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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發地點位於緊鄰深圳的東莞塘廈觀瀾碧桂園小區。女嬰凡凡的姥姥介紹,她家住在該小區5棟二單元。3月9日下午4點左右,散步回單元門口,凡凡就被高空拋下的蘋果砸中頭部,當時孩子臉色發白、頭部水腫、昏迷、沒有一點知覺,孩子腦部挫傷嚴重,已經兩次手術了。目前她仍處在昏迷的狀態,情況是比較危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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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掌中新鄉

    讓我們先回顧一下發生在東莞塘廈鎮觀瀾某小區具體事件。3月9日下午4點左右,凡凡的姥姥帶孩子在東莞塘廈觀瀾某小區附近散步,準備回家時,趴在姥姥肩上熟睡的凡凡就被高空拋下的蘋果砸中了頭部。

    當時,孩子臉色發白,頭部水腫,昏迷,沒有知覺。姥姥掐了孩子的人中,也沒有任何反應。 隨後凡凡被緊急被送往塘廈人民醫院進行搶救。 3月9日下午,因為傷勢比較嚴重,凡凡被轉院至深圳市兒童醫院。 凡凡的主治醫生張醫生說,凡凡仍在兒科重症監護病房(PICU)接受治療。目前,孩子仍處在昏迷的狀態。顱壓還是偏高,瞳孔兩側不等大,反應還是很不好,暫時還沒有脫離生命危險。 孩子的頭部CT顯示,腦部有大面積的腦出血,頭部右側的傷比較嚴重,右側頭骨粉碎性骨折。

    目前當地警方已經介入調查,不管高空拋蘋果者是有意還是無意,相信很快就會有答案,給孩子和父母一個交待。

    隨著中國社會經濟的飛速發展,各地高樓大廈林立,高空拋物的問題越來越多,有時候你的無心一拋,帶給別人的可能就是致命一擊,到時候就要承擔的就是刑事責任,希望大家能夠約束自己的行為,各部門和小區也要制定相關的制度和準則,小區內最好能夠安裝監控約束相關行為。

    莫讓陋習再鬧出來人命

  • 2 # 小飛哥一起飛

    剛剛才看到這個新聞,作為一個2歲孩子的父親,真不適合看這種新聞,仔細想想,小孩一輩子就這樣完了,生不如死的完了,這個家就完了,一切都完了。

    事實上,現在再去追究是誰之過對於嬰兒來說,已沒有什麼意義了,查到是誰又能怎樣,判了刑又能怎樣?被損傷的大腦還能恢復如初嗎?可以想象,嬰兒當時是經歷著怎樣的痛苦卻不會說,不會表達,此事讓我內心像被擰著一樣難受。

    對於犯錯者來說,希望你能早日自己站出來。扔蘋果時那麼豪氣,現在怎麼就像縮頭烏龜,還得警方用高科技手段找著你嗎?敢做不敢當嗎?莫不成你指望警方找不著具體哪一戶,到時落得全樓分攤賠償?這樣你就如意了?這樣你還有臉面對全樓鄰居嗎?找錯推給孩子,即使是孩子扔的,你做家長的沒責任嗎?子不教,父之過。家長過大了!

    真心希望嬰兒能完全康復,還孩子一個健康的身體,完美的人生。

  • 3 # 黑馬遊戲君

    揪心吶。這兩天一直關注這個事件,最新訊息

    9號到20號,這期間家長難倒就一點都不知道,自家的孩子高空拋物致另一個無辜的幼兒重傷,昏迷不醒嗎?可能是孩子故意隱瞞,怕挨說。但現如今,資訊時代,小區沒有人議論,網上沒報道嗎?不可能就一直沒聽過?如若不是,就是家長故意刻意隱瞞,逃避責任,不想承擔那高額的醫療費。

    就如那新聞所說的一樣,孩子能否甦醒,未來又會如何?一切都是未知數。一個出生才三個月的小姑娘,遭受這樣的“飛來橫禍”有心也好無意也罷!只希望拒絕高空拋物,從自身做起,同時也給孩子敲響警鐘,切勿高空拋物!

    想想站在高樓之上,雞蛋不再是雞蛋,而是炸彈。鐵釘不在是鐵釘,而是鐵棍。無數故事證明殘忍。

    希望奇蹟會發生,希望孩子早日康復。請告訴我們身邊所有的人,切勿高空拋物!!!

  • 4 # 小云閱讀

    今天讀到該事件的後續報道,警方經調取監控影片,排查涉事樓棟墜物,提取比對住戶生物樣本,核查住戶當日活動資訊等,最終確定肇事者為一名11歲的獨自在家女童。 通報稱,當時,陳某在家中客廳看到一個被家裡所養寵物狗咬過的蘋果,遂拾起將其投入陽臺上餵食寵物狗的盤中,不料蘋果落樓下,砸中正好經過此處的董某懷中的女嬰頭部。

    我們不知道,肇事女孩事發後的心理話動和被確認後的言行,但警察大費周折找肇事者,可見她事發後未能站出來承擔。11歲,年齡已不小了,受教育多年了,為什麼不能主動站出來承擔後果?

    發生如此悲劇,是誰也不願意看到的,發生後如何把傷害降到最低。

    女孩沒有及時站出來,對受害家屬是二次傷害,現在女孩被查出來了,輿論怎麼導向?事故發生了,應該儘量讓傷害降到最低!

  • 5 # 叢叢媽咪

    作為一名新晉寶媽,實在不願意看到類似的案件,孩子太可憐了,現在只能祈禱上蒼憐愛,讓孩子早些甦醒與復康,可是孩子拼盡全力生存下來,她的未來,又有誰能承擔?這個事給她的家庭所造成的傷痛,又有誰能治癒? 真正只留習疼與惋惜了.

    現在,我們來看看這個偶然事件的必然性. 說偶然,是因為在我們日常生活中,類似的情況實在少之又少,以至於現在一發生,在網上掀起軒然大波,引出一大片極為熱烈地討論,人們在對小嬰兒感覺心痛時,更多地在聲討作案人員的素質與遇事承擔能力; 而說其必然,卻是因為,當下確實有很多的孩子甚至大人,隨處亂丟垃圾的習慣無處不在,或許,今天一小袋果皮,明天一小截菸蒂,在大家看到無非是個不良習慣,雖說不雅,可也並不是罪不可恕,可是這樣的情況如果完全不加以改變,就完全有可能導致今天這樣的事件,甚至會有更嚴重的後果.

    在網上看到有關事件報道時,我就在想,這個丟蘋果的人,到底是有意為之還只是失手,如果是失手墜落,那如果是曾經的我或是我即將長大的孩子,在知道自己做了大錯事後,肯定會害怕,怕到不改承認,那我也是能理解的,但是,如果是其經常性的行為有意為之,那真是不可原諒的,甚至於對這個孩子的教育者,個人覺得也應當被批判的.

    還有一個問題,剛出事時,孩子害怕不敢承認大家能理解,但是,同住一個小區,並且在網上報道出來後,作為父母的,應當多少會該關心一下這個事情,怎麼可能一直會不出來承擔事情,雖然後面的報告說已查出作案人員,不過是個十來歲的孩子,可是,那是在警方大費周折後被查出來的,而不是自我主動承認與自願承擔的? 孩子是因為害怕,那麼大人,是想矇混過關麼,銘心自問,難道自己的良心能安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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