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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5日,上海地鐵3號線內一乘客違規翻越車站電動安全門,擅自進入區間,導致自己被卡在電動欄杆門和車體之間。站長卸下電動欄杆防夾擋板後,將傷者移出,120到場後宣佈該名乘客身亡。乘客具體翻越跳軌原因仍在調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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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列表
  • 1 # 硬碟都是宗生

    該賠!地鐵公司運營損傷,那麼多人出行延誤的經濟損失,地鐵形象損失。死了就可以不賠了??名下房產拿出來賠!!

  • 2 # 藍色的火焰111046962

    我認為受害者,翻越攔杆,本人應負全責,誰不知道,翻越攔杆,意味著什麼?有二種可能,想自殺,其二是神經病患者。

  • 3 # 愛在金城

    短評:地鐵門夾死人,覺得是誰的責任?應該怎麼樣賠償?在這裡我覺得應該要賠償,不是死者家屬向地鐵運營公司賠償而是地鐵公司應該向死者家屬索賠!是死者自己跑去尋死,為啥要地鐵公司賠償呢?如果這樣都要地鐵公司賠償那我就問下地鐵公司還怎麼運營?還怎麼向大眾服務?

    我認為此次事件受損失的是地鐵公司,是廣大出行者!一個人尋死覓活耽誤了廣大出行者,不能因為別人愚蠢行為就讓地鐵公司來賠償!如果這樣都要賠償那麼會不會出現第二個,第三個?以後地鐵還怎麼正常的執行?還怎麼為廣大百姓廣大的出行者服務?“誰弱誰有理”的想法已經是過去式了,不能是死哪訛那!這樣已經說不通了!

  • 4 # 龍族社

    如今的一部分人,真是想錢想出了新境界,只要一出事,不管三七二十一,首先想到的是賠償,無可救藥到了極點。這起事故是死者個人違規導致的,他自己應該負全部責任,無需別人做任何賠償。

    據介紹,該乘客是自行違規翻越車站電動安全門,擅自進入區間,被卡在了電動臉肝門與車體之間。值班站長將電動欄杆防夾擋板卸下後,才將男子救出。120趕到後宣佈男子死亡。

    如果公佈情況均屬實,那很明顯是當事乘客自己違規、犯錯,釀成了悲劇。他就應該為自己的行為負責,獨立承擔所造成的一切後果,不能將責任轉嫁和強加於他人身上。無論傷或是死,都與他人無關。

    由於涉事乘客的違規行為,導致該趟地鐵列車停滯、延時,嚴重的影響了列車的正常運營。同時,使得乘客滯留、等待,延誤了乘客的正常行程。如果要追究責任,也應該由該乘客極其家屬對給車站和乘客造成的損失負責。

    我們在家有家裡的規矩,出門乘坐地鐵有地鐵站的規章制度,這些都是應該自覺遵守的。雖然目前還不知道該乘客違規翻越的原因或目的,但他的這種行為顯然是錯誤的,不僅給自己帶來了安全隱患,也給列車及其他乘客製造了麻煩。這個教訓是慘痛的,希望大家能夠引以為戒,任何時候都要做到安全第一;珍愛自己、也珍愛他人的生命。

    大家覺得這種情況需要向死者賠償嗎?

  • 5 # 霜滿天25201117

    這個是不用賠償的,這是找死的行為,跟任何人沒有關係,甚至是慰問金也不能給,因為,這樣做會助長錯誤行為的再發生。不是社會冷漠,而是公民個人必須遵守公共秩序,你是成年人了,你得為自己的行為負責。死了也是活該你倒黴,自作孽不可活。

  • 6 # 201736bye

    以後凡是跳樓的,跳海的是不是都可以向開發商和國家要求賠償?不開玩笑嗎?地鐵遮蔽門是你自己爬的被夾死了乖地鐵?

  • 7 # 功夫二德

    誰翻的欄杆誰自己負責,但我感覺上海這欄杆高度,一箇中年婦女能順利翻過去嗎?還是另有隱情?網上沒找到現場錄影。

  • 8 # yuenE

    中國任何事故死了人,大家第一時間就是與金錢賠償掛了鉤,社會的金錢味已經錢味沖天了,新聞傳媒的道德底線那裡去了?

  • 9 # freeman369

    不是地鐵門夾死人,是站臺隔離門與地鐵車廂之間夾死人(夾在站臺隔離門與列車之間)!與地鐵門或站臺隔離門夾死人是完全不同的概念及責任!

    違規擅自翻越安全門(即站臺隔離門),這是全責行為呀!

    這個人翻越隔離門(安全門)的目的存疑!若想搶先進入列車,任何思維正常的人都明白翻越隔離門達不到這一目的。她可能是搞反了方向,想去對面的站臺,又不知道可從樓下過去(或圖省事不願多走路),故翻越隔離門,準備跳下鐵軌過去對向站臺,這時看見列車來了,無法再越鐵軌過去,又來不及翻回來,只好緊貼隔離門,被到來的列車夾死。她翻越隔離門的目的是要特別調查的!

  • 10 # 傑爾遜

    這個社會變得越來越畸形,沒有是非觀,企圖用小部分變態心理人的形為,來裹挾絕大多數正常人的思維!為什麼要地鐵賠錢???這是自殺,標準自殺行為!而且耽誤了幾百人的時間!應該讓其賠償才對呀!媽的,想錢想瘋了吧!上海有蘇州河,有黃浦江,以後要蓋上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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