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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使用者1455358973375

      一、宋代科舉制   宋朝完善了此前的很多弊端,也確立了最佳的考試內容。

    相較於唐朝,宋朝科舉有很多新變革。其一是糊名制度的確立,就是把考生所填寫的姓名、籍貫等一切可能作弊的資料資訊全部密封,使主考官和閱卷官無法得知每張卷子是誰的。宋朝初年,請託、投獻風氣依舊,直到真宗時,才採用了糊名制度。當時很多人對糊名持反對態度,如范仲淹、蘇頌等,都曾提到糊名過於冒險。隨著時間的推移,證明糊名是最合理最公允最無話可說的一種手段。其二是考試時間的最終確立。唐朝每年一考,國家動用的財力、物力、人力可想而知。宋朝自英宗時期的治平二年(1065),定為三年一大比。這個時間直到宣統間最後一次科舉,沒有任何改變。其三是文風的轉變。嘉祐二年,歐陽修知貢舉,當他取得了絕對話語權時,將延續了百年的程文考卷全部黜落,所取文章,都是言之有物論之成理的“古文”,所以蘇軾、蘇轍就佔了大便宜,因為這兩兄弟最善於議論古今成敗之理。人稱歐陽修是宋朝古文運動的“旗手”,就是從這時確立的。其四是考試內容和科目的轉變。宋朝前期的考試還是詩、賦、論,要按照韻書去寫,一旦出韻,再好的文章也是零分。考試內容的改變是王安石變法的後果之一,自此明經、明法,統統取消,只留進士一科。今後的考試只考經義,不必再考詩、賦。  二、宋代宰相制度   宋代實行二府制。二府,指中書省與樞密院。宋以二府長貳為宰執,學者稱為二府制。  二府制淵源於晚唐及五代而大備於宋,餘波及於遼、金、元,明以後則廢除。二府制之精神在於中書省主文,樞密院主武。五代以至唐末雖已有樞密院,然元固定職掌,都承擔宰相的責任,而其權勢則與中書省互為消長。到了宋代才定制,中書省主文,樞密院主武,二府分職,互不相侵。二府設官,中書省有同平章事、參知政事,樞密院有樞密使、樞密副使、籤書樞密院事、同籤書樞密院事。  宋代的中書省與樞密院雖稱是對掌文武,合為宰執,但體勢並不均等,而是重文輕武,也就是說,中書省長官同平章事較之樞密院長官樞密使為重。  宋於平章軍國重事之官並不常設,故實不能謂為正常宰執。正常宰執承晚唐及五代之舊,採用分而複合的三省制,以同中書門下平章事為宰相,別置參知政事以佐之而為執政。自神宗元豐改官制後,其名稱及制度數次更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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