實不怪他們,沒有找到下一個轉型人設,沒有有實力的作品拿出來說話,離開了人設,所謂的人設明星活的了嗎?還有一個團隊要養活,他不好好聽話賣人設,還有什麼辦法?
所以做人不敢賣人設,做明星應該賣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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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李洪夥
相信大家對於這個問題的答案肯定都是一致的,當然是不應該賣人設了。最近幾年娛樂圈的明星們普遍都玩起了“人設”,說直白一點就是可能實際上他並不是如人設中的那樣子,但是強行給外界一個“人設”中的感覺和印象。但人設這個東西玩好了那的確是很圈粉,對事業的發展有一定的幫助。但是反過來如果玩不好,那麼結果也就自然適得其反。
小編能想到的比較具有代表性的人物就是“好男人”文章了。可以說他是圈內最早玩起“人設”的明星。在和馬伊琍剛結婚的前幾年,也正是他事業的當紅階段。在出演了《裸婚時代》和《雪豹》後,文章無疑是娛樂圈中最炙手可熱的明星。那個時期的他無論是在接受採訪還是參加節目,都會毫不保留的表達對妻子馬伊琍的愛,當時不知道有多少女孩羨慕馬伊琍嫁給一個這麼愛他的老公。所以那個時候文章給外界最深刻的印象就是“他是一個好男人”。
可當文章和姚笛的戀情曝光之後,他在觀眾心中的好男人形象就徹底坍塌了,如果當初卓偉爆出的不是影片實錘的話,恐怕大家都不會相信的。並且當初新聞曝光時正是馬伊琍懷二胎期間。在妻子懷孕的時候出軌,顯然這是任何人都無法接受的。當時這件事的曝光也著實對文章產生很大的影響,就如同我們所看到的一樣,從那以後文章就很少露面了,找他拍戲的人也遠不如之前那麼多,所以現在他更多的時候是自己做起了導演。
如果當時文章沒有出軌姚笛的話,他在娛樂圈的發展絕對不會像現在這樣。不過他的例子也在告訴我們,明星的人設是不能輕易去相信的,同時也在告訴很多明星,人設這個東西還是不要輕易的去碰,就做最真實的自己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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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不應該。娛樂圈的競爭和更新換代速度是十分驚人的。所以大部分的人為了求發展會給自己一個人設。例如靳東的老幹部人設,迪麗熱巴的吃貨人設……
賣人設的確是一個可以快速走紅的方式。比如劉濤,當初因為老公破產,不離不棄,後來又因為演了賢妻這部電視劇所以不管她走到哪裡,賢妻就成了她的標籤。而這個標籤也的確讓她迅速的被大眾所關注。但是我覺得在這個世界上,我們每一個人都是獨一無二的,所以他們只要做自己就好了,根本不用特意給自己一個形象,一個招牌。因為他們給自己設定那個形象不是他們自己的真實情況,所以他們要時時刻刻的偽裝,去演。那樣不累嗎?
而且,有的時候可能會忘記去演自己的人設,或是被人家拆穿。那樣既難堪又尷尬,甚至會形象大跌。這樣豈不是得不償失?
我記得有個演員過去總是賣自己好老公好父親的人設。但是後來卻被人家抓到出軌女演員。還有個男演員總是賣文化人的人設。結果呢,錯別字不斷,去學校做對談的時候需要自己的搭檔不停的給自己原場。文化人人設就此崩塌,這豈不是自打耳光嗎?
放眼看過去,明星們也並沒有人設。但是他們依然可以成為巨星,有些人甚至可以紅一輩子,有些人的歌曲或是影視作品影響了一代人或是幾代人。再看看現在,誰有這個能力呢?但也許只是時代不同了,他們不得不這麼做罷了,誰都有自己的苦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