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行中國婚姻法和計劃生育法等法律法規沒有明確規定生育年齡,只是對結婚年齡進行了規定,結婚後即可生育。即男方不得早於22歲,女方不得早於20歲生育。(法律依據:《婚姻法》第六條規定,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週歲,女不得早於二十週歲。)但從有利於未來父母的工作、學習、健康、經濟實力、體力、精力等多種因素考慮,女性在23歲以後結婚,24~29歲生育,男子在25歲以後結婚,26~30歲生育對胎兒最有利,是最佳婚育年齡。因為這個年齡段的青年男女,體格發育是一生中最好的時期,生殖機能已完全成熟,心理發育成熟穩定,既能夠勝任為人父母的職責,也能確保下一代的健康。擴充套件資料:未到法定生育年齡生育罰款中國部分城市規定,未到法定生育年齡生育是要罰款的,即未履行婚姻登記手續生育的需要罰款。例如《湖北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三十六條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衛生計生行政部門給予警告,並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對當事人雙方各處500元罰款:(一)未履行婚姻登記手續生育第一個子女的。(二)符合再生育條件,但未申請領取《生育證》生育的。(三)不符合法定生育條件應當終止妊娠拒不終止的。例如《貴州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22條規定,非婚生育和違法收養子女的,比照第五十九條的有關規定執行。具體罰款金額根據本地計劃生育政策執行。婚姻法規定的婚齡具有普遍的適用性,但在某些特殊情況下,法律也允許對婚齡作出例外的規定。比如考慮中國 多民族的特點,婚姻法第五十條規定:“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會有權結合當地民族 婚姻家庭的具體情況,制定變通規定。法定婚齡的確定,一方面要考慮自然因素,即人的身體發育和智力成熟情況,另一方面要考慮社會因素,即政 治、經濟及人口發展情況。中國封建時代有早婚 的習俗,唐朝男十五、女十三聽婚嫁;中國 1950年婚姻法規定的法定婚齡為男二十歲,女十八歲。這與當時的政治、經濟、文化發展水平,與人民群眾的覺悟程度和接受能力相適應。法定婚齡和結婚年齡法定結婚年齡,是指法律規定的結婚的最低年齡。也就是說,男女雙方不到這個年齡就不能結婚,只有達到或高於這個年齡才能結婚,要求男女當事人必須達到適婚年齡。只有這樣,他們才能具備必要的生理和心理條件,才能在處理婚事時做出判斷,才能在婚後承擔對家庭、子女和社會應盡的責任。婚姻法確定的男二十二週歲、女二十週歲的法定結婚年齡,既考慮了男女青年的身心發育,又考慮了國家控制人口,城鄉群眾的接受程度,是符合中國國情的。中國婚姻法規定“結婚年齡男方不得早於22歲,女方不得早於20歲”,法定婚齡是結婚的最低年齡,並不是最佳年齡,從醫學的角度看,最佳結婚年齡男方應為25~27歲,女方為23~25歲。中國古代,就對選擇適當的年齡有一定的看法,如“合男女必當其年”“男雖十六而精通,必三十而娶,女雖十四而天癸至,必二十而嫁,皆欲陰陽完實而交合,則交而孕,孕而育,育而為子,堅強壯壽。”都是有一定的道理的。從生理上看,男女青年的青春發育期雖標誌著性發育趨於成熟,但身體發育尚未完善,一些重要臟器還沒有發育好。女性的生殖器官一般在20歲以後才逐漸發育成熟,而全身的骨質化,如牙齒的鈣化,出齊智齒要到23歲以後才能完成,骨骼和高階神經系統要到24歲才發育成熟。男性生殖功能的發育和成熟比起女性來還要晚一些,如過早的婚育產生的精子數量少、質量差,容易發生精子殘缺、染色體等異常。其胎兒的先天畸形發生率明顯增高。法定婚育年齡並沒有做硬性的規定,但從有利於未來父母的工作、學習、健康、經濟實力、體力、精力等多種因素考慮,女性在23歲以後結婚,24~29歲生育,男子在25歲以後結婚,26~30歲生育對胎兒最有利,是最佳婚育年齡。因為這個年齡段的青年男女,體格發育是一生中最好的時期,生殖機能已完全成熟,心理發育成熟穩定,既能夠勝任為人父母的職責,也能確保下一代的健康。
現行中國婚姻法和計劃生育法等法律法規沒有明確規定生育年齡,只是對結婚年齡進行了規定,結婚後即可生育。即男方不得早於22歲,女方不得早於20歲生育。(法律依據:《婚姻法》第六條規定,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週歲,女不得早於二十週歲。)但從有利於未來父母的工作、學習、健康、經濟實力、體力、精力等多種因素考慮,女性在23歲以後結婚,24~29歲生育,男子在25歲以後結婚,26~30歲生育對胎兒最有利,是最佳婚育年齡。因為這個年齡段的青年男女,體格發育是一生中最好的時期,生殖機能已完全成熟,心理發育成熟穩定,既能夠勝任為人父母的職責,也能確保下一代的健康。擴充套件資料:未到法定生育年齡生育罰款中國部分城市規定,未到法定生育年齡生育是要罰款的,即未履行婚姻登記手續生育的需要罰款。例如《湖北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三十六條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衛生計生行政部門給予警告,並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對當事人雙方各處500元罰款:(一)未履行婚姻登記手續生育第一個子女的。(二)符合再生育條件,但未申請領取《生育證》生育的。(三)不符合法定生育條件應當終止妊娠拒不終止的。例如《貴州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22條規定,非婚生育和違法收養子女的,比照第五十九條的有關規定執行。具體罰款金額根據本地計劃生育政策執行。婚姻法規定的婚齡具有普遍的適用性,但在某些特殊情況下,法律也允許對婚齡作出例外的規定。比如考慮中國 多民族的特點,婚姻法第五十條規定:“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會有權結合當地民族 婚姻家庭的具體情況,制定變通規定。法定婚齡的確定,一方面要考慮自然因素,即人的身體發育和智力成熟情況,另一方面要考慮社會因素,即政 治、經濟及人口發展情況。中國封建時代有早婚 的習俗,唐朝男十五、女十三聽婚嫁;中國 1950年婚姻法規定的法定婚齡為男二十歲,女十八歲。這與當時的政治、經濟、文化發展水平,與人民群眾的覺悟程度和接受能力相適應。法定婚齡和結婚年齡法定結婚年齡,是指法律規定的結婚的最低年齡。也就是說,男女雙方不到這個年齡就不能結婚,只有達到或高於這個年齡才能結婚,要求男女當事人必須達到適婚年齡。只有這樣,他們才能具備必要的生理和心理條件,才能在處理婚事時做出判斷,才能在婚後承擔對家庭、子女和社會應盡的責任。婚姻法確定的男二十二週歲、女二十週歲的法定結婚年齡,既考慮了男女青年的身心發育,又考慮了國家控制人口,城鄉群眾的接受程度,是符合中國國情的。中國婚姻法規定“結婚年齡男方不得早於22歲,女方不得早於20歲”,法定婚齡是結婚的最低年齡,並不是最佳年齡,從醫學的角度看,最佳結婚年齡男方應為25~27歲,女方為23~25歲。中國古代,就對選擇適當的年齡有一定的看法,如“合男女必當其年”“男雖十六而精通,必三十而娶,女雖十四而天癸至,必二十而嫁,皆欲陰陽完實而交合,則交而孕,孕而育,育而為子,堅強壯壽。”都是有一定的道理的。從生理上看,男女青年的青春發育期雖標誌著性發育趨於成熟,但身體發育尚未完善,一些重要臟器還沒有發育好。女性的生殖器官一般在20歲以後才逐漸發育成熟,而全身的骨質化,如牙齒的鈣化,出齊智齒要到23歲以後才能完成,骨骼和高階神經系統要到24歲才發育成熟。男性生殖功能的發育和成熟比起女性來還要晚一些,如過早的婚育產生的精子數量少、質量差,容易發生精子殘缺、染色體等異常。其胎兒的先天畸形發生率明顯增高。法定婚育年齡並沒有做硬性的規定,但從有利於未來父母的工作、學習、健康、經濟實力、體力、精力等多種因素考慮,女性在23歲以後結婚,24~29歲生育,男子在25歲以後結婚,26~30歲生育對胎兒最有利,是最佳婚育年齡。因為這個年齡段的青年男女,體格發育是一生中最好的時期,生殖機能已完全成熟,心理發育成熟穩定,既能夠勝任為人父母的職責,也能確保下一代的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