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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輕人都是善於挑戰傳統。要麼將其改革完善,要麼將其徹底拋棄,重新創造。不知道在應對喝酒應酬這樣一種行為時,會是一個什麼樣的選擇或者是創新呢?還有這裡面是否蘊含著需求和商機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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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周衝的影像聲色

    到現在為止,我也沒聽過哪個人說喜歡應酬的。

    無論男女,無論正常人類與非正常奇葩,在這一點上,有著驚人的雷同。

    一旦提起,都是長嘆息以掩涕,哀人生之多艱:“唉,不想應酬,但沒辦法啊……”“誰想應酬?無非是為稻梁謀……”很有一種無奈和壯烈。

    為什麼大家不喜歡?

    因為總會說些自己不相信的話,喝下自己不情願的酒。

    任何“重要的”應酬(親友同事間的聚餐不“重要”),只要你有求於人,只要權力和利益在場,肯定是會醉的。

    不得不醉。

    不醉表不了忠心,不醉看不到誠意。

    因此,應酬就像一場測試。

    考的是你是否夠乖(美其名曰“識大體,懂禮貌”),夠聽話(美其名曰“投緣”),夠會讓人爽(美其名曰“你這人不錯,說話辦事都妥妥當當”),如果過關,一切都好談。

    每一個華人,相信都經歷過以下情況:

    某領導在場,舉杯,要敬大家。

    你不喝酒?

    開玩笑呢!

    沒商量,必須喝。

    面前杯子空空,馬上就有酒瓶斜過來,嘩嘩地,給你倒了滿滿一大杯,少一點都不成,然後,要你一飲而盡。

    你面露苦色,掙扎不已:“我不會喝酒!”

    一系列的威逼利誘就來了,“女人的酒量都比男人大”、“多喝一點就會了”、“喝酒美容”、“年輕人就是得多練練酒量”、“領導敬你酒,你還不給領導面子”、“這可是領導敬酒,領導啊,注意是領導” ……

    權力在左,輿論在右,你說“不”的意志越來越薄弱。

    然後,腦滿腸肥的領導說:“喝!”

    一個字!命令式!不可反駁!不容抗拒!

    你不得不喝。

    因為,人家是領導,是權力的化身,你想混下去,就必須用行動來宣誓效忠:喝酒。

    喝得越噁心,越醉,醜態出得越多,代價越大,就越能表達,你對他的無條件認可與服從。

    而周圍所有人,則是這場儀式的見證方、主持人。

    透過這種方式,領導確權完畢,才會心中暗爽,對你放下戒心。

    也就是說,在這種場合,你喝的不是酒,而是向權力跪拜的意志。

    在《1984》裡,思想警察頭子奧布林,曾親口對溫斯頓說:“這將是一個恐怖的世界,也是一個勝利的世界。”

    至於恐怖的理由,其解釋是:

    一個人如何用權力來控制別人?

    對,讓他受苦。

    服從並不夠,除非給他苦吃。

    權力就是加諸痛苦和恥辱,就是把人的思想撕成碎片,再用自己的方法,使他組合成新的思想……

    因此,當一個國家越專制,權力越集中,監督越少,受苦受辱的人就越多。

    不僅在工作中,還在生活的方方面面。

    投注在酒桌上,就成了肆無忌憚的逼與被逼,灌與被灌。

    這種社會里的小人物,根本沒有反抗的可能,只有透過乾杯,向上級表達這樣的資訊:

    雖然我知道這是受虐,你知道這是施虐。但是,我接受。

    我接受你傷害我。

    我接受你虐殺我。

    為了你,我犧牲自己的身體,亦在所不惜。

    這是我向你納的投名狀。

    這是我對自己忠心的證明。

    是的,我就是幫你拎包的人,你的隨從,你的奴隸,對你唯命是從沒有二心的僕人。

    而這,正是集權統治的基礎:在權力面前,我們不是人,我們沒有獨立意志,我們甘願聽從於你,為你付出一切,讓你統治更穩固。

    大象公會在2014年,做過一期文章,研究中國哪個地方的人最能喝?

    結論很妙:官本位思想特別重的地方,人的酒量都特別大。

    比如,北方人比南方人能喝。

    黑龍江人比廣東人能喝。

    內蒙古人比上海人能喝。

    這和體質無關,和體制有關。

    體制化最低的東南沿海,官本位思想較淡,契約精神比較濃,市民受教育程度較高,主流社會不但沒形成像樣的酒桌文化,甚至朝著悖離中國酒文化的方向發展。

    當然,北京是一個例外。

    權力中心,官員扎堆,沒人敢隨意造次。

    等級制森嚴的環境,勸酒對所有人都是極大負擔。

    歸根結底,還是權力在作祟。

    我真的很討厭、很討厭、很討厭瘋狂灌酒的人。

    直到今天,我依然對多年前被灌下的酒耿耿於懷,恨不得時光逆轉,拎著酒瓶,爆了灌酒者的頭。

    這些人,要麼是領導,要麼是粗俗的商人。

    領導喜歡服從,商人喜歡誠意。

    如何表達誠意?

    除了空口白話,你還得繳納一定的抵押物,來證明你的態度。

    這不是錢,不是承諾,而是醜態。

    因為,之於一個正常人,面子、尊嚴、風度,都是我們最看中的。而酒場就要求你丟棄這種重要的東西,喝到人不像人,鬼不像鬼,讓他看到你的醜態,才會放心,認為你沒有防著他,合作關係才能再進一步。

    如前文所言,一個酒場,只有暗含權力與利益,就一定不再純粹。

    它不再是“開軒面場圃,把酒話桑麻”的濃情蜜意;

    也不再是“白日放歌須縱酒,青春作伴好還鄉”的快意淋漓。

    而是“項伯帳中姻漢祖,吳鉤碎鬥鴻門宴”式的角鬥場、利益場、宣誓場。

    這種機關重重,不能自主的酒席,自然變得令人駭怕,自然令人感嘆,“誰想應酬?無非是為稻梁謀!”

    中國確有很多人,確實喜歡飲酒。

    比如李白,“五花馬,千金裘,呼兒將出換美酒”;

    再如劉伶,常乘鹿車,攜一壺酒,使人荷鍤而隨之,謂曰:“死便埋我。”

    但這種飲,都是自由選擇,而非被迫為之。“我要喝”,和“要我喝”,區別還是很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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