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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院子三尺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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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故事秘密館
這個問題很有意思,提問者看來也是數學小迷弟,原則上,分數的分母越小,分數值越大,比如:1/x 當x=0.00001時,或等於0.0000無限零1,時,分數值越大,但是當0.000無限迴圈,接近0的時候,那麼分數值本身不應該無限期的大下去嗎?怎麼最後忽然變成零了呢?
這就是數學的趣味性所在,按照現有的數學規則一直推理下去,當x=0的時候是最大值,但是我們又得到的另一個數學規則是,0不能做分母,為何零不能是分母,這只是一個規則,沒有更詳細的解釋。
其實:我們能用很簡單的方法來證明“0.9的9迴圈等於1.也能用方法證明,0.0001零的無限迴圈,等於零。
這個問題,就類似於,一堆沙,我拿出一粒來,還是一堆沙,那麼我不斷的拿出來,結果最後還剩兩粒的時候,我再拿出一粒來,還剩一粒,那麼這一粒是一堆沙嗎?
這就是萬事萬物的一個最後極限之度,越過那麼一點點的度,都會變成另外一個物體,不在遵守原來的規則,也不能在用原來的理論推理,
所以這個角度講,可能真的存在不平衡的時空,因為時空無限的延伸,到一定地步,就不能再按照原來的時空規則來定義,她事實上獲得了新的定義,就是另外的時空。
在數學上,分數分母等於0的時候,是否出現了數字的最大值?
小學的時候課本和老師就告訴我們,除法中除數不能為0,分數中分母也不能為0。聽話的學生知道之後,乖乖照做。
但也有人一直受到困擾,偏不信邪,你說不能為0,我就不為0了嗎?“禁止等於引誘”,對某些人來說,禁止的誘惑力就像門上貼的那個封條,總想透過門縫往裡瞅瞅,看裡邊是什麼。
我們知道,分數定義於除法,除法定義於乘法,那麼就讓我們追根溯源,從源頭來找找原因吧。
一.除法中除數為0,會如何?我們先回憶一下,小學的除法是怎麼引入的。
有10個蘋果,平均分給5個小朋友,每人分幾個?
10÷5=2(個)
這是除法的現實意義。
如果我們把題目改成:
有10個蘋果,平均分給0個小朋友,每人分幾個?
不存在的那個小朋友“0”也很苦惱且無辜,你愛咋分咋分,反正從0分到無窮大都分不出去,關我什麼事?
除法的定義:已知兩個因數的積與其中一個非零因數,求另一個因數的運算,叫做除法。
除法的定義要求非0,我們偏不非0,看看會如何。
例1:已知一個因數為0,積為2,求另一個因數是多數?(完美的違背了除法定義,是不是很刺激?)
知道積和其中一個因數,求另一個因數,用除法,即:
?=2÷0
要算出這個“?”,目前看沒法算,又得回到乘法中去找,即:
0×?=2
0乘什麼數得2呢?我們只知道0乘任何數得0,沒有聽過0乘那個數得2啊,這也意味著我們找不到這樣的“?”,此題無解。
這意味著:被除數不為0,除數為0時,商不存在。
例2:我們還知道,
0×1=0,
0×2=0,
0×3=0,
0×4=0,
...
根據除法與乘法的關係,有:
0÷0=1,
0÷0=2,
0÷0=3,
0÷0=4,
...
這有意味著:當被除數為0,除數也為0時,商可以是任何數。
綜上,0為除數時,商要不不存在,要麼是任何數,無法確定,這破壞了四則運算結果的唯一性,一百個人有一百個答案,那這還怎麼算啊。
所以才規定0不能作為除數,否則就亂套了。
二.分數的分母為0時,分數會如何?小學高年級的時候,我們學了分數。分數的分子相當於除法裡的被除數,分母相當於除數,分數值等於除法的商。既然除數不能為0,那麼分母也自然不能為0了。
但是分數畢竟不是除法,除法是運演算法則,不能隨便修改,而分數只是一個數,我們能否給分母為0的分數重新定義呢?
比如0!=1;a的0次方=1等;為何不規定a/0=∞(a≠0)?
1.分母趨近於0分數值的變化
直接令分母為0好像有點突兀,我們柔和一點,先研究分母趨近於0時,分數值是如何變化的。
小學的時候,我們知道分子不變,分母越小,分數值越大。當分母逐漸趨於0時,分數值趨於無窮大。
初中的時候,我們引入了負數,學了反比例函式y=1/x,知道,當x趨近於0的時候,既可以從x軸正半軸方向趨近,也可以從x軸負半軸方向趨近,這兩種趨近方式導致的函式值y變化截然相反,一個趨於正無窮,一個趨於負無窮。
那麼我們在定義a/0=∞時,是正無窮還是負無窮。
或者我們可以變通一點,規定:當a>0時,a/0=+∞;當a<0時,a/0=-∞。
好像很有道理,但是你只是相當於把函式換了一個方向,並沒有解決從兩側趨於0時,函式值(極限)不統一的問題。
這裡邊有兩個變化,一個是a的正負,一個是0的正負(右趨近還是左趨近)。
即使我們令a=1,0的趨近方向不同,也會出現正負無窮的情況。你既然是一個數,那麼正負性應該是確定的,有穩定的性質。所以,這樣的a/0無法定義。
2.分母為0引起的矛盾
我們還是不死心,既然不能讓a/0=∞。我們規定詳細一點,令a/0=w(a>0,w是一個最大的正數)
那麼問題來了,有沒有最大的數?很多小朋友都知道,如果能定義出來最大的數就不是最大的數。
w為最大的數,那麼w+1呢?
索性讓你們都是最大好了,來個並列第一,反正都那麼大了,也不在乎差1了,即w=w+1。也可以理解為無窮大加1還是無窮大。
有了上述定義,我們可以得出結論:
∵w=w+1,
∴(w+1)-w=0
∴1=0。
我們雖然費盡心機的定義了一個數a/0=w,但是與現有的系統相矛盾,那麼這個定義的意義何在?
數學家們在定義0!=1;a的0次方=1的時候,並沒有與現有體系產生矛盾,還做出了補充,所以這樣的定義是沒有問題的。但是如果你的定義與我們基本的四則運算,交換律結合律都發生衝突,那這種定義就不可取。
3.結合反比例函式,這一問題也就是影象與座標軸相交的問題。同一平面,為何不能相交?
相交必然有交點,交點一點確定,這個數就確定了,不再是無窮了。你交點上面的點有代表什麼?無窮不可到達,它表明了一種趨勢,只有永遠不相交,才是無窮。
無窮大不是一個數,它的運算不符合數的運算的特性,自然我們也不能將之放入群中,數中的0還是不能做除數。零分母和無窮大隻能用於形式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