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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手機使用者86480495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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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債權債務顧問
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也就是起訴某某人,你必須要提交訴狀,要明確被告的基本資訊,身份,姓名、性別、年齡、職業、住址(戶籍所在地)等,法院會根據你提供的資訊傳喚被告到庭參加訴訟,如果被告下落不明,法院會通知你繳納公告費用,並以公告送達方式傳喚被告,公告期滿後,被告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法院在查清案件基本事實的基礎上會依法作出判決,然後再用公告方式向被告送達判決書,直至判決生效。如果此時被告仍然不露面,你可以在法定期限內申請執行。
一般可以採取如下的手段,追回欠款。
1、到法院起訴還款
對方欠錢不還找不到人的,如果有明確的被告,居住地址,聯絡方式法院就可以受理。
由於債務人下落不明,法院在立案後一般採用公告送達的形式傳喚債務人應訴。公告期屆滿,債務人不應訴時,法院即對借貸人關係明確的案件經審理後作缺席判決。
2、缺席判決後,儘管債務人下落不明,但是債權人可以向法院申請執行,法院會啟動執行程式,全國範圍內查詢被執行人的銀行賬戶、支付寶賬戶、股票賬戶、房產財產線索,將法院判決的款項執行回來。
3、如果法院透過全國範圍的執行還是無法查詢到被執行人的財產線索,債權人還可以申請欠款人上失信黑名單。
欠款人被法院提交到失信黑名單後,會限制欠款人出國,去港澳臺地區,限制乘坐飛機, 高鐵、動車等, 限制欠款人高消費、限制買房,限制租賃高檔寫字樓、限制貸款、限制辦信用卡等幾十項限制措施,讓欠款人在社會上寸步難行,逼迫欠款主動償還欠款。
希望可以幫到您,期待您的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