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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黑洞大學

    1.動機不同。清末這些人,動機是學習。現在有些人,有些是為了學習,有些僅僅是混個文憑,鍍金。

    2.機率問題。清末留學人員,精挑細選,而且數量極少。而現在,有錢基本就可以出國留學。因此學成的結果是良莠不齊!

    3.相對問題。以前教育普及差,因此學到一些東西覺得很不錯。現在普及好,學一些東西很難感覺出很不錯。因此給人感覺一般般。

  • 2 # 賣山灰翁

    最近剛看了容閎的自傳,試著回答一下。

    容閎和黃寬、黃勝去美國的時候,基本上還算個幼童。其自哈佛大學畢業後,先後做過生絲、茶葉貿易,見過洪秀全、洪仁玕,後跟著曾國藩幹,被派去美國購買軍械製作機器,後又追隨李鴻章。在其幾十年的系列活動中,深深認識到只有教育上去了,中國才能強大起來,教育是強國的根基,就如同其購買的機器一樣,都是製造機器的機器。

    在獲准開辦幼童留美事宜後,容閎非常認真地親自遴選人才,要求留美幼童必須身體健康、無不良習慣、能吃苦耐勞且赴美期間如遇夭折等不幸事宜則聽天由命,赴美期限為十二年。

    由於時間比較緊急,故第一批幼童基本上都是在其故鄉廣東香山附近招募,由於可以免除幼童家的賦稅且年有補助,故報名者頗多,且以中產子女多者居多,首批遴選30人。

    幼童到美國後,入住了當地的居民家庭,清政府對接收家庭予以補助,當地家庭也視如己出。入學的小學也是當地最好的。清政府同時派出了以陳蘭彬為首的三人督導組。負責每週給赴美幼童上中國國學課程,同時注意幼童的思想變化和成長經歷。

    前後共舉辦了四期120人,因管理者與容閎之間的信任與思想意識發生嚴重分歧,最後只得以停辦收場。

    雖然前後經歷的時間不長,但是卻對當時及以後的中中國產生了極大的影響,留美幼童中湧現出工程師、外交家、教育家、國務總理等等在近現代中國舉足輕重的人物。

    甲午戰爭後風起雲湧的留學熱潮一直延續到今天,不僅沒有減弱且有愈演愈烈之勢,留美幼童為之始也。

  • 3 # 閒看秋風999

    第一批留美幼童後來都很優秀嗎?都成了棟樑之才嗎?非也。

    下面是歷史真相。

    同治十一年七月初八日(1872年8月11日),委四品銜刑部候補主事陳蘭彬、江蘇候補同知容閎分別任留學生正副委員,葉緒東為漢文教習,曾蘭生為翻譯,率第一批幼童詹天佑等30人赴美。

    容閎已先期1個月抵達美國,在康涅狄格州教育司的合作下,設立清朝留學使團辦事處於哈特福德市。自同治十一年至光緒元年(1872—1875),清廷每年分別派遣了30名,共120名幼童,分入美國中小學學習。

    留美學生除學習英文外,還要學習《孝經》、《大學》、《五經》和《大清律例》等書,並定期聆聽《聖諭廣訓》宣講,朝假想北京方向行禮。

    這120名幼童全部是男童,年齡在12歲至14歲之間,多出自貧寒家庭,並大部分是南方人。留美學生的年限規定為15年。

    後來考慮到留美學生年齡過幼,學年過長,又以福州船政學堂為中心,進行出洋前的知識教育,要求在出洋時具有相當的外文水平與專業知識。這樣,後來留學英、法等國的期限就縮短到了三年。

    出身翰林的留美學生正監督陳蘭彬是一個守舊派人物,心中早就對派遣留學生不滿,對外國教育極端鄙夷,他與容閎共事,初還貌似同心協力,後來“時有齟齬;

    每遇極正當之事,大可著為定律,以期永久遵行者,陳輒故為反對以阻撓之”。

    就連學生的衣冠穿戴也導致陳與容之間的衝突。學生參加宗教禮拜活動被陳視為叛逆;學生健身運動,跳擲馳騁,不復安行矩步,也被陳目為恃迂。

    私自剪去辮子則被看作對清皇朝的不忠,而被剝奪留學資格遣送回國。至光緒二年(1876),因剪辮子等原因而召回國的幼童就有9名。

    陳蘭彬升任駐華盛頓公使後,光緒二年(1876)清廷派遣由陳推薦的吳子登任監督,使矛盾更加尖銳。吳更是變本加厲,處處挑剔,“苛求其短”,不斷誇大事實密報清廷。

    他因學生不向自己行跪拜禮而勃然大怒,攻擊學生“絕無敬師之禮”,“若更令其久居美國……縱能學成回國,非特無益於國家,並且有害於社會”。

    他對學生留美事業,必欲破壞殆盡而後快,悍然提出遣返全部留美學生,並說早一日撤回,“即國家早獲一日之福”。

    陳、吳二人對留學事業的破壞並不是孤立的現象,而是與國內守舊派的攻擊遙相呼應的。國內不斷對留學提出“非議”,“士大夫議者紛紛“。

    守舊派的進攻至光緒六年(1881)達到高潮,監察御使李士彬上書彈劾,不僅照例指責留美學生入耶穌教門 “流為異教”,而且將連留歐學生的預備班——福州船政學堂也牽連在內,說什麼“洋局之廢弛如彼”,“閩局之廢弛又如此”。

    在守舊派內外夾擊下,李鴻章怕貽人口實,“不願為學生援手”,先是提出“半撤半留”,後因美國製造華工禁約事件,被迫同意全部撤回。

    光緒七年(1881),清廷下令解散留學事務所,留學生全部停學、撤回。120名留美學生除因事故早已撤回及在外洋病故的26名外,其餘94名均於年內分作三批迴國。

    頭批學生21名均送電局學傳電報,二、三批學生內由船政局、上海機器局留用23名,其餘50名分撥天津水師、機器、魚雷、水雷、電報、醫館等處學習當差。

    這樣,留美學生未能竟其學業,不得不中途輟學返國。維新思想家鄭觀應在當時即深嘆留學生“全數遣回,甚為可惜”,批評洋務派“淺嘗輒止,貽譏中外”。

    愛國詩人黃遵憲在《罷美留學生感賦》中也說:“亡羊補恐遲,蹉跎一失足,再遣終無期。目送海舟返、萬感心傷悲。”表達了對祖國前途的深切憂慮,與對疾新如仇的守舊派的嚴正批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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