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這個問題,心下一動。
考慮到她可能也用知乎,所以匿了。
她是我之前的一任女友,分手已經快十年了。
當初跟她在一起後,她跟我坦承曾經為她的前男友打過胎。
我當時五雷轟頂一般。
想不到在我眼中這樣冰清玉潔我都不捨得碰的女孩曾經做過這樣的事情。
她哭著問我,能不能接受得了。
我很快緩過來,跟她說:既然我喜歡你,我就必須接受你的過去。我向你保證,我不會介意的。我在乎的,只是我和你的未來。
我履行了自己的諾言,完全放下了這件事情。
那時我終於相信,愛一個人,幾乎就可以包容她的一切。
後來,到了談婚論嫁的時候。
我說,我的父母都是工薪,這麼多年供我讀書,家底已經快沒了。在目前這座城市,房價高企,他們只能幫我買得起一個小戶型作為過渡。但我相信,日子會越過越好,將來我們一起努力,再換大房子。
她斷然拒絕。
理由是,她不相信我父母的積蓄會少到只能買一個小戶型。她的期望是,我要準備婚房,起碼要90平起步。
我的心都快碎了。畢竟沒人比我更清楚我父母的積蓄和為人。
無論我怎麼解釋,她都堅決不相信。
最後我平靜地跟她說:作為女孩,你希望要個大房子,這是正常的。我無法滿足你的這個期望,我也只會怪自己沒有本事。但是,你竟然懷疑我的父母會對他們的親兒子、家裡的獨子藏私,我實在無法理解你這種懷疑的理由。
於是,我們和平分手。
至今,快十年過去了,我也已經結婚生子,有了幸福的家庭。
如果有人問我,當初是否計較過她曾經打過胎這件事情,我敢拍著胸口保證,從未介意過。我為她所做的一切,問心無愧。
事實上,真正讓一個男人絕望的,或許並不是你曾經打過胎,而是當他給了你無條件的信任和支援,並想跟你一起聯手創造屬於你們的未來時,你卻拒絕給他同等的信任和支援。
看到這個問題,心下一動。
考慮到她可能也用知乎,所以匿了。
她是我之前的一任女友,分手已經快十年了。
當初跟她在一起後,她跟我坦承曾經為她的前男友打過胎。
我當時五雷轟頂一般。
想不到在我眼中這樣冰清玉潔我都不捨得碰的女孩曾經做過這樣的事情。
她哭著問我,能不能接受得了。
我很快緩過來,跟她說:既然我喜歡你,我就必須接受你的過去。我向你保證,我不會介意的。我在乎的,只是我和你的未來。
我履行了自己的諾言,完全放下了這件事情。
那時我終於相信,愛一個人,幾乎就可以包容她的一切。
後來,到了談婚論嫁的時候。
我說,我的父母都是工薪,這麼多年供我讀書,家底已經快沒了。在目前這座城市,房價高企,他們只能幫我買得起一個小戶型作為過渡。但我相信,日子會越過越好,將來我們一起努力,再換大房子。
她斷然拒絕。
理由是,她不相信我父母的積蓄會少到只能買一個小戶型。她的期望是,我要準備婚房,起碼要90平起步。
我的心都快碎了。畢竟沒人比我更清楚我父母的積蓄和為人。
無論我怎麼解釋,她都堅決不相信。
最後我平靜地跟她說:作為女孩,你希望要個大房子,這是正常的。我無法滿足你的這個期望,我也只會怪自己沒有本事。但是,你竟然懷疑我的父母會對他們的親兒子、家裡的獨子藏私,我實在無法理解你這種懷疑的理由。
於是,我們和平分手。
至今,快十年過去了,我也已經結婚生子,有了幸福的家庭。
如果有人問我,當初是否計較過她曾經打過胎這件事情,我敢拍著胸口保證,從未介意過。我為她所做的一切,問心無愧。
事實上,真正讓一個男人絕望的,或許並不是你曾經打過胎,而是當他給了你無條件的信任和支援,並想跟你一起聯手創造屬於你們的未來時,你卻拒絕給他同等的信任和支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