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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使用者4044055337388

    首先,這個事故關鍵在於對方離開行為的定性。對方在發生事故後,沒有停留直接離開,且發生碰擦的部位在右後側,如果對方不知道事故的發生,離開,這屬於駛離,不認定為逃逸,那麼事故責任應當根據實際來,實際中對方超過你之後,如果已經進入你所在車道,之後打燈右轉,可能你自己與前車的安全距離上以及車速存在問題,導致車輛與前車發生碰擦。如果對方沒有過錯行為,可能會認定你方全責,且你存在無證駕駛的行為,同樣無證駕駛應當處罰。但如果對方變道,未進入你所在車道,導致兩車側面發生碰擦,那麼對方的行為屬於變道影響正常行駛的車輛,但你無證,主次更合理。(因為都是瞬時的,事後無痕跡,如果沒有監控影片的話,這個界限很難在事後去明確)。

    但如果對方明知發生事故,離開現場,這時候對方離開的行為應當認定為逃逸。逃逸應當在事故中承擔全部責任,如果有證據證明你方由過錯,可以減輕對方責任。你方存在無證駕駛的行為,因此主次責更合理。同時,你無證以及對方逃逸的行為都應當被處罰。

    無證就是罰款+拘留(可以並處15天以下),如果你是有機動車駕駛證,但是沒有摩托車駕駛證,那是準駕車型不符,駕駛證扣12分,罰款,拘留(可以並處15天以下拘留)

    如果你是摩托車無行駛證,就是未登記上牌,那就是駕駛證扣12分,罰款

    逃逸的行為是,駕駛證扣12分,罰款,拘留(可以並處15天以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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