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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指尖侃球

    科比聯手保羅,這也是一個極具如果性質的話題,本來我們是能夠看到科比、保羅這對當時NBA第一分衛、控衛組合的威力,但聯盟的一個交易否決讓這些都成了泡影。

    直到今天,也只有湖人球迷們會一次又一次的在2K遊戲中中尋找科比+保羅組合的答案!

    科比與保羅聯手,到底有多接近成功?

    當時湖人與黃蜂的交易談判已經定型並送交聯盟確認。

    交易細節:湖人獲得保羅,而作為交換,湖人將奧多姆送到黃蜂,將加索爾送到馬賽克隊。與此同時,馬賽克隊將凱文·馬丁、路易斯·斯科拉、德拉季奇和選秀權送到黃蜂。另外,為了符合薪資對等的交易原則,湖人還有可能獲得到黃蜂的內線悍將奧卡福。

    本來按照慣例,這筆交易只要湖人、黃蜂、馬賽克這三隊談妥,這筆交易就實際確認完成了,送交聯盟確認只是走一走流程而已,但誰能想到,聯盟竟然破天荒的用所謂的“籃球原因”否決了這筆交易。

    除了交易流程基本談妥,並且已經送交聯盟確認之外,保羅這位當事人也做好了前往湖人的一切準備,保羅早早的就跟科比在談論兩人合作的事宜,甚至連兩人都開始聊聯手之後的球權分配這種最關鍵核心問題。

    “現在回想這個話題,感覺更加瘋狂,這(若和科比聯手)本會是一段特殊的經歷,”保羅說道,“我曾在某個時間點談論過這個事情,而實際上,當初我已經和科比通電話了,跟他聊這個那個的,我和我的兄弟都已經準備啟程飛往洛杉磯了,我有時會去感嘆,本可能會是特殊的經歷。”

    NBA聯盟為何會否決這筆毫無毛病的交易?

    這筆交易違規了?如果是因為這樣的原因被否決,那還好說,可問題就是這筆交易無論從哪方面來看,都是很合理的,而唯一的不合理性就是操作這筆交易的湖人,得益最大的也是湖人。

    湖人是這個聯盟當中成就、商業化、價值綜合起來最成功的球隊,而且這樣的一支球隊還身處全美第二大都市洛杉磯,這些種種因素加起來,那些不得志的小城市球隊當然看著很眼紅,尤其是以克利夫蘭騎士老闆丹-吉爾伯特為代表的人物最是看不慣湖人。

    值得一提的是,騎士的擎天白玉柱勒布朗-詹姆斯在2010年離開了騎士,所以吉爾伯特對湖人這種大城市球隊更加不爽了,於是吉爾伯特就給聯盟官方發去了那封著名的郵件。

    有了吉爾伯特的向聯盟官方發難,其餘的球隊一看有人帶頭,自然也開始向聯盟施加壓力。說到這,我們得知道一件事,當時的黃蜂是NBA歷史上最特殊的球隊,黃蜂當時沒有老闆,是由聯盟暫時託管,所以從組織結構而言,聯盟官方就是當時黃蜂的老闆,NBAQuattroporte斯特恩就是黃蜂CEO,而聯盟其餘29隊都是佔股比例相同的股東,雖然湖人在NBA的影響力、話語權大,但也架不住除黃蜂、馬賽克隊以外的27隊一起上啊,所以在多位球隊老闆開始向聯盟施加壓力之下,聯盟官方否決湖人、黃蜂、馬賽克隊的三方交易。

    在交易否決之後,保羅的交易也還得繼續進行,最終還是在聯盟的“關照”下,快船撿了個大漏,快船送出克里斯-卡曼、埃裡克-戈登、阿米奴以及森林狼2012年未保護的首輪籤,從黃蜂交易得到保羅和兩個未來次輪籤。

  • 2 # 籃球先鋒資訊

    先來回顧一下那個大交易方案,當時湖人與火箭和新奧爾良黃蜂已經達成了一筆三方交易,使得湖人能得到當時的NBA第一控衛保羅。但是最終,時任NBAQuattroporte的大衛-斯特恩介入這筆交易,並以“籃球原因”否決了這筆交易。

    從那之後,斯特恩曾多次表示他當時是以黃蜂隊的代理老闆(當時聯盟託管黃蜂隊)否決這筆交易的,但是在近日接受採訪時,斯特恩又透露了一些新資訊。

    “我當時的決定只是基於它是否對新奧爾良(黃蜂)有利,或者說它是否對新奧爾良不利。這和湖人根本沒有關係。”斯特恩說道,“事實上在那個週末,我們曾考慮重新做這筆交易。我們當時覺得休斯頓可能會準備交易凱爾-洛瑞,而我們希望得到奧多姆,而且這筆交易能為我們帶來一個很好的首輪選秀權。但是米奇-庫普切克當時慌張了,他把奧多姆交易去了達拉斯。所以我們想要的籌碼已經沒有了。事實就是這樣,關鍵的是這筆交易是否對新奧爾良有利。”

    當然,這只是大衛-斯特恩的個人觀點,米奇-庫普切克還沒來得及說出他的版本。如果當時庫普切克因為受到壓力而將奧多姆交易到小牛隊,那也是可以理解的。但如果像斯特恩所說,當時保羅的交易仍擺在桌面上,那麼湖人隊應該保持更多的耐心。

  • 3 # 胡說籃球

    聯盟否決保羅去湖人,是因為不想再看到一支強隊,這事毫無疑問。

    問題在於,為什麼聯盟有權力否決這筆交易?

    因為當時快船的情況比較特殊。前Quattroporte斯特恩,呃錯了,斯特林被扒出種族歧視言論,遭到聯盟處罰。當時的快船由聯盟代管。

    也就是說,聯盟否決這筆交易,其實是快船的老闆否決了這筆交易。那麼,球隊老闆否決自家的交易,需要什麼理由嗎?不需要,“爺樂意就行”。

    因此,聯盟這次干涉,是在特定情況達成了特殊結果。熱火三巨頭抱團,杜蘭特加入73勝勇士,聯盟未必願意看到。但是並沒有規則內現成的理由去阻止他們。

  • 4 # 佛系看球

    從運營的角度來說,聯盟作為NBA的運營者,理性上希望球隊之間的競爭更加激烈,出現百花齊放、百舸爭流的現象,這樣也會促進球市的進一步火爆。

    交易當時的情況,新奧爾良作為小球市,本身處於弱勢地位,交易成行,湖人將一舉成為一支頂級強隊,與之相對的是黃蜂(今天的醍醐)的繼續沉寂。聯盟的強弱對比將更為顯著。

    聯盟維護的是整個NBA大集體的利益,也就是各球隊、各老闆的利益。NBA中的小球市球隊佔據了很大一部分比例,這樣的交易必然會傷害這些球隊的利益。而當時聯盟代管黃蜂隊,由各位老闆組成的決策機構有足夠的能力和動機去否決這筆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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