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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流水高山6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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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綏格格
答:請先閱讀以下例項,再剖析是否要干涉。
1、經過調研—— 這完全不同於半路夫妻。
2、心酸地說一句:請理解步入生命尾聲那“夕陽餘暉下”的互訴衷腸……
3、生活自理的長壽是福,不能自理叫遭罪、累贅、受罪!
4、老人家找伴不同於一般的半路夫妻,他們真的只是說說話而已。
6、只要不拖累子女,老人家們健康平安就是最大的幸福,讓我們多一點呵護和珍愛夕陽餘暉灑滿人間的淨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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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愛是什麼顏色
你覺得兒女們有權利干涉老年人再婚嗎?
我個人感覺沒有,選擇婚姻是每個成年人的權利,就像父母不能干涉子女一樣,父母干涉兒女叫親情綁架,那兒女干涉父母也是一樣。
有的父母辛苦一輩子,就是為了能夠把兒女撫養長大,兒女大了父母也老了,他們辛苦一輩子,失去了大好的年華,也失去了婚姻的快樂,到了晚年兒女大了,成家後也相繼離開父母獨住,這時候的父母晚年肯定孤獨淒涼。
再好的兒女也不如有個老伴,兒女們有自己的事要忙,有自己的生活圈子和小家庭,對父母肯定照顧不到,如果有個老伴陪伴,說說話、互相照應肯定能激發老年人的身心健康,也能讓兒女省不少事。
老年人再婚好處有很多:
1.孤獨
解決了老年孤獨無人陪伴的困境,有個人在身邊,心靈上也有所依靠,雖說養兒養女防備老,但兒女只能是經濟上的,精神上的寄託還真不是兒女能解決的,老年人一個人獨處久了不好,他們會失去活著的動力和激情。
有時候人老了,能夠有個人陪著,哪怕就是不說話,心裡也是踏實的,有的老人就是長時間接觸不到人,才看見誰都囉嗦的不讓走,這是一些老年人獨住的常態。
2.陪伴
減輕兒女們的負擔,再好的兒女也不能天天陪伴父母,因為年輕人都忙,工作、事業、家庭、朋友圈子都佔居著年輕人的生活,哪有那麼多時間陪伴父母,晚年一個人生活的老人,肯定沒有老伴陪伴的老人幸福,因為人老了,對物質的需求已經沒有那麼高了,只要讓他們心裡舒服了,才能讓他們無病無憂。
老年人也有自己的生活,他們沒事去逛逛公園,去晨練、去旅行,身邊跟個人總是安全放心,兒女哪有那麼清閒,有個老伴陪著,明顯輕鬆很多。
3.照顧
床前百日無孝子,這個已經不需要證實了,很多過來人都已經證明了,人老了毛病也多了生病了,身邊沒個人照應肯定不行,兒女們那麼忙,一天兩天可以,時間一長誰都不能陪在身邊,但人老了就離不開人照應,如果有個老伴陪著,那是最好不過了。
有時候兒女照顧的再好,可能都不如一個老伴暖心,因為他們也缺少內心的溫暖,就像年輕人一樣,他們也會孤獨寂寞。
父母能養兒女小,兒女卻不容父母老,兒女們真的做不到陪伴,那就允許父母自己找個老伴吧!讓他們的晚年過的安逸一些,比給他們買任何補品都來的實際。
其實兒女干涉父母再婚,一方面是面子問題,一方面就是經濟的牽扯,面子真的不值錢,於父母的晚年幸福相比,孰輕孰重看開就好,只要合理的安排雙方的經濟問題,那麼父母再婚就沒那麼多顧慮了。
人老了寸步難行,連再婚都要經過兒女的同意,又有多少兒女結婚是不需要父母同意的,有的老人就是礙於兒女的干涉,晚年生活一度淒涼,最後也鬱鬱而終。
愛父母就讓他們做自己想做的事情,婚姻自由,不光是對年輕人的承諾,對老年人一樣實用,只要婚姻合法,誰都沒有權利干涉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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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杭州老徐
謝邀回答。 我覺得在老年人再婚這件事上兒女是沒有權利乾乾涉的。 首先我從中國的法律層面來講。中國的子女干涉父母的再婚是違法行為,子女應當尊重父母的再婚權利,不得干涉父母再婚以及婚後生活;子女對父母的贍養義務,不因父母的婚姻關係變化而終止;而中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第十八條也規定:老年人的婚姻受法律保護,子女或者其他親屬不得干涉老年人的離婚、再婚、以及婚後生活。 而除了以上國家法律法規規定以外,我覺得老年人的再婚還有以下好處:1,孤獨。老年人的再婚解決了老年人老年孤獨無依的困擾,雖說“養兒防老”,但兒女長大了要照顧兩個家庭也是力不從心的,有些老年人一天到晚嘴巴嘮嘮叨叨,就是因為精神上孤獨的原因,,渴望有個老伴2,陪伴。老年人在老了的時候找個老伴一起過日子,可以一起到公園散散步,一起去菜市場買買菜或者逛逛超市啊什麼的,這樣子做兒女的也可以安心工作不用擔心,而老人的安全也有了保障。3:照顧,人老了肯定會有毛病會找上門來的,而“久病床前無孝子”,而現在的兒女們工作都很忙,一個個都在忙著自己的事業,讓兒女來照顧父母一、二天是可以的,但是如果長期這樣肯定是不現實的,這個時候如果有個老伴一起陪著,老人過的也舒心,做兒女的在工作的時候也可以放心了。 綜上所述,我覺得兒女們沒有干涉老年人再婚的權利和必要的,我們的父母也有追求自己幸福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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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情感答疑
兒女們絕對無權干涉老人的再婚權力,婚姻自由是法律規定的。無論男女只要到法定結婚年齡,其他任何人都無權干涉。這也正如父母不能干涉子女婚姻一個道理,但事實上有80%的子女會阻止父母再婚,為什麼?究其原因他(她)們是怕丟了他(她)們的臉面。
本身我七歲時父親去逝,十歲時母親改嫁,你想我母親是七八年改嫁的,當時我家五姊妹一樣支援母親改嫁,母親在今年四月份去逝啦。但是講句良心話,母親生前確實過得很好,繼父對我們五姊妹也是視為己出。
天要下雨,娘要嫁人。這都是阻止不了的事情,與其橫加阻攔,不如成全老人家,讓老人家能安享晚年,也運算元女們盡孝啦。
我岳母村莊,也有這樣一戶人家,男的大字不識一個,但幹農活是把好手,直到50歲那年,才娶了隔壁村一個寡婦。寡婦名叫阿香,男人名叫阿劉,阿香55歲,丈夫遇車禍,三年後即2015年三月份嫁給阿劉,不要看阿劉沒文化,但耕田耙地絕對是頂呱呱,阿香嫁過來後在村莊開了個小賣部,又在自家果園養了三百隻雞,眼看著小日子過得紅紅火火,雖然他倆沒有生孩子,但阿香帶過來一兒一女,也如同親身一樣。反正人只要勤快做工,幹哪一行溫飽都能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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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認為兒女們沒有權利干涉老人的再婚,老人把兒女們養大成人已操碎了心,如果老了已先走了一個剩下的會很孤獨寂寞身邊沒有人可以說說話兒女們有了自己的家,有了自己的事業,工作的壓力很大更何況有了自己的子女,各種情況說明兒女們不能長期陪伴身邊,我勸天下的子女們,為了老人,為了家庭不要干涉老人的再婚,要知道老人也要有人說說話也需要體貼和溫馨,現在干涉老人的再婚,我看是對各方的家財產有顧慮,天下的子女們你們想一想老人一生的艱辛把你們養大已給你們付出太多,到現在你們還計較這些,你們對的起生你養你的老人麼,老人們也需要幸福快樂,那些干涉老人再婚的人,你們好好想想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